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第54章(1 / 3)
温琰许久未曾走上重庆的街道,朗华带她四处闲逛,买了些东西,招摇过市,明知有人盯梢也不在乎,他甚至想立刻跟温琰结婚,然后登报昭告天下。
这人大抵有点疯了。
以前他把温琰藏起来,狡兔三窟,想方设法躲避青蔓的寻找,是为长远做筹谋,他想和温琰长相厮守,好好过日子。而现在这样无所顾忌,嚣张乖戾,如亡命之徒进行最后的狂欢,想必自己也很清楚,温琰是留不住的人,所以他要及时行乐。
晚上去九华园吃饭,温琰没想到朗华请来诸多朋友,乌压压一大桌子,有的男人带了女伴,又多加几张凳子,挤挤挨挨,气氛热络。
“谢先生,”一个娇滴滴的声音喊他:“这位小姐是谁,怎么不给我们介绍?”
朗华笑笑没搭理。
“谢先生桃花运旺,露水姻缘数不过来,我们羡慕死了。”
“莫乱讲,”朗华胳膊搭着温琰的椅背:“这是我家童养媳。”
众人笑道:“真的假的,现在都民国二十九年了。”
“这个我作证,他们是青梅竹马,从小一起长大的。”说话的老段是温琰唯一认识的老友,几年不见油滑许多,或许为了讨朗华高兴,开始滔滔不绝地讲述他们少年时期的种种。
温琰听得很不舒服,埋头吃酒,胃里如火灼烧。
“吃点东西,”朗华给她夹菜:“知不知道这是什么?”
温琰瞥了眼:“锅巴肉片。”
“现在叫轰炸东京。”
啊?
“还有踏平三岛和誓雪国耻。”
温琰盯着面前的冰糖雪梨,忽然噗嗤一声。
朗华抬手碰碰她的脸:“终于笑了?”
这夜喝得半醉,回去的路上,车子里,朗华问她:“我们好久办手续?”
温琰不解。
“结婚手续。”
温琰轻轻冷笑:“谁要跟你结婚?你拿什么娶我,彩礼先讲清楚,我可不要随随便便嫁出去。”
朗华觉得好玩儿,凑在她耳边磨蹭:“我的家当都带你看过了,都是你的。”
“光用嘴说有什么用,你先给我,别的再慢慢谈。”
朗华乐不可支:“你当我傻的吗?”
回到寓所,他先去洗澡,洗完出来看见温琰盘腿坐在床边,正低头研究着什么东西,他定睛细看,顿时愣住。
“从哪儿来的?”
温琰抬眸:“书房抽屉。”
那是一把勃朗宁自动手/枪,俗称掌心/雷。
“这么小的枪……”体积与香烟盒子差不多,还没她的手长:“怎么用,你教我。”
朗华走近:“姑娘家不要耍枪。”
“我可以拿来防身。”
“你跟我在一起,用不着。”
温琰扯起嘴角要笑不笑的:“连一支袖珍手/枪都舍不得送,还想哄我结婚呢?”
朗华睁大双眼:“刚才不是说教你用吗,怎么变成送了?”
“那你到底教不教?”
朗华默了片刻,拿过枪,推动握把底座后面的按钮,卸下弹匣,里面没有子弹,枪膛内也没有,他假设有,示范如何将子弹压进弹仓,上弹匣,上膛,解脱手动保险,然后扣动扳机。
“这种枪有三重保险,不容易走火,而且体积小,隐蔽性强。”
温琰学得很快:“勃朗宁掌心/雷,名字真好听,特别适合我,对吧?”
鬼灵精,朗华嗤笑:“对,你留着玩儿吧。”
“子弹呢?”
“空枪已经够吓唬人的了。”
朗华说完去书房把放子弹的抽屉锁上。
温琰得了这个宝贝,爱不释手,睡前还舍不得丢开,握在手里把玩,爱若珍宝。
重庆的夏夜漫长闷热,幸而屋子里装有电风扇,华生牌的,送来丝丝凉风。她刚刚洗完澡,扑了层痱子粉,这个习惯还是小时候从秋意那里学来的,只是他长大后再不肯用这些东西,生怕自己阴柔。
想到这个,温琰不自觉地笑了笑。
朗华在外面人模狗样,大夏天还穿衬衣西裤,但回到家里原形毕露,套着花花绿绿的夏威夷衫和短裤,吊儿郎当,没个正形。温琰向来中意干净清隽的男子,甚至文弱些都好,她喜欢做强势的那个,而对朗华这种文盲暴徒提不起半点兴趣。
如今他有了资本,总爱学人上人的做派,抽雪茄,玩手杖,收集古董,一切能象征社会地位的东西他都很感兴趣。可这些在温琰眼中只觉得无趣可笑。
披上再华丽的皮,温琰都当他是打锣巷投机倒把的小混混而已。
夜深人静,忽然一阵疾风骤雨,雷声轰鸣。
窗子没有关拢,雨水洒进来,湿漉漉的,像朗华的眼睛。
他下床重新点了盘蚊香,关上玻璃窗,再把风扇稍微调小些。
经过大半夜的混乱,温琰厌烦透顶,刚才破口大骂他是疯狗、神经病,喊得声嘶力竭,脑袋也嗡嗡作响,此刻已昏昏欲睡。
朗华不知哪根筋不对,突然变得温情脉脉,甚至毫无防备地向她展露出脆弱。
“有样东西送给你。”
他把一只蒜头镯戴上她的手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