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依唐律,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否?(1 / 1)

加入书签

第71章依唐律,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否?

书院前院,已是乱作一团。

长安府尹上官扬羽,刑部员外郎孙旬,五城兵马司东城指挥使颜肃安,大理寺少卿吴忱。

身着官袍,其中刑部侍郎,手持大唐律例,走在长安府尹左后方。

今日之事,已然涉及书院,可主事之人,却是这位其貌不扬,甚至是不怎么好看的长安府尹上官扬羽。

五城兵马司的军卒明火执杖,天枢处的文书,腰悬宝剑怒气腾腾。

苦主家属亦是抬着棺材,放置于书院门牌楼外,披麻戴孝者众多,却不曾入书院半分。

有着大理寺、刑部,长安府尹的公文,又有刑部侍郎,持大唐律例而行。

上护军、龙武军、金吾卫,皆是放行,唯有羽林军,将其拦下!

羽林军明火执杖,长安府衙内的三班衙役,自然是被吓得不轻。

上官扬羽那双三角眼内精光不断,早已是做了决断,他这个长安府尹,做得实属窝囊。

亲王府、四公主府、镇北大将军,颜瑟大师,皆来威压,他已然是避无可避。

“陛下有令,闲杂人等,今日不得入书院!”

羽林军校尉常思威,一挥手拦住了,正欲前往书院内的一行人。

横刀出鞘,羽箭上弦,俨然是待发之状,一个不好他们都要被射成刺猬。

上官扬羽嘿嘿一笑,说道:“敢问校尉,依唐律,天子犯法,可与庶民同罪乎?”

他豁出去了,一昧的退避,只能是被人逼到绝路上。

他出身贫寒,千里做官,亦只为求财,那今日于此盛事,他便求一个名!

太史令就在那座大山之下,史笔如钩的太史令,王焉敢杀之。

身披甲胄的羽林军校尉常思威,神色如常道:“依唐律,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可今日书院后山之下,皆是我唐国文武、诸国使节、书院弟子、修行宗派的修行者,何来案犯?

上官大人如此兴师动众,冲击羽林军,难道就不怕丢了官吗?”

长安府尹也算是,这长安城中一笑料了,平日里素来爱惜羽毛,却又吝啬贪财。

只是不知今日,为何敢于如此蛮横,举重冲击羽林军!

上官扬羽冷哼道:“常思威,常三,鱼龙帮老三,春风亭一事,羽林军没把你清退出去,算是给足了朝小树的面子。”

“今查书院弟子宁缺,涉及铁匠陈子贤、督察院御史张贻琦、临湖小筑茶师颜肃卿三人之死。”

“另有户部员外郎,涉及雁鸣湖畔,雁鸣别院,刺杀书院学子一事。”

“长安府尹上官扬羽,携刑部员外郎孙旬,大理寺少卿吴忱,前来书院捉拿案犯,依唐律而行,常三你最好想清楚再作回答。”

幼年给豪强家中放牛,便觉得读书苦读,应有一番大抱负。

可真正坐在这个位子上,上上下下,左左右右,皆是掣肘,何以施为。

今日当死则死,亦可留名于青史,若能不死自是最好,流放岭南郡观山赏水罢了。

铁心护卫在上官扬羽身侧,眉眼间的忧虑,自大人出门的时候,就没有散过。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