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二章(1 / 3)
自我洗脑成功的龙啸云深吸一口气,一时间觉得肩头上的担子更重了。
李寻欢看着暗下来的天色,福至心灵般感到了同样的紧张与后悔。
他不时伸头张望着,期盼着龙啸云失约。
龙啸云在他殷殷期盼中裹着一身寒气大步走来。
李寻欢:“……”
李寻欢扯了扯唇角,笑容些微勉强,道:“大哥,你来了。”
龙啸云隔多远就望见李寻欢翘首以盼的身影(并不是),本来面临实践课,紧张的手心冒汗。
待瞥见李寻欢紧张、黯然、失落等复杂的眼神后,心软成一滩水,神色分外动容。
瞧寻欢不可置信的眼神,充分表明爱他爱的深沉!
他以后定要好好待义弟。
首先,不负他真心,让他享受到灵与肉结合的美妙。
如今的龙啸云不可同日而语,他的刻苦他的坚持有了回报。
在领略三本宝鉴的真理后,可以说是满面春风、踌躇满志、迷之自信。
李寻欢余光扫到,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冷颤。
同时,想到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谁上谁下?
李寻欢面色渐渐沉了下去。
他想象不来压倒大哥或被扑到的画面。
现在后悔来得及吗?
自然来不及。
龙啸云可没给李寻欢反悔的机会,他已自我洗脑成功,脑子里想的全是实施新学到的哲学知识,暗暗发誓务必让李寻欢为他生动高超的技巧沉醉着迷。
于是,一个王爷霸气拦腰抱,手脚灵活利索地扒扯衣服,不多时将人办了。
李寻欢:“…………”
李寻欢一个二十出头的小伙子,对那种事说不好奇是骗人的。
龙啸云轻车熟路,理论运用于实践效果居然很是不错。
李寻欢认为欲拒还迎不够男子汉,于是怎么舒服怎么来。
父亲和大哥骤然离世,让他明白许多道理。
其中一条:人生多有意外,说不准何日便死,及时行乐方是正道。
……
一夜颠鸾倒凤,正如鹤交颈。
待到**巫山,两位初哥必须承认,很带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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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诗音睡的正香,闻言打了个哈欠,在拔步床上翻了个身,脑袋埋在柔软的枕头上滚了滚,迫使自己清醒,再大的困意也阻挡不了她追文的热情。
最近,她迷上一本古代纯爱,名字就叫《老婆是探花郎》
攻高大威猛,表面憨厚老实傻白甜,内心黑芝麻馅。
受斯文俊秀,才华横溢,是皇上钦点的探花郎,满京城的少男少女全都爱慕他。
令人大跌眼镜的是这位探花郎眼光不好,竟然看上了一个不符合朝代审美的大老粗。
别人不理解为什么,林诗音理解。
毕竟攻再糙,人家孔武有力,一只几赶上旁人两只大。
平日甭管咋样,一到坑上画风剧变,战斗力凶猛,鬼、畜,禽、兽的叫人身酥腿软,单论这方面的能力,无人能出其右,绝对称得上大家。
放在战国时代,嫪毐估计都得下岗。
所以,探花郎还是很有眼光的。
在其他人没看穿攻优秀的本质前,先下手为强,将极品攻抢回家,让男配王爷失了先机,恋情黯然收场。
是现实的写照,林诗音从中看到了表哥和龙啸云的剪影,估摸着他们大概也是这么一回事。
不然,小狼狗阿飞和老腊肉龙啸云,表哥为什么偏偏对后者念念不忘?
还不是因为和阿飞等人翻来覆去,表哥是伺候人的那个。
和龙啸云在一块,是被伺候的那一个。
表哥腰比女儿还细,劲儿使多了,费力气不说,还容易把腰扭伤。
哪有躺平任办舒坦快活。
唉,阿飞少年在先天条件上吃了大亏。
林诗音扫了一眼更新列表,惊喜地发现《多情剑客之无情剑》也有更新。
她满怀激动的心情点开。
上章讲述了荆无命苦逼的绝恋,这一章给荆无命绝望的感情又蒙上了一层阴翳。
出来混总归要还的,荆无命的右手被废。
荆无命使得是右手剑,失去右手,等同于变成废物。
上官金虹从来不要废物,所以他被抛弃了。
荆无命恨得不行。
事实上,他的左手比右手更好使,却无人知道。
上官金虹也是不知道的,否则不会轻易放弃他。
他本想找个绝佳的时机,惊艳一下上官金虹,结果让人落泪。
被所爱之人抛弃这样悲惨的事情竟然落在他荆无命的身上。
这是何等痛不欲生令他疯狂绝望啊!
他必须报复那个男人!
自从李寻欢为了那些杂七杂八的朋友离开龙啸云,龙啸云因爱生恨,彻底黑化扭曲,妒火中烧下,又采取“得不到便毁了他”偏激的手段。
龙啸云找到革命战友林仙儿,设计抓住李寻欢。
龙啸云心中还是深爱李寻欢的,所以不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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