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1 / 3)
满打满算,整整三天,席霄都没有睡过一个好觉。
他小外甥的那只狗丢了三天,他就被小外甥吵了三天。他不是不忙,相反的,他很忙,比他那出国的姐姐姐夫也不遑多让,只是这几天才稍有好转。
当初从席芸那儿把江季笙接过来的时候,他和席芸说的很清楚,他只是暂时接管江季笙,他会安排好阿姨,他没有那么多精力去亲力亲为的照顾。
而席芸也答应的很好。
江季笙算得上是个听话的小男孩,但问题在于,江季笙捧在心眼上的那条金边。
它太聪明了,却又不那么听话。
阿姨带它散步回来去打扫卫生的时候,它居然偷偷溜走了。
自己咬开了牵绳,跑的一点踪影都没有,早知道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席霄就不会安排那只金边住在城西的那座别墅。
他或许会忍着那只金边,同意江季笙把狗带进他在市中心的家,和他生活在一起。
至少这边人多些,怎么着也不至于丢了狗。
这时候江季笙已经睡了。连日来,十岁的小男孩放学回家,第一件事就是缠着他问,奖牌找到了没有,如果碰上席霄不在家的情况,江季笙就会叫阿姨打电话给席霄。
都是一样的问题。
狗找到了没?奖牌找到了没?
奖牌是那只金边的名字。
因为江季笙在幼儿园的运动会上拿下了奖牌,他的叔叔江随,就送给了他一只金边。
听席芸说,他这个小外甥精心照顾了那只金边两年,感情深的很。
这几天的重复频率极高的语言动作,导致席霄一闭上眼,脑海里就涌现的,就是江季笙红着眼,惨兮兮的喊着奖牌的模样。
席霄无奈的揉着眉心,去江季笙的房间里看望。门半掩着,还透着一些微弱的光。
阿姨笑着从里面出来,故意压低的声音,“席先生,笙笙喝了牛奶已经睡着了。”
席霄点了点头,动作小心的进了房间。
江季笙长得很漂亮,继承了父母双方的优点,仔细看甚至还和席霄有点像。但此刻,他看起来让人心疼,漆黑的睫毛尾巴沾着点点泪珠,枕头下,有一串暗色的痕迹。
这显然是哭过了。
席霄眉心微拧,他转身离开了房间,轻手轻脚的关上房门。
不只是他,江随也在找这条狗。
已经过去三天了,江城能找过的地方,他们几乎都找遍了,可却还是一点消息都没有。
这不应该,除非是有人故意把狗藏着。
席霄还在想着,手机却突然震动,他随即接听。
“老板,奖牌找到了!”
*
这个点这个时候,换作是谁,被陌生来电打扰,都不该是心情愉悦的,周暄暄也是。
似乎是察觉了周暄暄不怎么开心,那只金边从周暄暄给它买的窝里爬了起来,殷勤地跑到周暄暄身边,小幅度着舔着她的手心。
边牧本来就好看,金色的边牧尤其好看,洗干净了之后露出了本来的面貌,周暄暄看着,就觉得心里软成了一片。
宠物能治愈人的心情,所言不虚。至少面前的狗狗确实有这个能力。
成,那些钱没白花。
好歹让她心情更好了点。
周暄暄抬手拨了拨金边毛茸茸的大耳朵。
但下一刻,从电话里听到的内容就让周暄暄开心不起来了。
知道周暄暄私人电话的不多,除了陈姐就是小樊,而这两个人在这个时候根本就没有找自己的理由。
打来电话的,是这只金边的主人,更准确的来说,是这只金边主人的助理。那人说话也是简明扼要,直接和周暄暄说,让她明天上午,把狗带到凌霄大厦,会给她一定的报酬。
助理说话挺公事公办的,就是让周暄暄觉得不怎么舒服。考虑到狗主人的心情,她暂且忍了下来,向那位助理说明了情况。
“不好意思,我明天上午没有空哦,能不能中午的时候,你那边派人过来接狗?”
她明天上午要参加MV拍摄的结尾工作,怎么着也得好好对待,肯定是不能够请假的,下午听陈姐说,还有个试镜,晚一点又得准备隔日前往海市。
时间都卡得很紧,真的没有空特地把狗送还给人家。
那边没怎么犹豫,很快就答应了。
“那您的地址在哪?”
明天都是棚内拍摄,应该还是在瑞丰传媒那边的摄影棚。
周暄暄依情况回答:“瑞丰传媒12楼的摄影棚。”
那边依旧答应的爽快。
挂断电话,周暄暄有些不舍得凑到那只金边身旁,揉了揉它的大脑袋。
“明天你就要回家啦,开不开心呀?”
金边呜咽了几声,欢快的摇着尾巴。
*
拍摄的收尾工作很快就结束了。
周暄暄这么一个非科班出身能做到这种程度,已经很不错了,尤其,她还特别努力,简直发挥了自己高中时候学习的劲头。
对于自己莫名其妙担任女爱豆的身份,周暄暄是非常不适应的,但当抛开身份不谈,只把它当成一样作业,一项任务之后,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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