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五章创立阳光私募(2 / 2)
合法性,规范性。
四是深圳创业风险投资公司,也就是原来的主体公司。主业是自营证券、股票投资与风险投资。
集团公司成立后,我们一定不负众望,充分整合利用市场的优良资源,加强管理,全力呵护和改善品质、交付及服务信誉。努力发挥聪明才智,战胜一切艰难险阻,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同心同德,不辱使命,为共同繁荣而奋斗。
我们豪情满怀,我们任重道远。
让我们用心血和汗水浇灌深圳投资集团公司,共同创造和享用集团公司美好、光辉、灿烂的明天。
谢谢大家!”
肖婷婷致词后,台上台下掌声雷动。
接着主持人又请周老讲话。
“我刚才听肖副董事长的致词,有个词我很感兴趣,那就是私募基金要在阳光下运行。
也就是说,私募也和公募一样,交易透明化,信息公开化,唯一的区别,就是主体不同。
感谢深圳投资公司这个新颖的提法和开放型的创造。既然这样,那我们就给他一个新的定义:阳光私募。”
定义为阳光私募,难道原来没有这种说法?
阳光私募也是从我开始?谢文茫然了,难道我又创造了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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