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第二十四章 遗忘在记忆中的兔子发圈。……(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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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没少上房揭瓦,互相打掩护。

“我去跟我舞姐打声招呼。”向茗风风火火,说完就冲出去了。

余笙等在原地,卓琳这才知道短发美女是沪圈知名名媛周舞,比名媛这个身份更知名的是她周氏执董的身份。

卓琳惊讶过后,越发觉得陆太太应该就是周舞了,她想不通的是:“这夫妻俩门当户对,照理结了婚应该普天同庆才是,怎么还藏着掖着呢?”

她默认了他们的夫妻关系。

说者无意,余笙听着却认同。

“不过,学姐,不管什么原因,有了老婆还沾花惹草的男人身心都有问题,容易心理扭曲。”卓琳不厌其烦地重复,“ 这种人再好咱们都碰不得。”

余笙哭笑不得:“我知道。”

向茗回来时,陆衍跟周舞已经离开。她勾着余笙脖子,把两人下午的行程安排得明明白白,“咱先去吃饭,下午你陪我挑戒指去呗。”

“你不是已经挑过结婚戒指了?”那时候她在闺蜜群刷屏,看哪个都觉得好看。

向茗伸出手比了比:“那是婚戒,我现在挑的是以后纪念日的专属戒指。”

余笙:“……”

她没话说,偏过头,目光落在向茗的半高马尾公主头。她右边的碎发被她别了个兔子发夹固定住,那兔子还挺眼熟的。

“好看吗?”向茗见余笙盯着自己的发夹,凑过去给她看。

余笙想的是陆衍车上的粉兔子发圈:“幼稚。”

向茗脑袋挪回去:“哪儿幼稚了?”她问一旁的卓琳,“可爱不?”

卓琳猛点头。

向茗对着余笙挑眉,眼神里都写着骄傲。

余笙不跟她一般见识,只觉得这兔子越看越眼熟。这和陆衍车上的兔子应该是同一系列,一样的色系搭配,脖子上都戴着蝴蝶结。

余笙一个晃神,向茗撞了撞她胳膊,给她看自己高马尾的草莓发圈,“你这叫不懂欣赏。”她炫耀这个草莓发圈是自己跟老公的定情信物之一。

“谁规定我不能天天十八?”她继续骄傲。

余笙盯着向茗的兔子和草莓发圈,电光火石间,被遗忘的记忆涌现。

大半年前,她跟向茗逛街,两人在珠宝店试戴首饰。她披着头发,向茗嫌每次给她撩头发麻烦,索性从包里取了个发圈给她绑上。一直到逛完街,幼稚到不行的兔子发圈都把她头发绑得好好的。

后来她回家,小区门口遇上同样回来的陆衍。她上车才想起来头上的发圈,摘了随手就放衣服口袋。到家后换居家服,她翻了半天都没找着,不知道是不是掉在停车场和电梯了。

原来是掉陆衍车上了?

不是她自己买的发圈,也不是她的风格,当时的兔子发圈长什么样,她早没了印象。直到这一刻,两只兔子的形象忽然重合,变成了同一只。

余笙哑然,随即是不敢置信。

向茗看她不说话,问:“怎么了?想什么心事呢?”她坏笑,想问是不是想老公呢。

刚才她都看到陆衍了,碍着人多,她只点头打了招呼,话都没跟他说上一句。

余笙回神:“不是要吃饭?”

向茗狐疑的眼神:“对啊,吃饭。”

余笙对卓琳说:“吃完饭你自由活动,后天再去公司。”

她下午四点多还要来机场接余悦,明天也未必能去公司,卓琳最近加了不少班,明天就当给她放假。

卓琳道谢。

向茗是自己开车来的,从地下车库排队出去,车子拐了个弯,经过机场地面停车区。一排拉风的超跑停着,几个公子哥围着一道颀长身影,笑闹声一阵比一阵高。

“陆哥牛逼!”

“陆哥威武!”

向茗开窗,哄笑声被风送入车。

“酷!”她朝余笙挤眉弄眼。

几辆超跑里还夹了辆酷炫机车,陆衍被众人簇拥着,嘴角扬起漫不经心的笑。

他身旁没了周舞,也没有随行的助理秘书,余笙看了很久,直到反光镜里人影越来越模糊。

这样的陆衍她还从未见过,她第一次将他跟那个他自己口中“疯过”的京城公子哥联系在一块。

陆衍官宣已婚后首次回北京,发小们起哄嚷着来接。车子一辆比一辆壕,车队拉风又酷炫。

他们去的是唐聿川家的私房菜馆,四合院式的私密菜馆,穿过花园是他们的固定包间。

姜闻礼忙,在上海没能回来,他看到群里消息,电话打给陆衍。

他今天算是处理完了跟余氏教育的事情,这才敢跟陆衍说:“我说完任你骂。”他把责任揽在自己身上,带着细节说了一遍,连带余笙周末来姜盛找他的事。

陆衍从烟盒里掏出根烟咬着,打火机的火苗照亮了他的眼睛,他犹豫几秒,阖上盖子,打火机在他指间来回转悠,“然后呢?”他声音沉沉。

姜闻礼听出他情绪不佳:“你不知道这事儿?”他挺意外的,仔细一想又觉得在情理之中。

余笙能亲自上门,就不是会靠关系的人。

姜闻礼这会儿无比庆幸自己主动坦白了,他二叔不是公私不分的人,这么一反常态用流程拖着进度,他就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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