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礼(1 / 2)
白鹿珍稀,世代深居东峄山的涧泉下,可遇而不可求,安成郡主也不过是运气好,恰巧得了那么一只,便亟不可待地去找陆凛献宝,全然不顾大家闺秀的教养,可见已经高兴得失了理智。
以白鹿为聘礼,于时人而言,算得上至高的诚意。
顾琛这简短有力的四个字,其实分量很重。
只是他这话也不会有人当真,且不说他们年纪小,就说都是男人,也不会叫人产生什么联想。大邱并非没有男妻的先例,到底是少数,且汉族以子嗣传承为大,极少有人愿意舍弃娶妻生子之正道,与同性结合。
但是说这话的人是太子殿下,而叶家的宝贝疙瘩又与他有婚约在先,这出乌龙也不过是三年前的事,如今旧话重提,到底是有些尴尬的。
这几日天寒,偶尔会飘几片雪花。屋里烧着暖炉,青花缠枝香炉冒着袅袅烟气,小娃娃包裹在雪白的兔皮夹袄里,一张玉雪无瑕的脸蛋冻得有些泛红,直想让人亲上一口。
顾琛怀里抱着个香软的糯米团子,被那双湿漉漉的黑眸瞧着,不自觉想逗他一逗。
他捏着小娃娃的脸颊,轻勾起唇道:“太子哥哥把安成郡主的白鹿要来,送给阿锦可好。”
叶重锦眼底闪过流光,随即垂下浓密的眼睫,小声嘟囔道:“阿锦只是好奇而已,又不想要那稀罕物,娘说白鹿吃的是山里的仙草,喝的是山里的灵泉,是有灵气的,若是真吃了,神仙都是要怪罪的,阿锦才不敢吃。”
他故意曲解顾琛的意思,把白鹿当成顾琛平日里送来的吃食,其实谁舍得吃那价值千金的灵物,但他如此一说,倒是缓解了先前的尴尬。
安嬷嬷松了口气,笑道:“太子殿下勿怪,小主子素来贪食,眼里唯有吃食占在首位,便是老爷夫人都是要往后排的。”
顾琛倒是不介意,抱着小娃娃径直坐到榻上,道:“不吃也无妨,养在院子里便是,左右是个灵物,给阿锦添些福气也好。”说着又捏了捏小孩嫩白的脸蛋,道:“怎的总也不长肉,孤送来的那些吃食,莫不是进了旁人的小肚子里。”
小娃娃摸摸自己的小肚腩,觉得这人就是睁着眼说瞎话,姚珍来了相府之后,整日钻研好吃的喂他,宫里御厨为了讨好太子,更是挖空心思研制新点心送来,眼看肚皮都鼓了,亏得顾琛能视而不见。
他蹙着眉,认真地辩解道:“都是阿锦吃的。”
顾琛便勾唇笑了,那笑里带着说不出的意味,道:“孤不信,除非亲自查验。”
“……”
叶重锦正待要说什么,便被这不讲理的人放到软榻上,他今日穿的兔皮夹袄,外面是一层鲜艳的红绸锦缎,脖颈处围着一圈雪白的兔毛,四脚朝天地仰躺在床榻上,白皙的脸蛋透着粉,因穿得多,怎么也坐不起来,圆滚滚的甚是憨态可掬。
安嬷嬷本想救他,可一瞧,竟是忍不住噗地笑出来,夏荷几个丫头也都憋着笑,别开眼不敢瞧。
顾琛伸手揉了揉他的小肚腩,道:“原来都长在这里了。”
叶重锦肚子上有一圈痒痒肉,被人又是捏又是揉的,哪里受得住,憋笑憋得小脸通红,险些把眼泪逼出来,连忙唤道:“嬷嬷,救救阿锦……”
安嬷嬷见不得小主子受罪,但又慑于太子威势,犹犹豫豫不敢上前,却听身后传来一声冷笑,道:“我道是谁敢在福宁院里欺负我弟弟,却原来是太子殿下,莫不是太子殿下太闲了,怎的三天两头往我相府跑,不知道的,还当太子殿下与我们叶家有何交情呢。”
说着已经把叶重锦从顾琛的魔爪下解救出来,小娃娃用小拳头揉着泛红的眼眶,见顾琛在瞧他,便气恼地瞪回去。
顾琛神色越发温柔,待看向叶重晖时,眼中已不见温度。
“大公子言重了,孤与叶府自然是没什么交情的,只是单纯喜欢阿锦罢了。若是大公子不想在府中见到孤,倒也简单,孤把阿锦带回宫便是。”
“你休想!”叶重晖握着拳头,咬牙道:“太子殿下有这么多弟弟,偏要来抢我家阿锦,岂不是可笑。”
顾琛道:“阿锦就是阿锦,即使孤有一百个弟弟,只要不是阿锦,便没有意义。”
叶重晖一噎。
顾琛却已经在小娃娃跟前弯下腰,快速在他侧颊上掠过一吻,笑道:“孤改日再来看阿锦。”
叶重锦微微一怔,那人已经大步走了出去。
其实他知道,顾琛说的改日,没有十天也有半个月,并非他兄长口中的“三天两头”。身为储君,大到帝王心术,小到农耕水利,都是要学的,哪里有空时时陪着他玩耍。
叶重晖没瞧见方才那一幕,回过头见弟弟正发呆,便蹲在榻前,揉他的小脑袋,道:“都怪阿锦太招人稀罕,招惹了那样难缠的人物。”
叶重锦满脸无辜,心说他可什么都没做,那人就自己找上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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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过了几日,晟王爷亲自来到府上,送来一只千金难求的白鹿。
叶丞相傻眼了,安氏也傻眼了,就连老太爷也彻底傻眼了,相府可没有与安成郡主适龄婚配的男子,那这白鹿是何意?
晟王爷道:“本王的皇侄甚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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