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7章 打个速仆延热热身(2 / 3)

加入书签

因为水源珍贵,这些羊只是简单屠宰清洗了污秽,便下锅煮了。

至于慢慢浸泡充分浸出血水这种操作,在草原军中肯定是不可能的。没有浸出血水也没焯水的大块羊躯,直接烧煮会产生巨量的血沫子,也没有伙兵会把沫子撇掉,就直接分给将士。

但包括赵云本人在内,没有任何人对羊汤表面那寸许厚的腥臊血沫表示嫌弃,全都是一点不剩喝了下去。

肉汤里也没有任何压制异味的香辛料,只有盐和羊,这个季节也搜不到野韭菜花。

草原上轻装行军就是这么艰苦,能喝上骚臭的热羊汤,已经是难得的享受了,至少比吃又冷又硬的肉干好得多。

吃喝完后,大部分士兵也没有足够的清水洗净头盔,只是抓几根枯草把头盔内壁稍稍刮干净,就重新扣在头上了。

只有赵云这样的高级将领,能享受凉水洗头盔后再戴的待遇。

部队收拾停当后,纷纷上马列阵。

赵云也精神抖擞最后巡视了一圈,大声喝令激励士气:

“将士们,田参军已经查明道路,今日就有可能遇到速仆延部的外围驻地!这时节,速仆延人肯定都沿着乌辽水畔扎营,我们只要冲到乌辽水,沿着河行军就能找到敌人了!

大伙都打起精神来!好好打完这一仗,我们就能享用速仆延部的营地,有足够的牛羊、柴草和干净水源!”

众将士齐声附和喊了几嗓子,寒气似乎也被驱散了些,赵云便点钢枪一招,让部队继续前进。

马蹄在枯草斑驳的半硬冻土上飒沓奔腾,狂风呼啸而过。赵云却没有觉得寒意难耐,反而对身上装备的御寒效果颇感满意。

他们这支部队,并不是所有人都有铁甲的,只有需要负责冲杀的重骑兵有配铁甲,而纯粹骚扰游斗的弓骑兵,都是轻甲,这样才能确保马匹的负重不会太重。

即使是重骑兵,行军的时候也不会披铁甲,都是捆扎好了放在备用马的背上驮着。

此时此刻的赵云,也是穿着一件类似皮甲的双层袄,保暖效果非常好。

袄子外层是刚鞣制过的羊皮,比胡人那种直接拿生皮革裁切的袄子要柔韧性更好,能保存的年限也更久。袄子的内衬则是熟丝绸缎,当然如果是普通士兵的皮袄的话,内衬就是廉价的生丝粗帛。

内外两层之间,夹着的填充物是梳洗净化后重新晒干的羊毛——诸葛瑾在让军中裁缝们赶制这批夹袄时,一开始也想过直接填塞棉花,无奈这个时代棉花还没普及,连作为观赏作物的“白叠子花”都找不到几盆,只好作罢,最后改用干燥后蓬松的羊毛。

羊毛作为填充物的保暖效果,是绝对不比棉花差的,只是羊毛作为动物蛋白产品,比植物纤维素产品成本高得多。

要产出同样分量的羊毛和棉花,所需的土地面积能差十几二十倍。一亩地种出来的棉花分量,相当于十几亩草原养羊剪下的羊毛。

不过眼下条件不允许搞棉花,加上渔阳边市今年收进来很多羊毛、毛纺业却还没来得及开始建设,那就正好挪用一下,也算是为将来量产棉袄做些技术积累。

华夏大地上,此前并没有“棉袄”这种东西存在过,就算将来有了棉花,也得让做衣服的裁缝花时间适应这种手艺。今年先拿羊毛填充物练练手,练出一批裁缝来,也算是提前补足技术手艺短板。

而赵云和他麾下的部队,也是第一批“羊毛夹袄”的实物受益者。在十月初冬的草原上赶路,如果没有这样的装备,肯定会被大风冻得不适。

现在却好,赵云非常肯定,这种夹袄比直接用带毛羊皮做的大衣更御寒。虽然赵云也不懂其中原理,不知道这是因为“夹层内填充羊毛的区域,空气不再流通,更能保住热量不散失”。

赵云的骑兵就这样逶迤行军,不过半日,终于抵达了目标乌辽水边。

刚到河边,田畴赶忙通过看太阳、估算时辰等方式,大致确定方向,然后又观察了一下河水的流向,然后劝赵云沿着河往下游方向搜索。

“赵将军,我们这几日的行程,应该是偏北了些,如今的位置,比一开始预期的更偏上游。只要沿河顺流而下搜索,肯定能遇到速仆延部族。

速仆延部每年初冬都会沿河扎营,也包括乌辽水的各条支流,便于枯水季取得水源。我们从草原方向迂回而来,一路上都没遇到敌人,速仆延肯定不会料到我们汉人也能这般行军。”

赵云点头:“好,便依你所言,我们沿河顺流搜索。不过部队赶路已经疲惫,还是先趁着午时天热,让将士们直接和甲休憩一两个时辰,让辅兵再取河水杀煮一批羊。”

赵云很谨慎,他知道再追下去随时有可能遇敌,走了半天路赶紧养足体力,吃顿热的肉食继续鼓舞士气。

初冬的中午,在阳光下睡一觉也不用扎营搭帐篷,可以省掉不少事儿。如果拖到晚上再睡,那就非搭帐篷不可了,否则有可能冻死冻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