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六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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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爹,我才六岁大,你居然让我刷碗,太过分了吧。”

龙小云鼓着肉嘟嘟的脸颊,特别不服气,道:“李大叔比我好用,您可以麻烦他。”

“不刷碗可以。”龙小云还没来得及高兴,就听龙啸云残酷无情,道:“去挖野菜吧。”

就不信治不了你。

龙小云:“……”

这不是他爹,是恶魔!

看着互相瞪眼的父子,李寻欢好笑道:“碗放下,我来刷。”

龙啸云好心提醒他,“我家碗不多,就三个。”

言外之意,经不住你祸害。

李寻欢:“…………”

一棵树,参天大树。

树身上钉着一把飞刀,正中红心。

俊秀挺拔的青年目露诧异,继而笑道:“小云很有天分。”

方才龙小云看李寻欢用飞刀雕刻人像,好奇心上来,嚷着要玩飞刀。

龙小云是义兄龙啸云□□,虽无血缘,李寻欢依旧对他多有纵容。

龙小云缠着玩飞刀,这点小小的要求,作为长辈自然应允。

不曾想对方拿飞刀的架势像模像样,很是沉得住气,一出手就正中红心。

出刀的方式意外的和他十分相像?

李寻欢自然不知道上辈子出于愧疚弥补的心思,传授过龙小云飞刀绝技。后来被林诗音知道,或许是不想与他在有所瓜葛,就废了儿子的武功,让他修炼《怜花宝鉴》。

虽然龙小云修炼飞刀绝技时日尚短,但是他为人冰雪聪明,武学上一点就通,自有一些心得,在李寻欢看来这就是天才的表现。

龙小云得意一笑,道:“李大叔要收我为徒吗?”

李寻欢面露迟疑,他现在才二十出头,收徒弟是否为时过早?

自己的飞刀水平有限,还没修炼到顶峰,能教徒弟吗?

但是,龙小云是龙啸云的儿子,李寻欢不免滤镜看人,觉得大哥的儿子和大哥一样哪儿都好。小云聪明伶俐,根骨绝佳,收他为徒也不错。

李寻欢正要开口,身后传来了一道低沉的嗓音,略带着挑衅道:“阁下可是‘小李飞刀’李寻欢?”

来者是位极其俊朗帅气的男人,准备说来是少年。

一身白衣,手握银戟,傲气又张扬。

少年容貌气质引人注目,若有姑娘在此,势必羞红了脸。

或许是同性相斥,同为男人的龙啸云偏过了脸。少年高傲的抬高下颚,那副“老子天下第一”的张狂劲儿,让他尤为不爽,双手发痒,升起了莫大的破坏欲,非常想将对方揍成猪头的那种。

李寻欢落在银戟的视线一顿,道:“在下正是李寻欢,阁下可是‘银戟温侯’吕凤先?”

龙啸云心中冷哼,暗道竟是这个无耻之人的家伙。

他不着痕迹地撇了撇嘴,表情极其轻蔑。

吕凤先这个人他没见过,对于他的传闻却有所耳闻。

龙啸云上辈子不算好人,但是他这个人起码有原则,哪像吕凤先好色的没下线。趁李寻欢外出的期间,用皮相迷倒了他的知己林铃铃,半引诱的勾搭上对方,各种甜言蜜语让林玲玲误以为对方真的爱她甚深。

后来两人结伴杀林仙儿,结果吕凤先一见到林仙儿就失了魂。

林仙儿让他杀死林玲玲,他便狠下毒手。

这种只注重皮相的爱真是太过廉价。

就拿自己举例,即便被林仙儿勾引过,达不到心如止水,但是依旧把持住自己,守住了贞操,绝不做半分对不住林诗音的事情,哪里像吕凤先这般丧心病狂。

吕凤先这种low货,龙啸云打心眼里瞧不起他。

不过那时候李寻欢是他眼中钉,吕凤先的做法自然是亲者痛仇者快。

如今李寻欢、吕凤先尚还年轻,百晓生兵器谱上没能有他们的名字,不过百晓生却放出十年后他们怎么怎么样的话来。

在百晓生的保守估计中,李寻欢这个潜力股排在吕凤先前面,这令极为自尊自负的吕凤先十分不服气。

今日偶遇李寻欢,胜负欲蠢蠢欲动,当即想与李寻欢一决雌雄。

龙啸云与龙小云这对父子对视一眼,纷纷冷笑。

和李寻欢比武,怕不是被教如何做人。

……

【吕凤先乃百晓生兵器谱上排名第五的人物,以银戟技惊四座,号为“银戟温侯”。

他喜欢白色,因为白色凸显他风度翩翩。

吕凤先为人好色,不过上天还是偏爱他的,给了他勾搭女人的最好利器——上等的容貌奇帅无比。每当遇见美丽的姑娘,英俊的脸庞浮现勾人不施傲慢的笑容,像只开屏的公孔雀,不遗余力地挥发着过剩的雄性荷尔蒙,女人见了他无不脸红心跳,爱慕倾心,献出或纯洁或不纯洁的肉♀体,爱到痴迷爱到心碎。

吕凤先原本以为自己是喜欢女人的,直到遇到李寻欢,这个死死压在他头上的武林第三——岁月厚爱的探花郎。男人容颜虽老,却魅力无边,年龄越大越发像醇厚甘甜的美酒,惹人心醉。

吕凤先理所当然的弯了。

可惜他只是个戏份有点多的炮灰,论身材高大出场次数比不上龙啸云,论长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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