第六四十一章 惬意生活(1 / 2)

加入书签

林青用瞬间移动的超能力回到自己家中以后,就舒舒服服的躺在了沙发上,他觉得自己实在是太惬意了,太想念自己的沙发了那时候装修家的时候,他专门挑了一个特别舒服的沙发,因为他平时就喜欢呆在沙发上。

他躺在沙发上以后,觉得整个世界都清静了,而且他也已经很满足了,她在家里自言自语的说道:“不得不说,这瞬间移动的超能力还真是挺实用的。”

他正在家里开心的,他自然不知道白胡子在医馆中在担心着什么事情,他也不知道,这世界上竟然还会有魔族的存在,她以为就只有神农一族呢。

他躺在沙发上以后就给自己啊,倒了一杯茶,正准备惬意的过完今天的剩下的日子,因为他实在是太累了,今天早上起来,他就去寻找白胡子,找了整整一上午。

林青又想到自己在医馆中又经历了一场大的磨难,差点没有走火入魔,差点没有把命给搭进去,他现在身心疲惫,觉得自己的骨头都酥了,站都站不起来腿都软了。

他就想要洗个澡在家里休息一下,然后明天一早去上班。

他讲完了这些以后就猛的从沙发上坐了起来,然后

向浴室走去,他准备要去洗个热水澡,然后躺在床上好好的睡一下。

林青觉得这两天他经历的事情差不多都可以,跟以前自己在训练营的时候相比较了。

以前他在特种兵训练营的时候,整天都是挑战极限的运动,他们训练的都是挑战自己体力的项目。

林青不知道其实金戒指选择它,还有另一种原因是因为林靖是特种兵出身,所以他的体力比常人大很多,以前金戒指在选择主人的时候,他有考虑过这是世界上最著名的医生,可是如果单单只是医生的话,根本承受不住他这么大的能量。

金戒指虽然不满足于只做一个小小的戒指,可是他依然记得神农老祖的忠告,所以他自己也在努力的克制住自己的信念,自己的心魔。

它那时候选择林青是因为他不但从小精通医术,对那些草药和配方还有,治疗的方法过目不忘,这是他从小的天赋,而且林青有异于常人的体力,如果单单选择一个医生的话,很可能会起到适得其反的作用。

林青洗完澡以后,披着浴巾拿着毛巾擦着自己的头发,出来了,她头发湿漉漉的,不得不说,林青的身材特别好,简直

堪称完美,如果是任何一个少女见了,都会忍不住喷鼻血的那种。

他这个样子简直就是赤裸裸的诱惑,还好他家里没别人,如果有女人在的话,一定忍不住把他扑倒。

林青自然没有意识到自己竟然还有这样的魅力,然后她吹完头发以后就躺在自己又大又软的床上睡觉了。

他是一睡就是睡到了第2天早上,第2天早上他睡到自然醒,她觉得睡一觉实在是太好了,他现在觉得精力充沛,而且精神特别好,体力也恢复了以前的样子,身上也没有那么疲惫了。

他看了一下闹钟,现在大概是早上7:00左右,她8:00就要上班了,所以他现在要马上起床收拾一下,他就生了一个懒腰,猛的从床上坐了起来。

林青特别喜欢现在的生活,这跟以前他在做雇佣兵的时候大不相同,以前做雇佣兵的时候整天总是提心吊胆的,甚至有时候连觉都不敢睡,因为害怕有仇家在找上门来报仇,而且每天有那么多强度的训练,他根本没有时间过这么惬意的生活。

可是现在不一样了,自从他回到了国内,她觉得生活实在是太美好了,他学会了享受生活,以前他

在做杀手的时候,说实话有一些冷酷,他没有娱乐活动,也没有朋友根本不知道每天要需要做什么,就算没有任务的时候他也是整天在训练场上呆着,根本就不知道要去干什么,他差不多已经脱离了这个社会了。

林青每次一想到自己以前在特种兵的时候,就觉得那时候,虽然每天过得都很充实,他也不觉得累,因为他从小就是这样训练过来的,所以他根本不知道什么是累他的体力令人惊讶,可是他觉得以前的生活实在是太过于乏味了,每天都没有什么有趣的事情,可是现在就不一样了,现在他觉得自己过的是普通人的生活,他在享受这个社会。

他说试完以后穿了一个比较休闲的衣服,其实林靖他并不喜欢穿西装,可能是因为从小就没有穿过那么正式的衣服,而且以前在训练的时候穿这么正式的衣服也不好伸展,如果穿休闲的衣服就比较随意了。

他穿上了一个很休闲的鞋子,看起来很像一个大学生的样子。其实林青以前在那个医院上班的时候,里面的男医生从来没有一个像他这样的,穿的特别随意,因为医生在这个社会群体的人看来是一个

比较正式的职业,所以他们一般穿的都像精灵一样的样子,可是林青并不喜欢舒服,他觉得那样实在是太过于局限了,所以他就穿自己喜欢穿的衣服。

现在那个三甲医院的院长,因为他侄子的原因不让他在那儿上班了,而且他根本就不想干了,所以就干脆辞职了,他现在虽然瘦了,姜曼的诊所,可是他并不敢每天都去啊,因为如果他每天都去的话,就有那么多疑难杂症很容易引人注目,他现在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