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四十四章 判决(2 / 2)

加入书签

林淼的嘲讽。

林淼报案后的次日,赵东来亲自把案件材料送到市检察院,市检察院根据这些材料,当天便向市中院提起关于林淼的公诉。两天之后,从沪城返回东瓯市的江洋和黄清清一道,代替正在学校里参加中考第二次模拟考试的林淼,作为被告方听取法院宣判。

宣判结果如下:投案人林淼因在不确定具备贷款资格的情况下,违规无抵押获取贷款两亿,并用于金融风险较大的证券投资活动,客观上该行为属于无资质滥用贷款,危害国家金融安全。但鉴于该笔资金已在合同规定时间内返还,且本息数额清楚无误,未造成国家损失;另投案人积极主动配合案件调查,认错态度端正良好,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八条,最终判处投案人林淼,禁止以个人名义参与任何形式的金融活动八年,判处罚金一千元人民币。宣判结果,不向社会公布。

法院做出宣判当天,东瓯市人大即向上级人大提交立法提案,建议尽快完善金融立法,严禁未年满十六周岁的成年人参加金融活动,严禁未年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向银行贷款。

林淼受审当天,股市大盘继续飘红。

两天后,东瓯市第二次中考模拟考结果揭晓。林淼以总分695分,险之又险力压实验中学某某某12分,继续保持全市第一。同天市教育局宣布,今年起增加30分的中考实验分(相当于白送),中考总分更变为780分。东瓯中学随即宣布,本年度录取分数线再回700分以上,具体分数线考后揭晓,总之绝不允许个别小屁孩裸分上线,誓要保住名校尊严。请牢记收藏:,.. 最新最快无防盗免费阅读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