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不能抢走温哥哥喜欢的姑娘(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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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nf</b></div> “咳咳…”

正微笑看着的温至清,冷不丁被呛了一下。

他何时多出这么个小情敌的?

“噗嗤…”

云溪鹿忍不住笑了出来,忍俊不禁的道,“明宣为何想要娶我啊,谁给你说的?”

“没有人给我说,是听邻居的大哥哥说的,他说想要永远和喜欢的姑娘在一起,就得把她娶回家。”

小男孩拍拍小胸脯,一本正经地说道,“我喜欢鹿姐姐,想要永远和鹿姐姐在一起,所以我要将鹿姐姐娶回家。”

云溪鹿被逗乐了,但还是认真的道,“那不行了哦,鹿姐姐已经被别人娶走了,你不能再娶了哦。”

“啊,谁娶走了?”小男孩一脸受打击的样子。

云溪鹿指了指温至清,“哝,就是你的温哥哥。”

“啊,是温哥哥啊…那…那我就不和温哥哥抢了。”

原本云溪鹿还想是不是会给温至清招个小情敌呢,结果人家不战就认输了,“我也喜欢温哥哥,不能抢走温哥哥喜欢的姑娘。”

“诶呦,我们家明宣这么懂事啊,你温哥哥没白疼你。”云溪鹿真是被小男孩的聪明给折服了,忍不住伸手捏了捏他的小脸蛋。

小男孩脸上一红,不好意思地躲到了他娘的身后,“鹿姐姐已经嫁人了,不能再捏我的脸了,男女授受不亲。”

“哈哈哈哈…”

这话真是让云溪鹿直接大笑了出来,这小屁孩变心是真的快啊,一听到她不是单身,立刻就要划清界限了。

不仅是她,其他人也是都被这童言无忌给逗得乐得不行。

说笑了会儿,让小朋友自己去旁边吃零食,温至清这才将考试结果告诉了孙夫子。

“好样的,居然是案首,老夫居然教出一个案首学生,这值得老夫骄傲许久了。”

听到这个消息,孙夫子也是乐得合不拢嘴,比任何人都要高兴。

“这都多亏了夫子的教导。”温至清很是谦逊地作揖道。

“也是你天赋好,不过也不能骄傲自满,府试不比县试,需得再接再厉。”孙夫子笑着叮嘱道。

“知道了。”温至清虚心地受教。

“对了,克明呢,考得如何?”此时,孙夫子又问道。

温至清这才收了笑容,轻轻摇了摇头。

孙夫子叹口气,“诶,老夫是瞧着他很刻苦,才想着让他去试试,其实早已经看出他考上的机会不大,不过无事,他再多积累一两年,这童生试也是没问题的。”

“那我们便放心了,所谓好饭不怕晚嘛。”云溪鹿趁机说道。

“不错,的确是这个理。”孙夫子笑着点了点头。

两人又在孙夫子那边坐了会儿,拒绝了留下来吃晚饭的盛情邀请,便回家去了。

到了家里,紫菀已经将饭菜准备好了。

红烧兔肉,韭菜炒鸡蛋,清炒豌豆苗,春笋排骨汤,再加上蒸得粒粒分明的白米饭。

这一顿饭,真的是色香味俱全。

“嗯,这兔子做得好!”云溪鹿尝了一口,连连夸赞。

紫菀这是将她的手艺给完美继承了。

这兔子,自然是家里养的那两只。

母兔子现在已经产下崽子,公兔子没用了,就让紫菀给宰了吃。

毕竟那崽子可有八只,已经够多了,该吃的就得吃掉,不然泛滥也不好。

“的确好吃,这手艺都能去开店了。”李秀明也是真心地进行夸奖。

“我只想着,能够做给主子吃就好。”紫菀面色微红,低头小声说道。

“那我可真是太有福气了。”云溪鹿心头暖暖的。

重生以来,虽然遇到了不少的事情,但也遇到了很多可爱的人,让她对这个世界越来越满意了。

“嗯,没错,小鹿你就是小福星。”温至清也是给云溪鹿夹了一筷子兔子肉。

虽然他无意间救了云溪鹿,但自从遇到她,他的生活就肉眼可见地越来越好,他深知这些都是她的功劳。

“那是。”

云溪鹿笑眯眯的说道,对于这点她没有半点谦虚。

毕竟,她的体质本来就真的是福星体质。

等吃过饭,因为兔子很大,有八斤左右,所以只煮了一半,云溪鹿就和温至清一同提着剩下的半只兔子去了老宅。

今日温至清他们吃饭时比较早的,这会儿老宅才刚刚要做晚饭。

“你们怎么过来了?”

这会儿,温元忠和温兴邦也已经从镇上回来了,见到他们两个,所有人都很高兴。

“哼,灾星又来了啊,真是晦气!”

只有覃桂花,阴阳怪气地瞪了云溪鹿一眼,就摔门出去了。

“这么晚,她要出去?”云溪鹿不解的问道。

“她一直都这样,没人管得住,家里什么都不管,等吃饭的时候就会回来的。”

温秀兰不满地看了眼覃桂花,便是亲热地拉着云溪鹿的手,“小鹿你总算回来了,怎么出去那么多天,都做什么去了啊?”

“哦,跟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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