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031(2 / 3)
有可乐圣代什么的,炸鸡!”
叶菲瑶点头:“好呀,那我们去吃拉面吧!”
顾廉杰:“……你个小坏蛋!我去买个汉堡再去吃拉面。”
那家风靡的连锁快餐店在繁华的商区,顾廉杰自行车骑得飞快,好容易在后门角落那找到个地方停车子。男孩子在这个时期总是喜欢学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流行的偶像剧完全不是只有女孩儿才看。至少从小到大都喜欢看剧的小舅舅用他最后的倔强,学着主角们把书包挂在了车把手上。
车子随手一锁,叶菲瑶不能丢在外面,但是书包倒是无所谓,就几分钟的事儿。
结果他拎着炸鸡汉堡跟叶菲瑶推门出来的时候,他停在边上的自行车前,正站着个蹑手蹑脚还脏兮兮的小家伙。
顾廉杰长得其实很好看,但他板起脸的时候,又足够凶。他倒是没跟叶菲瑶一起却散打,但是平常小姑娘要是出去跑步小舅舅都会跟着,所以身体相当结实。汉堡递给叶菲瑶,他三两步就跨过去,一手按在了那小家伙的手腕上,把他脏兮兮的手按在了敞开口的书包里。
“想偷东西?”顾廉杰压低声音,“偷东西偷到我这儿了?胆子不小啊!”
那还是个小孩儿,估计跟叶菲瑶差不多大,身上很脏,还有点恶心人的味道。顾廉杰忍不住都皱起了眉,但是不管那小家伙怎么挣扎,他都没松开手,直到那个小孩儿张开嘴,要往顾廉杰胳膊上咬。
顾廉杰赶紧抽回手,那小家伙拔腿就跑,但是跑得实在是慢,自己左脚拌右脚,啪叽脸朝下摔在了地上。
顾廉杰冷笑一声,搓着手居高临下地瞅着他:
“不是挺能耐吗?偷东西不说,还想咬我?你是小偷还是抢劫啊?”
“我不是小偷!”那小家伙已经抱着脑袋蜷缩了起来,一副很习惯等待挨打的样子,开口发出的却是尖尖细细的小女孩儿的声音,“我没有偷!”
顾廉杰倒不想欺负小孩儿。他书包里还真没什么东西,就是书本笔和作业……要是作业被偷了还好了呢。他蹲下来,嫌弃地去戳那小孩儿的脑袋:“你不是偷我东西你开我包干什么?送我礼物啊?”
没有被打,小孩儿抖了抖,怀疑地抬起一条胳膊,露出自己还带血痕脏兮兮的脸蛋儿:“……我就是饿。”
顾廉杰:“啧。”
他其实是个有些心软的少年,尤其是对着小孩子。
眼前这个脏兮兮的小孩儿事实上是个女孩子,真的是和叶菲瑶差不多大,而从顾廉杰的角度,他终于可以看到始终被那小孩儿藏着的左手。
——她左手的手腕空荡荡的,只有切面,没有手掌。
顾廉杰眼眉一皱,他还什么都没说,自己刚刚买的汉堡就被递到了小孩儿面前。转头,叶菲瑶正咬着嘴唇,已经把汉堡的包装纸打开了。
小孩儿的眼睛都直了。
她什么都没有说,完好的右手一把从叶菲瑶手里抢过那个汉堡,大口大口往嘴巴里塞。
顾廉杰看着小姑娘蹲下来,把书包里的水也拿给那个小女孩儿,有点惊讶:“瑶瑶,你认识她?”
叶菲瑶点头,摇头:“……你……是芳芳吗?”
小女孩儿几乎是瞬间从地上蹦起来,水瓶子被砸向叶菲瑶,女孩儿转头就跑,倒是剩下的半个汉堡还在她手里,攥得紧紧的。
“你真认识她啊?”顾廉杰啊了一声,“……她就这么跑了,没事儿吗?”
叶菲瑶没说话,只是握上了舅舅温暖的手。
她有一个秘密,一个从来没有对别人说过,也绝对不会对别人说的秘密。
关于系统,关于那些不定时会出现在她脑袋里的“文字内容”。
那些文字的出现没有规律,非常突然,但连在一起,大概也能组成一个按照时间推动的故事。
在叶菲瑶和顾家人过着幸福的生活的时候,“李招娣”的人生一片混乱。
按照系统的说法,“李招娣”又蠢又笨,无知得恶毒。她被红姐划瞎了一只眼睛,还在红姐的那个村子里呆过了一个冬天。
李招娣无处可去,她已经到了只要自己有地方呆就好的地步。但是很快,红姐就不想在那山村呆着了。红姐看着自己的弟弟和奶奶在冬天咽了气,开春就把那不值钱的房子卖了,自己说走就走。而李招娣还留在村子里,被买家从破房子里赶出来。
她开始了流浪生活。
或许是女主角的特殊光环吧,就算在流浪讨饭的孩子里,李招娣依旧是不一样的。她的眼睛,又或者是她变得白皙的皮肤……她饿昏在别人家门口,然后……她被收养了。
起初李招娣也过了段好日子,直到那家夫妻俩离了婚,房子留给了女方,亲生的儿子和李招娣被打工的男方一起带到了上京。
李招娣就在那时候认识的芳芳,这个已经流浪了一段时间的女孩子。
在李招娣被喝酒的养父毒打,跑出来的时候,是芳芳把自己的破被子分给了李招娣一半。
叶菲瑶还能记起文字中对芳芳的描述:
【“我叫芳芳,草字头加魔方的方,”芳芳在地上铺了几层旧报纸,盖着破烂烂的黑色被子,还完好的右手掀开了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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