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天意难违(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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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按照那个“越看似没用最后价值越大”的定理,赵传薪决定咬牙买下它。

这日记看似人畜无害,实际很反套路的。

瓶体力药剂,1个机械小丑玩具,直接花了他年4个月的寿命,还剩1年6个月的寿命到账。

还待继续,却冷不丁抬头看见于大坤拎着什么东西前来。

“小赵,给你带了一点晒的榛蘑干,别的也拿不出手。多亏了你帮忙,要不然羊一准丢了。”

赵传薪顺手就接了过来,一点不带客气的。

“好东西!”

于大坤搓搓手,有点不知道该怎么接。

一般送东西,大家都会来回推辞。

赵传薪可倒好,压根不懂谦让。

于大坤讪笑:“那啥,那俺就回去了。”

“慢走啊于大哥。”

没多久,德福带领的少年“工人团”就来了。

有鼻涕娃一脸崇拜道:“伯,俺爹说你老厉害了。没人敢在老鹰沟过夜,你是鹿岗岭村第一个。”

赵传薪收起干榛蘑:“你爹说得对。”

直接把小孩子都给整不会了。

“俺爹也说你厉害。”

“俺家也说了。”

得!

one&nbp;night&nbp;in老鹰沟,我赵传薪一战成名。

赵传薪没发现赵宏志的身影,就问德福:“宏志那孩子哪去了?”

德福想了想:“可能去看他的套子去了。”

正想问啥套子,就见赵宏志兴冲冲的拎着什么飞奔而来。

“叔,我套了一只野鸡。”

小家伙拎着的,赫然是一只长翎野鸡。

一群小娃子全都露出羡慕之色。

“拿回去给我奶和我娘补身子。”

赵传薪赶忙制止:“等等,我给你钱,你拿回去给你娘买肉,这只野鸡卖给我了。”

说着,把这段时间购物找零的铜钱,都穿在绳子上,一股脑的塞进了赵宏志的怀里。

赵宏志接过铜钱,脑袋有点发蒙。

他家或许有存款,但从来不会拿给他看。

其他鼻涕娃也是如此,第一次看见这么多的钱。

“愣着干啥,拿回去给你娘。你娘要是不收,就说拿回来我也不要。你娘要是收了,那就当我没说。”

刚送来了榛蘑干,马上就有野鸡,这就叫天意。

既然天意让他小鸡炖蘑菇,那么天意难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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