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1 / 2)

加入书签

权一森盯着这一页, 目光仿佛要将纸给烧出一个洞来。

菲德拍卖所他很清楚, 不会砸自己的招牌, 若不是确认了是正品, 根本不会放出来拍卖。这项链, 他自然不可能让它落在别人手中。

他寒着俊脸,吩咐下去, “给我订最快的飞机, 我要亲自拍下这条项链。”

他心中翻滚着各种念头。

黎晓为什么要将这项链给卖了?她是被逼的?还是有人偷了她的项链?是黎千菲吗?

一时之间, 他脑子里浮现出各种的阴谋论,越想, 身上的寒气就越浓。

他决定等开学以后就去找黎晓, 亲自问她这个问题。如果她在那个家过得不幸福,那他一定会保护好她, 让她重新绽放出记忆中那灿烂的笑容。

被权一森默默记仇的黎千菲此时忍不住打了个喷嚏。

黎千菲今天同样从大学里回来,她所报考的大学,是S市最好的蔚蓝大学,在全国的排名第六, 比黎晓的母校还要靠前。而且不同于黎晓是家里捐款一栋楼进去的,黎千菲实打实依靠自己的实力考入这所大学,在高考录取通知书出来后,那时候网友们没少吹捧她才貌双全, 同黎晓那个草包美人简直天壤之别。蔚蓝大学就在黎晓就读的南江大学附近,这也是她报考这里的原因。只要和黎晓离得近,黎晓一辈子都无法摆脱她的光芒。

本来应该是这样的……为什么一切都变了呢?

黎千菲露出了痛苦的表情。

以前的她很喜欢去学校, 享受着众人歆羡爱慕的目光。然而现在的她就如同落水狗,走到哪里人人喊打。她无法忍受那些人鄙夷的眼神,更不想站在大太阳下参加新生的军训活动,苦受烈日摧残。因此她在入学之前,直接花钱找医生,开了一个生病的证明,躲过了大一军训。

这段时间太阳那么晒,万一将她给晒黑了怎么办?她必须以最完美的面貌出现在权一森面前。

想到权一森,黎千菲脸上原先痛苦的神色褪去,取而代之的是一抹甜蜜的浅笑。

他果然如她所希望的那般,来到华国了。她也听说过他刻意放出的那些消息,他正在寻找她的下落。他甚至成了南江大学的交流生。

一切都按照她所期待的去进行。如果是黎晓的话,在拥有了项链,甚至还知道那段故事,在亲眼见到权一森以后,她一定会冒充她,去当权一森的救命恩人。

就算她能冒充一时,也没办法冒充一辈子。等她被揭穿的那天,黎晓将被愤怒的权一森迁怒,下场凄惨,就像是梦境中的她一样。

眼前浮现出那个梦境,黎千菲脸上的笑意消失,眼底不自觉掠过一丝恐惧。

在七岁那年,她做了一个梦。梦里的她在知道黎晓在小时候救了权一森后,便偷了她的项链,跑去找权一森,告诉他,自己就是救了他的小女孩。

一开始的她成功让权一森相信了,但好景不长,权一森很快就发现了真相,同黎晓相认。

梦里的她名声扫地,被权一森冷酷报复,连最下等的工作都找不到,最后穷困潦倒的她选择成为一个富豪的情妇,最后为了躲避大房的抓·奸,躲在窗外失足坠楼而亡。

那梦太过于清晰,让她印象深刻。在八岁那年,她抢在黎晓之前同权一森认识,并且同他一起被绑架,最后如愿成为他的救命恩人。这一切的经历更是让她对梦境深信不疑,觉得那就是预知梦。而她已经成功改写了自己的命运,她甚至还拥有了梦寐以求的锦鲤运。

在见到权一森第一眼,她便爱上了他。她不恨权一森,只恨黎晓,如果不是她,梦里权一森不会那样冷酷无情对她。他明明也曾对她温柔体贴过的。

至少现在,救了权一森的人是她,而不是黎晓。只要黎晓敢冒充她,那么黎晓到时候肯定会切身体会到梦里她所品尝到的痛苦。

在她心中,黎晓肯定拒绝不了这份诱惑。谁会忍心拒绝权一森呢?

等她成为了权夫人,所有诋毁她伤害她的人,将重新匍匐在她脚下。

一想到即将同权一森相见,她白皙的脸颊泛起了淡淡的粉色。

****

黎晓从鬼市回到家里时,已经早上六点了。今晚的她采购了超多的东西,让她分外满足。用千年大妖血浸泡过的寒铁、纯度极高的朱砂、棺材板,甚至还有一件蛇皮,能够抵御一定的术法。其他基础的黄纸等材料,她也都补充了一批。

因为大部分摊主更倾向于以物换物的缘故,黎晓又舍不得将所有气运都拿去交换,便用自己绘制的符篆来购买。幸亏她的符品质高,所以那些摊主倒也愿意做这个生意。明天晚上她还得再去一趟,从那红僵手中购买另一块品质更高的木板。

这么一来,黎晓也将手头的存货挥霍得差不多了,只余下几张。这还是在苍溟帮她砍价的前提下。她不得不承认,苍溟外表看起来温文无害,砍价水平却十分了得。

像她十分喜欢的寒铁,他硬生生帮黎晓从五缕功德之气,砍到了二缕,砍得那摊主都要泪流满面了,恨不能立马收摊走人。

因为对方帮她省了不少的缘故,黎晓现在对他的印象还是挺不错的。只是她一个晚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