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二章:少女怀春(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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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竟都没反应过来。

“就是那写出醉后不知天在水,满船清梦压星河的才子,秦耀,秦汉明啊!”卫觊急忙说道。

咚!

当听到秦耀这个名字时,蔡琰内心像是被敲响了一面大鼓。

才子,秦耀!

不知为何,一道清晰,一道模糊,两道身影开始不断的重合。

蔡琰的呼吸有些急促,急忙问到:“大哥莫非是请来了此人?”

卫觊咧嘴一笑:“正是,我与汉明贤弟于襄陵城外偶遇,其于汾水之畔,奏高山流水之音,我一时,将之引为天籁!”

卫觊没有注意到蔡琰激动的表情,继续侃侃而谈道:“巧合的是,汉明贤弟此行目的正是我卫家,也算是一桩缘分,于道路上,得知其于诗道亦有所长,便是那首出塞诗,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

“汉明,确为大才呀!后看望仲道时,方才得知,其才名已传至你们耳中,如此,我请其于诗词大会上,献诗一首,以全仲道之志!”

原来!原来如此!

是他!当真是他!

我道天下何人诗琴双全,琴艺上能弹奏出三首我从未听过的曲子,最后那首更是与我心意相通,让我情难自已,于曲中一述衷肠,如果是那位写下《妾薄命》的秦耀,就算不得奇怪了!

蔡琰此时,就像是发现了宝藏的小女孩,小脸红扑扑的,像是一个红苹果。

卫觊皱了皱眉,关心道:“弟妹,你真的没事吗?我观你脸色更红了!”

蔡琰小脸上难掩欣喜之色,面对卫觊的关心,摇了摇头:“大哥且宽心,我只是听到您能请来此等才子而觉兴奋!”

“不知大哥刚刚所言,要与我讲两件事,另一件为何事?”

卫觊闻言,连忙从袖口取出一张纸,递给了蔡琰。

“这是?”蔡琰疑惑道。

“打开看看。”卫觊示意道。

蔡琰打开一看,整个人怔住了。

良久,美目含泪道:“大哥!”

卫觊一笑:“这也算是我这个当大哥的,对你们这些弟弟妹妹的一个交代吧。”

“大哥,不必如此,我愿意守护仲道最后的时光,为他守孝三年!”蔡琰满心感动道。

“不可,怎能如此,此举,无异于将你推入火坑,此事,就这么决定了,爹娘那边我已经说明白了,我刚刚去见过仲道,他也是这么认为的,而且他也已经签署了自己的名字,按照法理上而言,弟妹,阿不,昭姬妹子,你现在已经是自由身了,今后嫁娶,不再受我卫家影响!”

卫觊拿出来的,自然是这个时代的离婚证,和离文书。

上面将两人和离的原因说的清清楚楚,非是蔡琰不贤,而是卫家愧对于她,耽误了她的大好青春,从今以后,她不再是卫叙的妻子,不需要再恪守一个妻子的本分!

官衙认可的印绶,作为河东郡大族,卫觊当然是轻易为之,都不需要当事人双方出面便解决了。

而在来寻找蔡琰的路上,卫觊也顺道去看望了一下卫叙,一是告诉他诗词大会准备完毕的事情,二则是告知他和离文书的事情。

卫叙对此事,表达了十分的认同,其实他饱读诗书,从小就明白自己的身体状况,冲喜之说,全当是鬼神怪诞,也曾多次劝说过蔡琰。

可蔡琰不愿,卫叙身体每况愈下,此事也就不了了之了。

如今,有他大哥卫觊出面,卫叙自然是无不可,趁着短暂的清醒,连忙签下了这份代表蔡琰自由的文书。

在秦汉,对女子有所谓的七出、五不娶、三不去之说,是源自儒家圣人孔子的思想言论。

所谓五不娶,一为:逆家子不娶(悖逆长辈);二为:乱家子不娶(父母行为不检点,生活糜乱);三为:世有刑人不娶(祖辈有受过刑罚的人);四为:世有恶疾不娶(有遗传病的);五为:丧妇长子不娶(母早亡,你为长女,从小无人教养)。

蔡琰并不在五不娶之中,以其家世、相貌、才学,想要再择一良配,是很容易的。

于此时和卫叙离婚,对蔡琰的名声不会有多少的影响,反而会有人敬佩她守约的德行。

但如果,蔡琰等到卫叙死后再和离,则失了名分。

盖因如此行径,则有悖七出之中的两条,第一条的不顺父母,逆德(不为卫叙守寡,不孝顺公婆),第二条的无子,为其绝世(丧夫未留子嗣)!

在这个还未受儒家思想荼毒的年代,其实对待寡妇是很宽容的,尤其是很多能够生育的寡妇,哪怕你是死了好几任丈夫,那都大有人要(比如汉宣帝的皇后,死了七个丈夫)。

但如果是望门寡,如汉元帝母亲,王政君,出嫁两次未婚夫去世,按照这个时代的思想而言,这类人属于命硬的人,娶过来,容易被克死。

汉代,对女性还算是包容的,女性地位也还算高,但涉及风水玄学一说,则很多人会忌讳莫深,不敢瞎搞。

卫觊出于对蔡琰的照顾,赶在自家兄弟还在之时,将和离文书搞定,既是出于自家的愧疚,也是对蔡琰的照顾。

“我欲于明日诗词大会结束之时,当众宣布此事,也证明你的清白之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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