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7.朝歌第一刀(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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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刑人真诚道:“我叫余化,这是我第一次凌迟,没什么经验,有什么不对的地方,还请多多包涵,估摸着你也是第一次被凌迟,叫声方面你可以稍微记忆一下,咱们事后可以互换心得,加深理解。”

啊——

呃——

嗯~~

一声声惨叫,麻子叫得跟土拨鼠似的。

不少人捂上了眼睛,只留一条指缝观看。

这什么刑啊,真凶残,几刀下去,就眉毛、胡子、头发就全没了,下体血红一片。

麻子脸色苍白无比。

余化挠了挠头,职业病犯了。

凌迟是个新刑罚,没人上手过。

要求片上几百刀而人不死,技术难度很高,宫中选了半天,才选中了他。

其实吧,他在宫里就是个专门负责给寺人阉割的,只是技术好了点,博了个朝歌第一刀的每名。

一指宽、二指长的小刀,在他手上格外让人下体发寒。

“我刀快,你咬咬牙,一会儿就过去了。”

余化安慰道,刹那间,又是一刀片下。

称得上刀如疾风,势如闪电。

啊——

简单的一声啊,却透露着三分凄惨、七分无助、十分可怜的意味。

刀光一闪,便有一块比指甲盖还要小的肉从麻子身上削下。

就如同余化所说,因为刀快,加上伤口小,疼不是特别疼。

可麻子额上豆大的汗水,从脸庞两边流了下来,止都止不住。

他终于明白什么是凌迟了,一刀刀片下来,就跟片鸡鸭牛羊一样,片上数百刀,最后才让他去死。

余化对着人群中的琼霄眨了眨眼睛。

他是截教四代弟子,半年前才入朝歌为官,专门负责生产寺人。

他和三霄、老赵等人不同,没有暴露自己修道的身份,就像普通人一样入朝,期待一点点升职加薪。

因为他是人,想用普通人的方式晋升。

他也相信大商的官制,相信圣明的纣王,会发挥出他的才能。

毕竟连崇应彪那种无可救药的家伙都能立下功劳。

麻子身上被剜下一块块肉。

又是医闹,又是盗尸,这肉连狗都不吃。

子受脸色有些发白,这种酷刑他真的有些不适应。

难怪凌迟处死被称为封建社会死刑中最残酷的刑罚,实在是太不人道了。

子受甚至生出了几丝后悔,我特么没事来看凌迟干什么?

都无法直视肥牛卷肥羊卷了。

他试图看向百姓,从百姓的谩骂声中,寻找到一丝心灵慰藉。

自己都接受不了,何况这些百姓?

百姓们指缝中的眼睛,忽闪忽闪的。

好奇。

子受有些难以理解,这一个个心都这么大?

这展开似乎有些不对。

不久后,满朝文武也有一些前来观刑。

闻仲先是皱眉,觉得刑罚太过,可转念一想,也没什么过的。

凌迟也就行刑时痛苦点,死后该下九幽地狱还得下。

要是换成他,对付挖坟盗尸,指使医闹的人,一雷轰下去,直接魂飞魄散了。

对他这种修仙的来说,死法无非就两种,死,和魂飞魄散。

商容还是如以往一般,没有多话。

但他容光焕发。

谁都知道这位老丞相已经不顾此前司掌礼仪的身份,在心底暗自叫好。

妈的,就该弄死这些人,自己那宝贝女儿是医学院的二把手,医闹的主要对象之一,如果不够严,万一哪天被刺了怎么办?

宝贝女儿可不是琼霄、碧霄那些修道的,被刺还能反杀,要是一旦露了刀子,妥妥见红。

钱保看着余化手中极为稳当的小刀,却是感触颇深。

这阵子已经没有人敢医闹了,也许自己以往不断妥协的举措,是害了医学院。

甚至,他有些自责,应该是自己的不断妥协,才导致了一次比一次眼中医闹。

余化的刀法很不错,甚至比常年剖肚子的他,更精妙。

钱保打算事后和余化切磋切磋,共同进步,这一手刀法如果拿来截肢,简直绝了。

方相、方弼跟着叫好。

武官们在小声议论着,他们向来不怎么在乎刑罚是否严酷,对待敌人,那就得如疾风暴雨一般狠厉。

文官们也没多大反应,大多开始思考起纣王的深意。

人群中的移动百度辛甲小声道:“火能变金色,故墨以变其肉;金能克木,故剕以去其骨节;木能克土,故劓以去其鼻;土能塞水,故宫以断其能灭火,故大辟以绝其生命。”

奴隶五刑,刑刑到肉,凌迟吧,其实也就是更残忍一些,这时候又没进入封建时代,人们也没啥人道主义精神。

而那些觉得不爽的,也只有贵族诸侯,他们生怕这种残酷的刑罚被用在自己的身上。

至于百姓他们老老实实的,不觉得自己会犯事。

文官们抬头一看纣王,纣王竟是面色有些发白。

在场反应最剧烈的,居然是提出凌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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