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五章 大牌小事(2 / 2)

加入书签

乎从头到脚,连领带,连纽扣,都要是同一家品牌,合同规定如此嘛;而在签约之前,当然可以由着性子自己搭配了,又不犯法。

但是,显得很装大啊。你这么搭配,意思是你比设计师牛逼咯?靠谱一些的法子,是连续在重大场合穿同一个品牌的服装,“释放出善意”,以及该大牌在国内国外的时装周,要打飞的跑过去看,采访中表达对大牌的崇拜之情。

这样持续的舔半年,一年之后,如果艺人本身不拉垮,是可以混个品牌大使什么的,从此穿衣服不用自己掏钱了;再混个两三年,厂商在那一群买得起大牌的核心用户手里收集到信息,发现艺人确实存在正面作用,就会考虑给代言约。

这里又要鞭尸某兵兵,拿到大牌代言后,由于形象不佳,被魔都太太们集体抵制,放话“她拉低了整个品牌的格调”,产品销量当真大跌,吓得大牌解约了事,空了几年不敢找代言人。

大牌,是维系人身份认同,自我区别于其他人的心理标志,如果随便拉个人上去代言,这套衣服便也作呕了。

和方沂一起走秀的是近来深陷风波的国际章,由于场上最大的咖,大哥成选择独来独往,她没有办法,求到了自己师弟这里。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