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六章 归林镇(1 / 1)
黎伯写下了“归林”二字,阮成义心领神会。
在新竹市,没有人不知道归林镇,但是对于大部分普通人来说,归林镇多是茶余饭后的谈资,那里有太多的传说和太多的诡异。
最近的一个故事,大概是一年前,听说是镇子北边的树林里闹鬼,那里的农户大概在一个月的时间里经常看到有一个穿着一身红披头散发的女子半夜在林子里飘来飘去,还有渗人的笑声,但是白天去找,又什么都没有。
那件事儿后来没有任何的官方消息,最终也就渐渐的被人淡忘。
后来阮成义想,很可能那就是一个人,最后说不定跳了大海,因为林子后面就靠着大海。
归林镇只所以有那么多的诡异,大抵是因为那里是整个新罗国最混乱的地方,那里有好几个天然隐秘的出海口,很多走私和犯罪活动都会经过那里,而新罗国政府也对那里清剿过几次,都没有取得明显的效果。
那些犯罪分子之所以如此猖狂,根本的原因是他们已经和当地大部分的村名结成了同盟,那些头目会拿出不少的钱来资助村民,谁家有困难,他们比政府来的更加及时,久而久之,村民对他们就形成了依靠,警方来调查或者围剿的时候,自然帮着隐瞒,调查起来困难重重。
“怎么?想到什么了?”黎伯的话让阮成义还魂过来。
“没什么,归林镇我去过几次,都是白天去的,感觉不到和平常地方有什么却别,就是看起来有一种不像一个偏远乡镇的喧闹,甚至称的上繁华。”
“不错,你看出问题来了,那才是可怕之处,就像一个穷凶极恶的歹徒却长了一张人畜无害的脸……”
“就像那个倪先生!”阮成义接过话茬道。
黎伯点点头,“白天不懂夜的黑,你只能晚上去……”
阮成义笑道:“黎伯,你这会儿好像诗人一样!”
“诗人?诗人算个屁,都是是无病呻吟罢了,老伯我的话都是生活哲理……”
“对对,您是哲学家,特别是喝过酒之后,更哲理了!”
黎伯对这句说不上是夸他还是损他的话非常受用,一老一少把那一瓶酒喝完之后又干了几瓶啤酒才散去。
虽然和姜夏比输的很惨,但阮成义的作战能力在新罗国的雇佣兵里也还算的是上乘,侦查能力就一般,所以夜探归林镇对他来说应该还是一个不小的考验。
回到家里躺了一会儿醒了醒酒,到了傍晚十分,就骑上自己的那辆修车铺子拼起来的摩托出发了。
夜里的归林镇像一个喧嚣的“世外桃源”,镇子的小广场中间燃着一个大火炉,四周吊着各色小彩灯,不远处的楼顶上装着一个巨亮的射灯,将广场照的如同白昼。
有几个小商贩推着车子卖小吃,不管是孩子还是老人,似乎所有人的脸上都洋溢着喜悦的笑容。
黎伯说白天不懂夜的黑,可是阮成义在夜里到了归林镇,仍然没有感觉到夜的黑。
当然,他知道这都是表象,想要找到蛛丝马迹,他就必须融合进去。
广场中间有不少的人在随着音乐狂魔乱舞,那不同于夏国老人们的广场舞,这里的舞更像是一种情绪的发泄。
阮成义将上衣纽扣解开了两个,很快加入了他们。
“喂,帅哥,你是不是第一次到归林镇啊?”一个染着灰色短发,穿着一件迷彩的紧身背心的美女摇晃到了他面前。
“是啊,我来找个朋友,联系不上他,怕他出事,过来之后才发现他已经离开了这里……刚才路过发现这里好热闹,就过来玩玩。”
“哦?我们归林镇每天晚上都这么热闹,我叫阿娟,是镇子上开宾馆的,你叫什么名字?”
“阮成义”
忽然,原本就已经吵杂的音乐声中传来了一个人的嘶吼:“先生们,女士们,我们的老朋友给大家送礼物来了,广场北头,大家随意拿取!”
人群中一阵欢呼,很多人朝北面涌去,他们的目标是一个很大的不锈钢箱子,里面堆满了冰镇的啤酒。
突然,空旷的广场上出现了一个穿着衬衫西裤带着墨镜的男人,太过正式的服装在这里反而显得非常特立独行。
那男人嘴里叼着一个雪茄,两只手臂伸展开来,整个身体随着音乐剧烈的摇晃着,看起来无比投入。
“那个人好奇怪……”阮成义趴在阿娟耳旁问道。
“是啊,几乎所有的人都不知道他是谁……出手老大方了,不知道他为什么喜欢这里,你看那里,那个车就是他的,现在车子里应该还有司机和保镖……”
阮成义顺着她的指向看过去,那是一辆迈巴赫轿车。
“几乎所有人都不知道?那也就是说其实你是知道的,对吗?”
阿娟一愣,“你这个人好坏……”
“对了美女,我今晚还没有地方住呢,能否在你家宾利里住下?”
“当然,你这样的小帅哥,当然欢迎了……”
阮成义微微一笑,对于这样的女子,他自信还是有几分魅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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