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1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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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纸寒衣很快就烧尽了。

秦照尘又折了一件,在火盆中引燃,他将那个精致的小酒壶也从怀里拿出来,放在一旁。

酒壶一直藏在怀里,是温的,大理寺卿特地去打的新酒,叫店家热过。

不是冷酒。

佛塔内其实不应当饮酒,但时鹤春也不应当死。

所以秦照尘不想再守规矩。

……可他也完全无法去回想,时鹤春为什么会死。

就算要写传记,他暂时也还不能写这部分。硬要去想,肝胆俱裂,这份传记就写不完。

他只是忍不住回忆,时鹤春给他出的那个主意,的确很划算。

时鹤春说的是实话,要是能穿着好看的新衣服、抱着一大堆银子死,时大奸佞一定死而无憾。

倘若这么做,时鹤春死的时候,他就能抱着时鹤春。

时鹤春就能死在暖和的、舒服的地方。

他一直在后悔自己没这么做,或许那晚他就该动手,他真该在那个晚上就动手。

时鹤春是想让他动手的。醉昏沉了的奸佞身上很冷,冷得仿佛怎么都染不上温度,那只没有温度的、苍白瘦削的手攥着他的手腕……手指在发抖。

不是因为怕死发抖。

时鹤春的手,只要稍用力就会这样,两只手都是,双腿也无法久立远走。

是疼得,从未消散的彻骨之痛,日夜折磨着这个手眼通天的奸佞,秦照尘问不出缘由。

只能这么痛着,无药可医。

秦照尘去问过医师,宫中最好的御医也这么说。

“殿下就别问了。”老御医谨慎了一辈子,不敢涉这趟浑水,“受这种伤的人就是会疼的……不论殿下在哪见了这个人,就当积德,假装没见过吧。”

断过手筋、脚筋,经脉丹田俱废的人,伤处就是会一直疼的。疼已经算是小事,心肺损毁,到气血大衰时,殒命只在顷刻。

这是本朝不可轻言的秘辛,世子殿下不知道比知道好,大理寺卿就最好更不要追问、不要细究、不要知道。

大理寺是查案的地方,大理寺卿是刚正不阿的官员……有些事知道了,就不得不去查、不得不揭开旧疮。

先帝赦了鹤家子活命,是叫这孩子一生隐在深山,青灯木鱼,陪伴公主的。密诏留给吃斋念佛的寺庙住持,公主一殁,就要斩草除根。

鹤家子机灵,不等住持奉诏动手,就放了一把火,带着公主脱身,匿于人海。加上先帝早逝,后来皇权交替混乱,这一笔糊涂烂账,也只得就这么搁置。

……若非得追问,引人注意不得不查,真查出来了,到时如何处置?

竭诚尽节的大理寺卿,是继续奉诏斩草除根,还是抗旨不遵,硬要庇护一个早该死的人?

前者有伤天良,不少人都暗地里说……那寺庙之所以盛极一时、又在后来迅速败落,就是承了不该受的赏赐,答应了不该答应的事。

后者授人以柄——真那种地步,只要一封弹劾,就能迫着这位清流正道坠青云,摔进洗不清的污秽泥淖。

老御医一线仁心,好言相劝,前尘旧事全烂在肚子里,只言尽于一句莫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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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鹤春也不叫他问,只是半开玩笑地对秦照尘说,别问了,他是母亲在石头缝里捡的,捡回来就这样。

就这么相信就行了,真要问清楚那天,以秦大人的榆木脾气,两人就要死一个。

时鹤春又不舍得叫他死,所以这结果和自取死路无异,就为了点陈年旧事,实在不划算。

时大奸佞每日折腾朝堂解闷,自问钱还没捞够、好日子还没过完,暂时还不打算死。

……

时鹤春明明是这么说的。

但那天夜里,这醉在冷酒里的奸佞,竟像是将钱完全捞够、也不想过好日子了。

月下寒梅,花红得惊心,像是片片血。

奸佞躺在他怀里,握着他的手,在胸口摸索:“你就拿着剑,对,往这儿捅……我的心呢?”

醉昏沉的奸佞乱摸乱找:“我的心呢?”

“这。”他拢住时鹤春的手,挪到左肋——掌下的触感只叫他浑身冰冷。

这奸佞明明享受了这么多、挥霍了这么多,成日里花天酒地,为什么还瘦到这个地步。

衣袍下空荡得仿佛只余胸肋,只剩一颗心微弱跳动,隔着单薄胸壁,慢吞吞叩在他掌心。

时鹤春被他把手拉过去,摸了一会儿,恍然“哦”了一声:“来吧。”

他觉得自己真像这奸佞胡言乱语的一样,叫人拿了把什么剑当胸捅了:“……来什么?”

“当然是动手。”时鹤春大概觉得好笑,“不然呢?秦大人夜闯我府上,对我心怀不轨,花前月下乱摸乱抱……”

“时鹤春!”克己守礼的大理寺卿叫他赧得要命,面红耳赤打断,沉声说,“你是喝醉了,醉昏了头。”

他抱着时鹤春起身:“别说话了,我带你回去,你好好睡一觉。”

这话还没说完,他其实就已经开始后悔。

因为时鹤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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