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 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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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后,我们都有过一段后悔期,有犹豫过要不要和好,她也给过我台阶和姿态,但最后我还是觉得,算了吧。也不是说人的感情有多脆弱,在一朝一夕间就都消失了,是失望在生活中,一点一点就累积了,那个争吵,只不过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个稻草罢了。我和她走到最后的那段时间,本就内耗的时间远远多过了快乐的时间,与其再互相折磨下去,那不如趁着彼此还没有变得更面目可憎之前放手,还能保留一点曾经的美好。”

“我不想变成对伴侣、对生活的不如意充满抱怨与后悔但又无能为力的人。人生不只有爱情,还有更多的自我需要保全。”

沈珈禾是理性的人,薄苏也是,她认同她的想法。

“那为什么会在这里呢?”薄苏奇怪。

沈珈禾解释:“因为分手后不久,公司组织了一次体检

,我突然检查出了甲状腺肿瘤,吓了一跳。好在是良性的,手术之后,有一天晚上,我走在医院的步道上散步,突然发现枫叶都红了。原来这一年的秋天又到了。但我往回想,突然不知道自己今年在干什么,也不知道在忙什么,怎么就把自己逼成这个样子了。”

“我抬起头看天空,发现港城的天空,很难看到星星。楼房总是高耸入云,把深色的天空,分割成一片片,像从井口窥探出的视野。我是那只青蛙吗?我问我自己。”

“我不想过那样的生活了,左右不缺钱,干嘛把日子过成那样。”她笑意轻松,没有丝毫炫耀的姿态,只是陈述一个事实。

薄苏不反感,她早前就有听说过,沈珈禾家境挺好的。

她也跟着莞尔,说:“是。”她羡慕有选择的人,也羡慕放得下的人。

沈珈禾说:“所以我就辞职了,gap期间来这里散心的,发现这里还挺宜居的,什么都慢悠悠的,我还挺喜欢的,就想,不如在这里开一家咖啡厅,也不指着能赚钱,不亏太多钱,能开心就好了。”

薄苏由衷地肯定:“感觉你现在就很开心。”

沈珈禾笑:“那确实是,开咖啡厅其实是我很小的时候就有梦想过的事,只是那个时候总觉得,这个梦想,与世俗意义上的成功相距太远了。”她指了指咖啡厅淡色的墙面上挂着的一幅照片,介绍:“那三只猫,是我养的,在楼上。我以前在港城的时候,就很想养猫,但港城寸土寸金,人住的地方都不够了,哪有多出来的地方给猫住。宁紫楷也不喜欢猫,说她猫毛过敏,所以我一直没养。”

薄苏的视线随着沈珈禾的话语落到墙上。她微微笑,说:“好可爱啊。”

沈珈禾像被夸了孩子漂亮的父母,忍不住多介绍了两句:“那两只小的,都是大的那一只生的,爸爸是隔壁不远处那家听风民宿老板养的银渐层。”

薄苏怔了下,视线回收,问:“听风民宿老板?传羽吗?”

沈珈禾闻言也是一怔:“是。诶?你……你们认识吗?”她从她叫“传羽”的语气里听出了两人的熟稔。

薄苏应:“嗯,我刚刚就是从那过来的。”顿了顿,她坦白:“我小时候在这里生活过八年,和她算是旧相识。”

沈珈禾大吃一惊:“哦天哪,怎么从来没听你提起过?”

薄苏淡淡地笑:“可能没有机会吧。”

她从来没有刻意隐瞒过,只是也从来不曾刻意说起过。

沈珈禾点头:“也是。”她想到了什么,追问:“那传羽和这里的另一家店老板,我们的另一个共同好友姜妤笙,也是从小就认识的,你们也是相识的吗?”

薄苏没有预料过会在这里,会在沈珈禾的口中听到这个名字,握着杯耳欲要抬起的手僵了一下,才很轻地应:“嗯。”

沈珈禾惊奇:“这个世界真的好小啊。”

她感慨人与人之间奇妙的缘分,薄苏却垂下了鸦睫,黯寂地注视着咖啡杯里微漾的水纹。

小吗?她只觉得好大好大,大到她一个转身,姜妤笙就跃入了人海,几乎再不肯让她寻见了。

她摩挲着杯耳,还是忍不住,不露声色地打听:“你和妤笙、传羽关系很好?”

沈珈禾不假思索:“是啊,我在澎岛这两年,最大的收获,就是这两个朋友了。”

薄苏微微沉默,抬头望向沈珈禾,嗓音有几不可觉的滞涩,问:“妤笙这两年,过得好吗?”

她念“妤笙”这两个字时,有一种很特别的味道,似生涩,又似缱绻。这种语气,至少从前沈珈禾从没从她口中听到过,和刚刚提及“传羽”时也完全不一样。沈珈禾心头有奇异的感觉滑过,又怀疑是自己多想了。

薄苏补充:“我和她虽然是旧相识,但是,有很多年没有联系过了。”

像是正好提到了,随口关心一个普通得再不能普通的旧友一样。

沈珈禾不疑有他。出于对薄苏为人的信任,她没有隐瞒,如实告知:“这两年应该是还可以,但之前似乎过得不太好。”

“嗯?”薄苏摩挲杯耳的指节不自觉用力。

沈珈禾说:“我是在两年前的一次读书会上和她认识的。读书会是我初来澎岛,闲着没事,想多认识些岛上的朋友而策划的,当时来的人就不多,后来能坚持常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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