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3、遗留财产怎么分(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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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打消所有人的疑虑,律师提供了更加详细的资料。

公司全称:融润创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开曼群岛;

公司法人:屠易枫。

公司曾在海外…日本上市。

十数年之后,由于公司突然出现了连年亏损而退市,公司所发行的股份,由公司特定人群以当时的市场股价全部回购。

数据显示,屠易枫回购了公司股份的15%,而高老头回购了公司股份的36%,因此,不存在高老头将自己的股份,又划拨给屠易枫的情况。

这个问题争不下去了,就继续往下争。

律师解读了为什么不能拆分股份,如果36%的股份被拆分成九等份,将对掌控公司带来潜在的冲击,如果9个人不团结,高家将失去公司的话语权。

这个大家也都默认了。

但是,对于股份收益现金的分配,又存在异议。

焦点到了高建德这儿。高建斌认为,高建德不在了,为什么还要分成九等份?

高建国、高建龙、高建虹都表示附议。

高建明不赞成高建斌的说法,他说,现在还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高建德不在人世了,假如他哪天回来了,问起这个事,怎么办?

所以,高建明表示,高建德的那一份,暂时应由母亲于迎凤代为保管,这样做比较妥当。

徐佳芬表示不同意,徐佳芬说,她是高建德的老婆,虽然说,他们离婚了,那是高建德提出来的要离,是办了法律手续,而事实上,只是假离婚,高建德一直还跟她在一起,做什么事情,也都是高建德在安排,更不存在离了之后,自己再找对象的情况,那么,高建德的那一份,理应由她徐佳芬来保管。

于迎凤当然不同意,她骂徐佳芬,这是不要脸,都离婚这么多年了,还有脸跑来分遗产?

徐佳芬也不示弱,反唇相讥,说于迎凤自己不也离婚很多年了吗?老头子现任老婆还摆在这里呢,怎么也好意思跑过来凑热闹?

争吵成一锅乱粥,律师与公证人认为,一切应以遗嘱为准,以法律认可为准,高建德必须要有一份,如果本人无法到场,则由其母亲代管。

徐佳芬本来还想闹,当她听说,融润集团近两三年都是亏损,哪里还有什么红利分?她也就没再说什么。

第三部分、其它公司,另有五家中小公司,属高老头独资,都是他退休之后办起来的。

遗嘱中说,五个儿子,一人接手一家,其中南疗制药公司由高建斌接管;鹏运化工公司由高建德接管。

理由是这两个儿子没有稳定职业,所以将这两个中型企业分给他们。

另外三个小型企业,一个纸厂,一个金属铸件厂,一个塑料包装厂,分别属于高建国、高建龙和高建明。

这个分配,又是意见成堆,但是律师和公证员不许他们扯,再扯下去,他们就无法解读完全部遗嘱了。

第四部分、其它房产,高老头名下,另有二十三处房产,其中包括十一处商铺。

遗嘱中说,某某三处商铺,是前妻于迎凤拿钱置业,一直在高老头的名下,现将该三处商铺仍归还给于迎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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