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丽莎的脖子开始变红(1 / 2)

加入书签

<b>inf</b></div> 丁胖子广场在蒙特利公园市,位于圣洛都城区西部。

它是很多华人到达美利坚的第一站。

至于丁胖子这个名字,则源于一位姓丁的华人老板。

起初,这位丁老板只是在广场上开了一家旅行社,做华人赴美的机票、签证业务。

后来到八十年代,生意越来越好,丁老板买下诸多店铺,把丁胖子广场打造成了一个小型的商业中心。

丁老板的生意做的很大,也吸引了很多其他华人商家来这里开设餐馆、超市、理发店、金店、药店等。

最终形成了繁荣的华人商圈。

最繁华的时候,每天有上百辆大巴拉着华人来这里消费。

而后来真正让丁胖子广场火出圈的,是另一批人。

一些拿不到签证的华国人,从各种渠道走线,偷渡进入美利坚。

来之前,他们看的是中文互联网上宣传的一美元炸鸡、不花钱捡别墅住等等。

真落地美利坚后,他们才发现,身为偷渡者,很难被美利坚的秩所容纳,只得来丁胖子广场找工作。

也就是打黑工。

成大器的前身就曾到一家中餐厅刷过盘子,因为干的比老墨慢,天天被老板克扣工资。

最后实在忍不下去,流落街头。

“这里看起来很破旧?”

丽莎打着方向盘,不解的问成大器。

“光鲜亮丽的餐厅千篇一律的整洁,好吃的餐厅各有各的特点,相信我。”

成大器也是第一次来,但他前世听朋友们聊起过美国的中餐厅。

在美国,如果你是一个不会说中文的,那么中餐厅大概率只会给你上改良中餐。

但你会说中文,就能解锁隐藏菜单。

具体有什么菜,要看后厨的师傅是哪里来的。

但不管哪家中餐厅,只要请的有正经中国厨子,都能做一桌还不错的川菜。

“路边的牌子都是华文,这里就是唐人街吧。”

丽莎感觉有点新奇,她只从电视剧里看到过唐人街。

美国的几个大城市里都有高度集中的华人聚集区。

它们的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清代,当时的唐人街主要由铁路华工组成。

到今天,一百多年发展下来,当年的铁路华工已经传了七八代。

伴随着新一代华人移民的涌入,唐人街的规模也越来越大。

当然,丁胖子广场充其量就是小唐人街,它也被称作小台北。

“这里最早是台湾人建的,华人把这里叫小台北,算是唐人街吧。”

成大器打量着周围的中文招牌,他打算找找做移民咨询的机构。

没有一个合法身份在美国实在是寸步难行。

“han,我不认识这些华语,丁胖子面馆是哪一家?”

丽莎看着手机里的导航陷入困扰,实在无法找到自己选的餐厅是哪一家。

无语的看着一家大招牌‘重庆本帮菜’,小招牌‘丁胖子面馆’的饭店,成大器回答。

“就那个,我们先吃饭,这附近有银行吗?”

一千美元的u刀勒还没结呢。

钱拿不到手里,总觉得差点意思。

吃饭也不香啊。

“哈,han,和美女一起吃饭的时候你还要提坑了我一笔的事情吗?”

推开餐馆的门,丽莎头也不回的吐槽着成大器。

“不,我们明明是愉快的合作,怎么能污蔑我呢?”

从服务员手中接过菜单,成大器大概扫了扫,五花八门主打一个全面。

他直接用华语报起了菜名。

“麻婆豆腐,酸菜鱼,水煮牛肉,辣子鸡丁,再让后厨做两个不辣的清口小炒菜,最后来个米酒汤圆银耳羹,再来两份米饭,菜都能做吧?”

丁胖子面馆都能叫重庆本帮菜了,那让重庆本帮菜做川菜也完全没问题。

“当然,先生,我们大师傅川菜一绝。”

重庆菜被狠狠地ntr。

“han,你都说了什么?”

听不懂华语,丽莎不知道成大器说了什么。

给丽莎倒了杯乌龙茶,成大器叹了口气。

“我说,这是我这辈子第一次带女孩来餐厅吃饭,让他们好好做,一定要让你感受到中餐的美味。”

丽莎被成大器的无耻回答深深震撼到了。

她的语气里带着愠怒,不满的盯着成大器。

“你一定没少骗女孩子,坏男孩。”

成大器一脸无辜。

“你是我这辈子第一个,在你之前我从没和女孩子一起到餐厅吃过饭。”

上辈子数不过来,这辈子可真的是第一次。

主打一个真诚。

“得了吧,我不相信你没和其他女孩子约会过?”

丽莎审视着成大器的表情,好像在观察一位犯罪嫌疑人。

她认定成大器是在骗自己。

“丽莎,抱歉,你是说,我们是在约会吗?”

抓到细节,乘胜追击。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