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零四章、1993年,希望(2 / 5)
军方接触,准备订购一批二手翻新的初教六飞机。 The Tier,一家刚成立不久的特种服饰公司,承接各国军方、PMC公司的特种战术服订单,并生产面向民用市场的制式战术服。 南易手里拿着的叫战术牛仔裤,就是The Tier生产的产品,帆布里添加了特殊材质,透气性强、耐磨、中度防切割、布料亲肤、弹性好,可以非常方便的做各种战术动作,就算是噼叉也没问题。 口袋经过精心设计,各种战术EDC都有最顺手的地方塞,南易手里的这条稍微有点不一样,所有的设计正好左右互换了一下,贴合他一个左撇子的习惯。 把牛仔裤换上试了试,南易觉得非常舒适,以后只要不出席宴会,他的穿着将会以牛仔裤为主。 到衣帽间挑了一件搭配的羊毛衫换上,南易出门去了阮梅那里。 坐在院子里的阮梅一见到南易,从头到脚打量了一番,狡黠一笑,嘴里开始哼哼,“红彩妹妹,嗯唉哟,长得好那么,嗯唉哟,樱桃小口,嗯唉哟,一点点那么,嗯唉哟……” “吴仕龙还是李东元?” 阮梅嘴里哼的歌叫《虹彩妹妹》,由吴仕龙、李东元两人组成的双人组合豹小子演唱,差不多和小虎队是同一期冒出来的,不过知名度比不上小虎队。 “都不像,穿衣风格有点像。”阮梅站起身,来到南易身边,伸手摩挲羊毛衫,“你这样穿,看起来很年轻,平时的穿衣风格显得成熟,看起来年龄大了十岁不止。” “在生意场上,年纪小不是优势,后生仔会被轻视。”南易摆弄一下阮梅黑白拼接羊毛衫的领口,“快过年了,我的新衣裳还没添置,陪我去。” 阮梅扶了扶眼镜说道:“又不是细路仔,你还在意这个?” “新年添新衣,传统还是要遵守的。”南易搂住阮梅说道:“出发。” “急什么,我要换隐形眼镜。” “不用换,四眼妹挺好。”南易拉着阮梅往外走。 “我还要化妆……” 阮梅的呐喊被南易堵回肚子里,眨眼间,人已经到车里,车子驶出。 南易两人并没有去什么品牌店,而是来了深水步的平民街市,易瑾茹早就打了招呼,今年的除夕要去南家的四合院吃年夜饭,南易要挑一件时髦的港货当新衣。 今年内地流行的男性正统服饰依然是西服,两人来到一个卖西服的摊档,阮梅挑了一会,拿起一件在南易身上比划了一下,“这件怎么样?” 南易捏住左衣袖,拿起瞄了一眼,“不好,唛头太小,我要大一点的。” “买回去唛头就要剪掉,大小有什么关系?”阮梅迷茫的问道。 “你不懂,要的就是唛头够大,穿出去才气派。” “痴线。”阮梅轻啐一声,把西服挂了回去,继续看其他的,没一会,又摘下一件,“这件唛头够不够大?” 南易看见左衣袖上缝着一块四方的唛头,立马赞道:“好好好,就这件。” 阮梅拿着衣服又在南易身上比划,“不好,尺码太大,你穿着不修身。老细,有没有小一码?” “靓女,最后一件啦,看看其他啦。”摊贩回道。 “换一件吧。”阮梅故作遗憾的对南易说道,她其实并不喜欢手里的这件衣服,在她看来,南易穿上会有点滑稽。 南易从阮梅手里拿过衣服,套在身上试了试,拿起摊上的镜子照了照,西服穿在他身上松松垮垮,气质被衬托的呆呆的,但是,这正是南易想要的,这件西服一上身,一股浓浓的时代气息扑面而来。 歪嘴一笑,“这就是我想要的,就这件。” 三七分、四六分、中分,稀疏的胡须,松垮大一号的西服,条文羊毛衫,下身一条西裤或蓝色牛仔裤配上一双白色旅游鞋,是当下男性最时髦的打扮,这一身穿出去简直帅呆了,酷毙了。 不顾阮梅的滴咕,南易和摊贩讨价还价后,把西服买了下来,没脱,直接穿在身上。 “奀仔,真的不好看,快脱了。”离开摊档后,阮梅依然在滴咕。 南易嬉笑一声,“别闹,这是最时髦的。” “大陆最时髦啊?” “差不多咯。” “讲大话,你去骗其他人啦,我在大陆念过书噶。”阮梅满脸的不信。 “你爱信不信,走快点,有人看过来了,真不应该让你去拍戏。”南易看到有行人驻足在打量阮梅,可能已经把她认出来了。 “怕什么啦,我又不拍戏了。” “好啦,姑奶奶,我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