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第四十四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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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天刚亮, 辛勇、陈曼、辛芷三个人就牵着载满玉米粒和水果的牲畜下了山。

这次下山有危险,原本辛勇和陈曼是坚持不同意让辛芷跟着去的,想让她和田冬秀她们一起留在山里, 这样就算是他们出了事,她们住在山里至少是安全的。

然而辛芷坚持要一起去, 上次她就那么一次没跟着他们一起下山,他们就搞出了这么大个地雷,眼下这种性命攸关的事情, 她不跟着一起也放不下心。

而且辛芷算是看明白了,家里这几个人里, 每一个都是幻想主义者, 做事仅凭自己的喜好,这样怎么行得通?

要是在现代, 辛勇他们做的种种事情可以说是善良,毕竟他们的出发点也是为了帮助灾民, 可是现在是在古代,以他们的处境,实在是不适合这么明目张胆的当好人, 做好事。

辛芷这次跟着下山,是有事要和李和豫于周冀商量,这件事情她不放心让父母办,所以她思来想去之后, 还是决定下山一趟。

这次辛家人带下山的东西可谓是有史以来最多的一次了, 光是那几百斤玉米, 就有整五袋。

这次不用辛芷提醒,辛勇就学聪明了,没有用家里的编织袋装玉米, 而是把拆了家里的窗帘和一床深色的被单,按照古代的样式缝了几个袋口能用抽绳系紧的大不袋子。

说到布,现在辛家最好的布就是刘氏给的两匹丝缎了。

那丝缎可是好东西,摸起来滑滑的,凉凉的,丝缎的颜色也好看,田冬秀和郑清芬都直说自己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好的丝缎,放在现代那就是奢侈品。

田冬秀知道自己裁衣服的水平,根本舍不得嚯嚯这么好的料子,她把那两块丝缎好好的收了起来,准备回头让山下的裁缝来做衣服。

刘氏送的东西都是好东西,丝缎就不用说了,还有那两只纯金的发簪,那才叫一个华贵精致,别说戴了,就是只拿在手上看着,就十分的贵气逼人。

陈曼算是家里对金饰最了解的人,以前她就眼馋x凤祥婚假系列里那支古法金发簪好久了,甚至也想过,等金价再跌一点,一定要买给女儿买上一支,婚礼的时候戴。

现在不用她花钱买,女儿就白得了两只纯金的步摇,这金步摇可比那古法金发簪好多了,这要拿到现代去,可是能够直接进博物院的水平,两者之间的档次差得可不是一星半点。

总之,能够以几个小酒杯换得这么多好东西,辛家人心里都十分满意,而李和豫他们那边也一样,能够以两匹布和两支步摇换得一套价值连城的琉璃杯,他们也觉得自己赚大发了。

两边的人都觉得自己赚了,那不就行了,皆大欢喜嘛!

路程过半的时候,辛芷不放心的再次对辛勇叮嘱道:“等会儿见到了李和豫后,您也别多说,就把我教您的那些话原样说一遍就行,下山后我们都得牢记一点,说得多,错得就越多。”

辛勇心里直打鼓:“你说的我倒是都记住了,不过这行得通嘛?”

辛芷长叹了一口:“不试试怎么知道行不行,总之您就按照我说的做,眼下的麻烦事情这么多,我们得先把李和豫安抚住了,才能再想办法去应付刘子真和周冀。”

说实话,对于接下来的安排,辛芷自己的心里也不是百分百的有信心,然而事情都逼到眼前来了,桩桩件件都是要命的麻烦事情,他们除了硬着头皮顶上外,也没有更好的办法了。

中午十二点班,辛勇他们才总算是走下了山。

这次下山,牲畜们负重太大,一路上走得也不是太快。

李和豫一大早就带着随从和衙役到了东山村。

这可是县令,东山村的人平常根本就没有机会见他。

林远志的父亲昨天就得到了儿子的口信,说今天县令大人要来东山村,他激动得一晚上都没谁。

常县下属有好几十个村,林远志的阿爹当了这么些年的村长,还是第一次遇到县令到他们村里来这种事情,

昨天晚上睡觉之前,村长就让妻子把自己最体面的衣裳翻了出来,一大早收拾好了自己守在了村口。

村长知道县令大人来东山村是为了辛家人租地种粮食的事情。

前天辛勇他们和林老爹说过要租地的事情后,林老爹就把事情和自己的大哥说过了。

不过当时辛勇只和林老爹说自己要租地种些海外的粮食,也没提这些东西的产量,所以说村长也没太当一回事,只以为这海外的粮食和他们这边的粮食不一样,在夏季也能播种。

辛家人要租地,这对于东山村乃至附近几个村的人来说,无疑是一件好事,尤其村长家是东山村地最多的人,只要租地的事情能够谈下来,光是他家,就有五、六亩地能够租出去。

村长也是通过儿子林远志嘴里才知道,辛家种的粮食竟然如此的非同寻常,连县令都十分看重,知道县令和辛家人今天就要过来后,昨天他就让人去通知周围几个村子的村长,今天过来一趟了。

辛勇他们到山下的时候,李和豫、其他几个村子的村长,和一些听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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