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 / 3)

加入书签

二十四小时营业的便利连锁店灯火明亮,粉色制服的女店员手里拿着翻盖手机,声音压得很轻。

“情况就是这样,请你们快点过来吧。”

挂断电话,她柔和了面上的笑容,从旁边的盒子里拿了盒袋装面包。

“小妹妹,你别怕,警察叔叔很快就到了。你饿不饿呀?姐姐请你吃面包好吗?”

她蹲下身子,看着面前约莫七八岁,怀里抱着个洋娃娃的女孩。

“谢谢姐姐。”

女孩眨了眨眼睛,纤长的睫毛仿佛蝶翼一般,和怀里的洋娃娃一样,精致得不似真人。

她没忍住摸了摸女孩的头发,女孩没躲,眯眼笑了笑。

女店员顿时觉得心都萌化了,心想要是自己有这样一个可爱的女儿,一定好好照顾,舍不得她离开自己的视线。

而她的家人却这么粗心大意,让她一个人走失。

……

坐在临窗的柜台旁,饥肠辘辘的林姝戈拆开了手里的面包,一直抱着不肯撒手的洋娃娃被放在了旁边颜色鲜亮的转椅上。

她小口小口的吃着面包,动作斯文,但速度很快。

一边吃着,她一边默默观察窗外的景象。

夏季的天黑得晚,商铺陆续亮起了灯,街道上行人依旧来来往往。百货大楼的外墙上正悬挂着当红明星的广告牌,拥挤的车流里偶尔响起鸣笛声。

热闹,嘈杂。

林姝戈的视线从广告牌底下的小字上扫过。

二零零三年,江市。

原主被第三次遗弃。

最开始是乡镇赶集时,原主只有六岁半,懵懂的被好心人带到了派出所。第二次则是被扔在了火车站,差点遇上了人贩,幸亏遇上警局的联合整治,人贩还没来得及动手就被抓捕。

接着就是这次,被遗弃在江市一条寻常的街道里,热心的店员报了警,原主被送回了家里。

原主‘这时候’的父母名为林强之、张春燕。家中除了原主还有长女以及一对双胞胎的儿子,原主排行第二。

没什么文化、重男轻女的家庭,好不容易盼来了儿子,还是一对双胞胎,林强之、张春燕的欣喜可想而知,与之相对的,前头两个女儿的地位自然直线下降。

长女还好,毕竟是第一个孩子,且年纪大较懂事,能帮着照顾弟弟料理家务,倒不至于受忽视。

原主就比较倒霉了,自从有了一对弟弟后,她在家里基本就成了隐形人。

但这本也不至于林强之夫妇想遗弃她,她只不过不受宠罢了,可就在去年,家里出了两件事。

一件事是双胞胎弟弟住院,另外一件就是原主被查出不是林家的亲生女儿。

大概是医院出错或是别的什么原因,追究起来已经没什么太大意义。现实就是原主在林家的处境变得十分尴尬。

林强之夫妇不是传统意义上狠心肠的坏人,当然也绝对算不上什么良善人,两夫妻都十分市侩。面对着双胞胎儿子的高额医药费,两人渐渐的就对原主在家里的花销不满。

他们也不太懂法律,有了不想养的念头后,林强之就试着丢了几次原主,思量着以后和街坊邻居说走失就行。

等这次原主被送回林家后,林强之夫妇偶然在新闻里知晓这是犯罪,不由被吓到,从此再也不敢遗弃原主。

但是城里生活、学费都贵,林家不算富裕,张春燕实在舍不得出这笔钱,便将原主送到了乡下父母那里。

林姝戈垂了垂眼眸,睫毛在灯光映照下投出一片阴影。

此时便利店的门被推了开来。

“欢迎光临。”

头发发白的老警察带着青年女警走进便利店。

“那孩子呢?”

店员带着两人走到了林姝戈面前。

“小朋友你好啊。”女警蹲下声,笑眯眯的看着林姝戈道。

作为这片区的民警,她常年与走失孩童交流,早就驾轻就熟。

眼前的女孩情绪平静,是最好沟通的那一类,只要问出家庭住址或者联系方式,找到家属后教育一下,登记在案,也就结束了。

但林姝戈却并不如她所想的配合,女孩看着她,没说话。

女警并不气泄,她又哄了几句,还煞有介事的拿出警员证给女孩看。

可是无论她怎么劝说,林姝戈始终闭口不言,久了终于说出一句话。

“我不是爸妈的亲生小孩,他们不想我回去。”

两名警官对视一眼,还想问得详细些,林姝戈却不再说了。

他们发觉有些棘手,这女孩你说她不配合吧,也不对,她不哭不闹,听你说的每一句话,神色认真。可要说配合也不尽然,无论怎么诱哄甚至吓唬,她就是不回答关于自己身份的问题。

直到夜幕低垂,街上再看不到光亮,两名警察挫败的带着孩子回了警局。

警局是没有地方收留小孩的,两人请示了上级,联系了江市的福利院。

本来是打算等孩子找到父母再说,结果这一等,就是一整个月。

江市包括下辖乡镇没有丢了孩童报失的,其他地区反馈过来的信息也和林姝戈对不上。

家属不寻找,警局不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