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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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花村,炊烟寥寥。
身形格外伟岸高大的男人蹲在院子中,一脸茫然无措地望着头顶上的大太阳。
他不是死了吗?
冒着生命危险救李寻欢,结果连上官金虹的面都不曾见到,就被对方手下干掉,死得尸骨无存。现在为什么突然回到了年轻时候?
阳光刺目,龙啸云反手遮住眼睛,两道泪痕缓缓滑下。
他咬着牙,疯魔一般又哭又笑,释放着压抑多年的情绪。
二十多岁的大男人哭得像个孩子。
“大龙。”隔壁王大娘唤了一声,声音嘹亮,十足的穿透力连土墙都拦不住,“俺家饭烧好啦,过来吃啊?”
龙啸云抹了把脸,哑着嗓子道:“不了,家里还有些剩饭。”
听到他带着鼻音的沙哑声音,王大娘叹了口气。
大龙这孩子打小憨厚老实,却不笨,反而非常聪明,主意也多,村邻乡舍都很喜欢他。
后来大龙帮了一个受伤的江湖人,养伤期间,那江湖人教导了他一段时间。大龙资质还算可以,抓住了机会,学了一身好本领,眼看龙家日子蒸蒸日上,老龙夫妻俩该享福了,谁知老龙喝高了酒,一头栽到石头上,一命呜呼。
黄氏悲伤过度,前后脚跟了去。
只剩下大龙一人孤苦伶仃,伤心之余还要忙着父母的身后事。
半个月来,熬得瘦成了一把骨头。
大龙是个好孩子,重情重义,不忘本。学了武艺,不忘拉扯村里人一把,每次上山打猎都照顾村里人的安全,还带着大家到县里做买卖。碰上地痞流氓,狠狠收拾几顿,那些欺软怕硬的狗东西再也不敢欺凌他们杏花村的人。
以前,王大娘家穷的几乎吃不上饭,一天两顿饭,混个水饱就很不错。
现在一日三顿饭,隔几天桌上见鸡蛋。
隔月,还能吃上一回肉,日子好过的很。
这些都是大龙的功劳,乡亲们都记在心里,这不便帮着大龙安排老龙夫妻俩的后世,待大龙病倒了,大伙儿又轮流照顾病得起不来床的大龙,凑份子买药买肉给他补身子。
好在大龙身强体壮,不过两日便有了起色。
龙啸云不过来吃饭,王大娘索性盛了碗菜浇饭让大儿子端过去,吃热乎的总比残羹冷饭好。
王大娘这般热心肠,龙啸云不好再三拒绝,热菜配着冷馒头凑合了一顿。吃着没有多少油水的饭菜,龙啸云眼眶一热,心里暖呼呼的,比吃了山珍海味还舒坦几分。
龙啸云在家里养了几天伤,没精打采,闲得发慌。
这日,烈阳高照,龙啸云拿上弓箭,打算去后山打猎散心。
外围光秃秃的,没什么猎物,龙啸云往里面走去。
兔子、狍子、野鸡……
不过申时,便满载而归。
看着西斜的太阳,龙啸云擦了把汗,扛着狍子,提着一连串猎物下山。
倏忽,身后传来一道痛吟声,龙啸云猛地扭头看去。
只见一个血迹斑斑的白衣青年脚步酿跄,一头栽了下来。
龙啸云忙搁下猎物,飞身捞起滚落的白衣青年。
“兄台,兄台?”他唤了两声,可惜白衣青年意识昏迷,注定回应不了他的呼唤。
龙啸云伸手探向对方鼻下,呼吸微弱,好在没死。
山上凉风阵阵,遮挡住面容的黑发被吹到一旁,露出青年白皙俊朗的面容。
龙啸瞪大眼睛,险些将怀中的人掀了出去。
李寻欢?!
怎么可能?
他怎么这个时候出现在杏花村?
他们第一次相遇明明在三年后!
上辈子,龙啸云闯荡江湖三五年,时常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在李寻欢陷入仇家绞杀眼见嗝屁前,幸运以及不幸的遇到了此生最大的劫难——龙啸云。
李寻欢那个时候,名声还不似日后那般响亮,但是标志性的飞刀,龙啸云是认识的。
龙啸云自己行侠仗义,也最为佩服李寻欢这样的人,当即加入混战,带着伤痕累累的李寻欢进行了反杀。后来与李寻欢把酒言欢,称兄道弟,相见恨晚,结为了义兄弟。
再后来,龙啸云为女人插兄弟两刀,悔悟的太晚,赔上了卿卿性命。
上辈子他欠李寻欢的用命抵了,这辈子他不想再与对方再有瓜葛。
可惜兜兜转转他们依旧相遇了,相遇的方式格外雷同。
龙啸云神色复杂,眸光忽明忽灭,垂首凝视着怀中重伤昏迷的青年,一个重要的问题摆在面前。
李寻欢,他是救还是不救?
这辈子他又不欠李寻欢的,他的死活,与他无关。
但是,如果他不出手相救,依李寻欢的伤情,极有可能不治身亡。
或许察觉到他动摇的念头,昏迷中的青年手指微动,竟是拉住了他的衣袖。
龙啸云抽了抽,没抽出来。
“…………”
龙啸云垂眸看着模样惨兮兮的,瞧着怪可怜的青年,终究心软了。
他无法做到冷血地看着嫉恨了一辈子的情敌气绝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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