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八章 党仁弘案件(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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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时间入冬,整个大唐的节奏可以明显看到缓和下来,若说这段时间最大的事,也就是党仁弘事件了。

他原本是隋朝武将,后来率领军队投靠了李世民。

这人有才干,所到之处都有很不错的政绩与声望,这让李世民很器重他。

但他因为贪赃枉法,贪污了差不多一百多万钱,换算一下大概一千贯以上吧。

而唐代法律贪污十五匹绢就要死刑绞刑,而十五匹绢现在就一贯到两贯。

换句话说,理论上他被杀个一千次好像也并不是很过分。

虽然李泰因为过手的钱粮都是万贯以上,这区区一千贯,听到后李泰很心虚。

因为自己从来都是抹零头的,自己抹掉的零头积累下来大概也有万贯了。

但就当时物价来说,这一千贯以上的购买力已经非常恐怖了,哪怕李泰的农业学府为了控制招生人数,逐年提高入学的价格,也已经逐渐提升到了每年一贯左右。

即使如此,对良家子来说,至少也要给自家孩子积蓄半年左右的时间。

当然,这样的积蓄对绝大多数的良家子来说都是愿意的。

因为这些学生差不多三到五年不等的时间,出来后官府根据所学的不同,会直接安排工作,然后直接开始吃皇粮。

对已经习惯储蓄的百姓来说,三到五年的辛苦耕耘,让自己的孩子出人头地,甚至有可能实现阶级迁跃,已是非常值得他们去赌一赌的事了。

百姓不是看不长远,而是只能根据自己能力力所能及的长远规划。

当他们发现自己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工作所换来的微薄积蓄,所供养出来的孩子,结果过得都还没自己过得好时,那不论他们,还是这些孩子都会疑惑自己努力的意义是什么。

如果再接下来,李泰再顺势推出蒸汽机,甚至让这些孩子连工作都找不到了,那至少会有一代人会对这社会产生非常负面的想法。

毕竟社会在发展,但自己被淘汰了。

而此刻的党仁弘则因为贪污一百多万钱,所以被人告发,按照罪来说应该处死。

但李世民这人对自己人是很重感情的,便询问大臣:

“我昨天看到大理寺的文书要诛党仁弘,我为他白首就戮感到难过,饭吃了一半就撤了。

想来想去想要为他求一条生路,却始终没有找到令人信服的理由。

不知道诸位能否想办法饶他一条性命!”

大臣们自然是反对的,毕竟这件事开了先例,那以后贪污这一件事情,怕就阻止不了了。

过了几天,太宗又召集五品以上的官员到太极殿前,告诉大家说:“法律是人从上天处获得的权利,不可以由私情而失信,今天朕偏爱党仁弘而想赦免他的死罪,是破坏国家法律的行为,有负上天。

现在我在南郊铺草而跪,每天只吃一餐素食,向上天谢罪,从而饶他一命。”

很是显然,李世民为了保住党仁弘,那是不要脸了。

非常像中二学生面对父母提出某些无理要求,结果父母不答应,然后这中二学生通过伤害自己,使得父母心痛的办法实现自己的目的(小时候真干过,然后被父母暴打,知道什么叫做真痛,然后再也不敢干了)

大臣们见到这幕,一个个也头疼,皇帝不要脸了,这让朝臣们很难办啊!

李泰身为工部尚书自然也是其中之列,看着朝臣们面对李世民的不要脸不由好笑。

房玄龄等大臣一个个苦劝不止,就是李泰仿佛松树一样的站在那里什么都不干,与这整个气氛有几分格格不入。

马周不由对李泰道,“魏王,你也一起来劝劝陛下,若陛下真如此,那大唐朝廷的威严怕是要颜面扫地了。”

虽然说马周被杜如晦调教了好些年,但自己喜欢美酒美食的习惯也不见他改,甚至听说还包了一个院子里面藏了美姬,若朝臣中谁最没有威严,怕就只有他了。

李泰听到这话不由走出来,对李世民行礼后,道:

“阿耶,我记得您今年早些时候,不是有徙死罪者实西州,其犯流徒则充戍,各以罪轻重为年限的律法刑罚。

若不杀此人把此他放西洲,有谁明晰法律,用他贪污赃款算一算,大概需要他徒刑多久!”

李世民听到了李泰的话,倒是不由感觉到有意识,目光看向了孙伏加。

“若按此条例,差不多贪污一贯便是死罪,需要流放西洲大约二十余年。

换句话说按魏王您的算法,差不多需要他流放两万年时间!”大理寺的孙伏加出来道

“魏王,我们知您好心,但律法不可能这么执行的,毕竟他怕是连十年的命都未必有。”

“那就换一种算法好了!”李泰则从容道,“他应该有父三族,母三族,妻三族吧!”

听到这话,在场的人脸色都不由变了变,孙伏加更脸色严肃道,“魏王,党仁弘只贪赃枉法,虽然情节严重,却也没到十恶不赦的地步,您想做什么!”

李泰从容道:“我的意思是,既然他贪污受贿,那得利的不会只有他吧。

在他贪污受贿的过程中,他的父三族,母三族,妻三族不会没有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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