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四章 万仞高山,始足于稳(1 / 2)

加入书签

方宁很喜欢四季有阳光的风,喜欢午后睡不醒的梦,喜欢有知了聒噪的夏天,喜欢有温暖阳光的冬日,喜欢人生的何处不相逢和无数次意外。

还有很多值得他喜欢的人和事物,比如啊,他喜欢平海县城旧日子里的光景,十年如一日不曾改变轨迹的公交车,榕树下等车的白衣女孩,跟在公交车后骑单车的追风男孩,在蓝天下飘远的纸飞机。

在洗白的云影下,躺在柔软的草皮上睡觉,要是睡累了,睁开眼睛,可以看到最好的晴天。

喜欢的人和最好的朋友就在身边,什么白云苍狗,什么白驹过隙啊,真的,和他没什么关系。

要是兴致来了,盘坐起来,叼着狗尾巴草,风吹起校服的衣角,和喜欢的人儿一起聊着开心的事情,和最好的朋友谈笑风生,快意恩仇,对酒当歌。

顿时,觉得人生不过如此。

程曦自然是不会理会方宁那种文艺的想法。

她只是静静地坐在不算太高的斜坡上,双手抱住膝盖,像一个将军一样用目光巡视着自己的领地,能够看到操场上,篮球场上,广场上许多人的动作,每当心念与此,心里便生出一种甘畅淋漓的快感。

等到心满意足地俯视久后。才会转过头来,看着那个木呆呆的,沉浸在自己世界里的傻瓜,忽然莞尔一笑,摸摸他的头,将头发给揉乱。

方宁真觉得自己是猫科动物了,被程曦摸摸脑袋,居然会觉得心情格外宁静,此生何求。

在外人看来,两人从初中到高中以来就一直形影不离,似乎从没有红过脸,没有争吵过,不管是谁先下课,都会默契的在教室外的走廊上等待,不会管别人诧异的眼神,也不会多说一句话,哪怕别人邀他们去吃饭或去玩,也是笑着摇头拒绝,直到等到了想要等待的人,才会并肩而行。

这样的举止行为,真的堪比模范情侣了,甚至让很多人生出一种错觉,他们不是普通意义上的情侣,更像家人,只要一眼看过去,就知道他们两人是无比的般配。

大部分人都觉得程曦对方宁有依赖感,其实并不是的。

方宁觉得有依赖感地应该是自己才对,他习惯和程曦走在一起,习惯了她的一个眼神,有时候一句话都不用说,就已经达成默契。

程曦起身,伸出纤细的手掌,拍了拍他的肩膀,转身说,“走了。”

方宁拍了拍屁股下的灰尘,跟了上去。

草坪的斜坡铺设了一条鹅卵石小道,左边花坛点缀了些花草,这个时节正是阳春三月,艳阳高照,偶尔有学生走在上面被白色的花儿掩盖,颇有万花丛中过的感觉。

趁着方宁和程曦肩并肩的当儿。

程曦问道,“这个月末的月考准备的怎么样了?”

他们两人平时在一起,除了大半的时间用来放松以外,剩下的小部分时间就是交流讨论学习,因为分在不同的班级,不能在第一时间了解,所以见面了也会互相问成绩状况。

不过他们都是属于成绩比较优异的学生,有自己系统的学习方法,也无需多担心成绩会下降的很厉害。

程曦的成绩一直排名在前,甚至可以挤进那一小簇尖子生里去,稳扎稳打,如果不出意外,考个一本大学是板上钉钉子的事情。

唯一值得她关心的是方宁的成绩,方宁各科都很均匀,没有明显的偏科,而且在三科主要科目当中,英语最为突出,班上英语第二名大半是他和黎学平二人争夺。

至于第一名,自然是闫莎莎稳坐英语第一的宝座。

那个女孩同样是不逊色于程可淑的尖子生,只不过她非常低调,低调到外班根本就不知道有这么一号厉害的人物。

方宁边走边和她交流最近的学习情况,英语是他的优势科目,不用多担心,而数学则稍显落后,不过最近在和黎学平交流了数学笔记,梳理过他的学习方法过后,在复习上面也有了很大程度的飞跃。

这就好比武林高手交流绝招,一旦吃透了招式的运用,就能运筹帷幄,得心应手,做题也能信手拈来,等到考试来检测成绩的时候,考出的优异成绩比吃了人参果还要爽一万倍。

程曦知道方宁的性子,不急的时候做什么都提不起劲来,一急起来了就火烧眉毛,有三板斧的冲劲,却没有持之以恒的后劲。

正如同他和他们班的做题高手交流心得以后,成绩肯定是有增长的,或许会超出某个时候的心里峰值,但同样也会给自己造成一种心理上的误差,简单的来说就是膨胀,被风一吹就飘到了天上不知道飞多高,一旦摔下来,绝对会摔很重。

于是,程曦细心地对方宁说,“其实学习从来都不是一蹴而就的,无数学习优异的前辈们都栽在了自我膨胀的道路上,最后迷失了方向。”

“除了要拿出那一股子劲之外,还要有勇毅笃行的沉稳劲儿,只有这样稳扎稳打,才能保持最终的胜利。”

程曦认真地说,“我记得古人有句话,‘图难于易,为大于细,天下事难,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做于细。’古人说话做事,都包含了许多思想和哲学在里面的,需要细细品味,方能悟透其中滋味,就像是西游记里面的师徒四人,到西天取经,只有取到了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