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六百二十一章 精英战士(1 / 2)

加入书签

一支烟抽完,我也把这次我的目的给李斐讲清楚了。

李斐说:“正好,咱俩可以一路,你帮我对付‘蓝色眼睛’,我帮你寻找九层骨塔,互帮互助!”

“天作之合!”我笑着补了一句。

李斐脸颊微微一红,嗔骂道:“去你的,谁跟你天作之合!”

第二天早上,我还在睡梦中,就被李斐从被窝里拽了出来。

我揉着惺忪的睡眼,问她这么早拉我起床做什么。

李斐说:“好不容易来一趟拉萨,赶紧起来,欣赏一下拉萨的胜景!”

我打着呵欠,满怀疑惑地爬起来。

拉萨的早上还是很冷的,我披着一件大衣,刚刚走出房门,李斐便伸手指着正前方对我说:“你看前面!”

我抬头一看,整个人顿时就愣住了。

但见正对面的一座山头上,一座恢弘的宫殿式建筑在阳光下熠熠生辉,纯净的天空,火红的日出,还有远方的皑皑雪山,跟这座恢弘的宫殿交相辉映,让这座宫殿看上去,就像是飘浮在天上的仙宫,无比绚烂,无比神圣。

我一时间看得呆了:“对面是什么地方?”

李斐说:“怎么?拉萨最著名的‘布达拉宫’都不认识吗?”

布达拉宫?!

我哦了一声,原来对面山头上的那座宫殿,就是藏区赫赫有名的布达拉宫,难怪那么恢弘,那么神圣。

李斐靠在栏杆上,撩了一下头发对我说:“布达拉宫最初是吐蕃王朝的松赞干布为迎娶文成公主而兴建,整座宫殿极具藏式风格,高200余米,由于它起建于山腰,大面积的石壁屹立如削壁,使建筑仿佛与山岗融为一体,气势相当雄伟。每年都有很多人,从四面八方来到布达拉宫朝圣!”

罗璇走了过来,对李斐说:“李教授,一切准备妥当了!”

“好!”李斐点点头,对我说:“快去把衣服穿上,然后下楼吃饭,我们今天赶去阿里地区!”

我恋恋不舍地收回目光,进屋洗漱,然后穿好衣服,跟着李斐走到楼下食堂吃饭。

吃了两个大白馒头,喝了两碗玉米粥,我们又坐上昨晚的那辆军用吉普车,往阿里地区赶去。

阿里地区位于藏区西部,是华夏的西南边陲。

藏区的版图很大,城市很少,从拉萨前往阿里,开车的话,不眠不休都要二十多个钟头。

所以,这是一段漫长的旅程。

不过,让人感到欣慰的是,这一路上的风景是极美的,随手一拍都是风景大片。

高原上的风景跟其他地方的风景不一样,由于海拔高,距离苍穹很近,哪怕是一片云海,也显得非常震撼。

就这样,经过一路翻山越岭,我们终于在第二天抵达阿里地区。

阿里地区平均海拔4500米以上,被称为“世界屋脊之屋脊”、“世界第三极”、“生命之禁区”,我们所要前往的喜马拉雅山脉,就在其境内。

我们抵达阿里,进入边防部队的军营,和军方领导见了面,然后开了一个短会,商讨了一下这次的行动方案,会上决定,从边防部队里面抽调一些精英战士,为这次的行动保驾护航。

我们看着手里的士兵资料,从中挑选了几个。

傍晚的时候,被挑中的几个士兵全部出现在训练场上,军姿挺拔地站成一排。

李斐拿着手里的人员名单,点名道:“彭能!”

一个皮肤黝黑,体格精壮的汉子率先敬了一个军礼,踏前一步,声音洪亮,中气十足:“到!”

李斐点点头,资料上显示,这个彭能非常厉害,是藏区赫赫有名的兵王,在每年的军事技能比试上,常年蝉联第一。

我忍不住多打量了彭能两眼,但见彭能长着一张标准的国字脸,年纪不大,但是残酷的气候,让他看上去有着跟年纪不相符合的面容。

“多吉!”李斐念到第二个人的名字,资料上显示,这是一个藏族士兵。

“到!”一个小个子战士走了出来。

彭能的肌肤已经够黑了,没想到这个多吉一站出来,彭能仿佛一下子变白了,多吉的肌肤才是真的黑,而且是与生俱来的那种黑,跟焦炭似的,衬托着他的眼睛非常明亮,干净透彻,跟天上的星星似的。

别看这个多吉个头矮小,人家还是一个特种兵呢。

我们所挑选的这几个战士,都是部队里的精英士兵,没有一个是庸手。

除了彭能和多吉以外,另外还有四个人,四个人的名字我不太记得清楚,但是我记得他们的绰号。

一个叫潘六子,东北汉子,那模样生得,用东北话说,一个字:“彪!”。

因为他说话的时候,老爱带着东北口头禅:“老铁,666!”,所以人送称号“潘六子”。

一个叫老徐,是队伍里面年纪最大的,有十几年的兵龄,把所有的青春,甚至是一生,都献给了边疆,也是多次荣获表彰的优秀军人。

还有一个叫威少,二十几岁,正当壮年,长得还挺俊俏的。

而且这小子的履历还是相当传奇,他本身是个富二代,纨绔子弟,所以人们叫他威少。

这个威少成天惹是生非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