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伤我母亲者死(4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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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什么罪?”

宫人声音颤抖道:“唐国公夫人,状告其子李元吉十恶不赦之罪!”

十恶不赦,乃是开皇元年所颁布的重罪律条。《开皇律》规定,“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十条大罪,排除在天下大赦之外。

李元吉确实触犯了“恶逆”这一条罪名,谋杀自己的兄弟。但杨广支持诬告,怎么能定下李元吉“不睦”之罪呢?

杨广心中立刻不喜,狐疑地看向李世民。

李世民表情十分茫然无措。

杨广皱着眉头收回视线:“唐国公夫人怎么会来了?难道是唐国公?”

这时候,又有一个宫人匆匆赶来,磕头道:“唐国公派人来带走唐国公夫人,与唐国公夫人起了冲突,唐国公夫人受伤了!”

李世民从地上一跃而起,愤怒道:“谁敢伤我母亲!”

杨广愕然:“唐国公……唐国公派人带走唐国公夫人?”

宇文述静静地观察情况,现在才开口对杨广道:“陛下,请召见唐国公夫人觐见。好歹唐国公也是陛下的表亲,李元吉的诬告已经是唐国公府的家丑,可不能让这家丑再扩大了。”

杨广叹气:“这什么事啊……唉,快把窦夫人请进来。二郎,你去接你母亲。”

李世民重新跪在地上道:“请陛下赐给我斩杀刁奴的权力!”

杨广摆摆手:“你府中的奴仆,怎么处置,你自己决定。居然敢伤家中主母,确实该杀。”

李世民磕头道:“谢陛下!”

他转身走出殿门。

守在殿门外的侍卫将李世民之前面圣时解下的剑,还给了李世民。

李世民没有将剑佩戴在腰上。

他拔出剑,一手握剑,一手拿鞘,向宫门外走去。

宫门外,在拉扯中摔倒在地,磨破了手臂的窦夫人再次拔出匕首,刺向想将她拉上马车的壮仆。

壮仆躲开,厉声道:“夫人,这是国公的命令!”

窦夫人握紧匕首:“无论是谁的命令,你再敢动我试试。”

壮仆抱拳:“请夫人赎罪,国公有令,无论采取什么方式,都要把夫人带回太原!”

“无论采取什么方式?”

压抑到极致的声音和利器摩擦地面的声音一同响起。

李世民拖着长剑,长剑剑尖在地上擦出火。

壮仆赶紧道:“二郎君,这是……”

他话音未落,李世民突然一跃而起,手中长剑从地面往上一划,高高举起,重重落下。

壮仆还未回过神,头颅居然已经落地!

李世民的剑尖再次砸落地面,发出“叮”的一声响。

他挡在窦夫人面前,看向壮仆的眼神冒着火,脸上神情却冷得像结了霜。

“伤我母亲者,死。”

作者有话要说:

二更合一,欠账-1,目前欠账5.5章。

碎碎念:

1、

“十恶不赦”是十条重罪。自《开皇律》首次明确“十恶”的罪名后,后世王朝律令都沿袭了这十条重罪。具体如下:

1谋反,“谓谋危社稷”;

2谋大逆,“谓谋毁宗庙、山陵及宫阙”;

3谋叛,“谓谋背国从伪”,明、清律改为“谓谋背本国,潜从他国”;

4恶逆,“谓殴及谋杀祖父母、父母,杀伯叔父母、姑、兄、姊、外祖父母、夫、夫之祖父母、父母者。”;

5不道,指灭绝人道,如灭门和用极端残忍、或者蛊毒的方式杀人;

6大不敬,指对帝王不尊敬的言行;

7不孝,指对直系尊亲属有忤逆言行,如控告或咒骂祖父母、父母;祖父母、父母在世时别籍异财(分居),不予供养;居父母丧时嫁娶作乐,脱去丧服,改着吉服;闻祖父母、父母丧,匿不举哀;诈称祖父母、父母死亡;

8不睦,谋杀或出卖缌麻以上亲属,殴打或控告丈夫、大功以上尊长和小功尊亲属;

9不义,“谓杀本属府主、刺史、县令、见受业师,吏卒杀本部五品以上官长;及闻夫丧,匿不举哀,若作乐,释服从吉,及改嫁。”

10内乱,“谓奸小功以上亲,父、祖妾,及与和者。”

但在实际操作中,士族阶层犯“十恶不赦”罪,常常连最基本的惩罚都没有,更别提“重罪”了。

“十恶不赦”就是看皇帝心情责罚。

比如“大不敬”这一条罪名,只要是皇帝心情不好,所有大臣都可以因为这条罪名处死。杨广就因为大臣劝谏,认为劝谏就是说帝王不好,是大不敬,处死了许多大臣。

在封建社会讲法律就是笑话。

但在弱势群体中,“十恶”罪就很要命。

比如看官们一直提的让李二李三分家,就属于“十恶不赦”的“不孝”——祖父母、父母在世时别籍异财;

窦夫人就算不被家人尊重,也不能状告李渊,不然就是“不睦”——状告丈夫。

2、

裴蕴清查户籍时让百姓互相告发,而杨广处置民乱和杨玄感叛乱时令百姓和官吏互相告发,这前文有提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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