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二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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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打了一个哈欠。

前方的路不好走,马车颠簸个不停,李寻欢右手摸向酒瓶,却扑了个空,不过也无所谓,酒瓶早就空了。

没有美酒,他只能拿起小刀,继续雕刻一个人像。

这个人像轮廓线条刚硬凌厉,显然是个男人。

李寻欢雕刻的动作很快,手法纯熟的仿佛锤炼过千万遍。

不多时,人像雕刻好了。

他久久凝视着这个生动的好似被赋予生命的人像,最终在雪地上挖了个坑,将之掩埋。】

林诗音捂住心口,心道她猜得不错,木雕是有特殊意义的,是定情信物一般的存在。

表哥休想骗她!

她可聪明了,是不会轻易被糊弄住的。

【雪地上有两行浅浅的脚印,李寻欢随之看去,发现走在前方的少年。

少年身姿挺拔,尤其是背脊挺的特别直。

少年就像行走在冰天雪地中的孤狼。

看着只一身单薄衣服的少年,李寻欢突发善心,喊住了少年。

少年转过身来,露出那张格外英俊的脸庞,他的唇已然冻得发白发紫,但是对上马车带他一程的提议丝毫不动心,他冷冷地拒绝了男人的善心,因为他不想欠别人的人情……】

今日一更有一万字,林诗音看得如痴如醉,看完后心情激荡,久久无法平静。

表哥从塞外回来,遇见孤狼般的少年阿飞,两人很是投缘,相见恨晚,可惜表哥心有朱砂痣,十年如一日惦记着大渣龙,对于小狼狗暂且满怀慈爱,只当做晚辈。

但是,只要功夫下的深,铁锄磨成绣花针。

小狼狗拥有着坚毅、理智、刚强等等美好品质,在他不懈的努力下,表哥冰封的心还是被打动了。

遇人不淑算不上什么,踹了重新找就是。

林诗音放心了。

如果龙啸云靠不住,还有阿飞替补呢。

不过,阿飞现在还是个五、六岁的小屁孩,表哥还是先跟龙啸云在一起吧。

以后龙啸云胆敢变心,再一脚踢开他。

未来十年就是龙啸云的考验期,希望对方珍重珍惜。

改日找机会,敲打敲打,让他当好表哥的大狼犬,不能随便浪。

林诗音不怎么喜欢龙啸云,但是对方是李寻欢心心念念的白月光朱砂痣,意义不同。

可能的话,还是不要搞乱七八糟的虐恋情深幡然悔悟怅然所失的BE恋了。

介于龙啸云在李园的期间表现良好,林诗音决定以后对他态度好一点。

远方,龙啸云突然打了个喷嚏。

李寻欢忙关切道:“最近气温骤降,还望大哥多加保重身体。”

见男人穿的单薄,忙将身上的披风解开,体贴地替男人披上。

龙啸云:“……”

画面的既视感太强,令龙啸云想起遥远的曾经,他温柔体贴地替林诗音披衣服系斗篷的画面。

两厢一对比,有种说不出的别扭,总觉得自己被当成女人对待了。

其实他不冷,他这个年纪正直血气方刚,气血旺、火力足。但是有种冷,叫做“义弟觉得你冷”,龙啸云不好拒绝李寻欢的好意。

在李园住了两个月,龙啸云准备回家。

有道是“金窝银窝再好,也不如自己的狗窝”。

与结义兄弟依依惜别后,龙啸云策马返回家乡。

李寻欢特别想跟龙啸云一道离开。

不认识龙啸云的时候,他闲赋在家无所事事,偶尔与表妹赏景说说话,但是不是什么心里话都能对林诗音说的。

林诗音不喜欢江湖上那些打打杀杀的事儿,也不喜欢喝酒。

女人嘛,喜欢的无非是穿衣打扮胭脂水粉绣绣花什么的,李寻欢是男人,对这类话题一点兴趣也没有,他们之间的共同语言太少。

好在李寻欢耐得住寂寞,一个人也自得其乐。

认识龙啸云后,有了可以敞开心怀一吐为快的兄弟,喝酒聊天,谈论男人们喜欢的话题,互相探讨武功。和龙啸云相处的时日,李寻欢畅所欲言,既痛快又逍遥。

龙啸云一走,他连个聊天的对象都没有。

俗话说得好,“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过惯了好日子,再回到以前单调枯燥乏味的生活步调,李寻欢一点都不乐意。本来他打算出去玩一玩,但是在林诗音“果然,我就知道”洞察一切的目光下,莫名心慌心虚不自在。

所以纵有万般不舍,也得忍着,暂且放弃追寻义兄的脚步。

龙啸云一到家,险些被隔壁王大娘的大嗓门震得双耳失聪。

“大龙啊,你儿子找来啦!”

龙啸云:“……”

呵呵,王大娘真会开玩笑,他连个恋爱对象都没有,哪儿来的儿子?

作者有话要说:这个故事脑洞比较大,基调比较欢乐,云欢为对方牺牲老大了,果然是感动全球的结义(契)兄弟,诗音妹妹敲可爱,郭嘉欠我一个妹妹。

本来9点准时更新的,结果**服务器又双叒叕崩了【迎风洒泪.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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