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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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诗音优雅地喝茶吃点心,耳边响起丫鬟清脆娇柔的嗓音,“今儿个一大清早,少爷带着龙大侠和龙小公子出门去啦。”

一家三口晨练是培养感情的良好习惯,表哥维持的不错。林诗音了然的笑了笑,出于警惕心理,不得不为他们大胆的行为遮掩一二,道:“他们练武之人向来喜欢晨练。”

林诗音只当三人到李园外面那片林子里练功去了。

“不是啊。”丫鬟道:“少爷他们没有晨练,而是赶集去了。听说是龙小公子闹着去赶集,龙大侠和少爷这才带他去的。”

林诗音嫉妒了。

表哥向来不喜欢赶集,且从来不带她赶集!

想当年她闹着要赶集,表哥吓她说赶集人多,挤来挤去的,身体会被挤成扁平的纸片人,风一吹就刮走。还是大表哥看不过眼,勒令表哥带她出门玩。

然而,表哥健步如飞,带着她飞速逛了一圈,用了不到半柱香的时间就回来了……

简直快走断她的腿,自此导致她对赶集有了心理阴影。

俗话说,有对比才有伤害,天刚亮表哥就带着他的好义兄以及好义兄的儿子出门赶集,可见他不是不喜欢赶集,而是要看陪伴的对象是谁。

陪她赶集不情不愿,换成龙啸云,表哥都快乐不思蜀了!

表哥你变了,见色忘妹!

林诗音忿忿不平,顿觉脆弱的心灵受到了暴击,介于当时李寻欢只有七岁,她宽容大度地原谅了对方,只是……今天绝对不和他说话。

唯有读书能解忧方能败火。

林诗音点开《三生路上有你陪伴方不寂寞》这本涉及前世今生虐恋情深的纯爱,继续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时不时西施蹙眉捧心,胸闷气短呼吸困难,落两滴晶莹的泪珠。

不一会儿,丫鬟又跑了过来。

林诗音忙擦了擦眼角,固定好一个淡定微笑的表情。

“表,表小姐……”

“别急,先喝杯茶。”

林诗音见她香汗淋漓,喘的上气不接下气,忙让她喝茶解渴。

咕噜咕噜一杯茶很快见底,丫鬟瞬间原地复活,急声道:“表小姐,出大事啦,少爷带回来一个孩子。”

林诗音疑惑道:“哪儿来的孩子?”

一家三口出门,结果回来了四个人,多出来一个拖油瓶。

问孩子的父亲是谁……

这是一门高深的学问。

只要不是表哥的就好。

丫鬟道:“那孩子估摸着五岁左右,长得可俊俏哩,我瞧着跟少爷小时候的模样挺像的,尤其是那股子倔强劲儿。”

林诗音:“……”

完了。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无论是预言书中,还是现实,表哥的感情路上多坎坷。

至今没把到龙啸云也就罢了,半路冒出来一个私生子,有的愁了。

被认定成私生子的阿飞鼓着脸颊,浑身散发着“我不高兴好不爽”的气息。

他娘带着他买了一个冰糖葫芦,转头就把他给“卖”了。虽然每个月可以回家一次,但是……果然冰糖葫芦什么的最可恶了。

阿飞小脸臭臭的,龙小云偷笑,故意问道:“跟李大叔学武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事,你怎么满脸不悦?”

阿飞道:“我不需要跟他学武,我自己一个人也行。”

龙小云眼珠一转,道:“你知道你娘为什么将你托付给李大叔?”

阿飞当然不知道,只知道他娘似乎很信任李寻欢,仿佛将他打包送人是再正确不过的事,所以阿飞有点小伤心小委屈。

龙小云又道:“你娘有没有告诉你关于你爹的事情?”

阿飞浑身一颤,抿唇道:“只说了我爹是天底下最聪明正直的男人。”

龙小云歪嘴道:“最聪明正直的男人是李大叔。”

阿飞坚定道:“是我爹。”

龙小云道:“是李大叔。”

阿飞道:“是我爹。”

龙小云:“……”

算了,他是个成熟的男人,才不跟几岁小毛孩计较呢。

争赢的阿飞唇角微翘,心里很开心。

龙小云撇了撇嘴,道:“你娘让你跟着李大叔学习,是因为李大叔是你爹最看好的后辈。”

阿飞眼睛亮的惊人,“你没骗我?”

龙小云道:“骗你做什么,李大叔很有名的,‘小李飞刀’李寻欢的名字你没听说过吗?”

阿飞诚实道:“没有,我跟娘不问外面的事情。”

龙小云:“……那你向外人随便打听一下,就知道了。”

阿飞点头道:“不用打听,我相信你。”

龙小云感动了,拍了拍他的肩,真是个天真老实的孩子,殊不知一个七岁小孩故作老成的模样有么多可笑可爱。

两个小孩子走在后方,低声咬耳朵。

这头,站在李园必经之路得知“私生子”叫阿飞的林诗音傻眼了。

“阿飞?”

阿飞不是十二年后才出场的吗?

被表哥领养是肿么一回事?

林诗音脑海中霎时蹦出来“养成”二字。

才华横溢的俊美青年领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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