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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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镇吗?”

小何一怔,不明白王怜花为什么会问这个,但想王怜花总不会是想在前面的市镇中设下埋伏,对高老大不利,便道:“这里往西七八里,便有市镇,还挺繁华的,公子是要去那里吗?”

他们本就在向西疾行,要去那座市镇,倒也不算绕路。

王怜花又向那新郎瞧了一眼,略一迟疑,问道:“那里有地方买现成的衣服吗?”

洪大福就坐在王怜花旁边,他早已发现小何不是高寄萍,知道王怜花并没有与高寄萍冰释前嫌,心中又庆幸,又担忧,一直在心中琢磨,等他们到了玩偶山庄以后,他应该如何应付天公子。他思来想去,都认为为今之计,只有向天公子谎称,自己做下这么多不该做的事情,只是为了把王怜花带到天公子面前,好让天公子亲手杀死王怜花,除此以外,再没有第二条生路了。

洪大福想出这个脱身之法,心下稍定,便决定与王怜花套套近乎,以免王怜花走到一半,突然改变主意,不去玩偶山庄抢婚了。他捂着伤口,与王怜花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眼光也一直落在王怜花身上。这时见王怜花一直在瞧新郎,他隐隐猜到王怜花的心思,说道:“有的,镇上好几家成衣店呢。不过成亲用的喜服有没有买,可就不好说了,毕竟这种衣服,不是天天都有人买。”

王怜花见洪大福说中自己的心事,心中暗暗不悦,当即收回目光,淡淡地道:“店里没有现成的喜服,有大红的长袍也成。”

洪大福没看出王怜花心中微感不悦,继续道:“大红的长袍与拜堂成亲时穿的喜服如何能比?王公子,不如咱们拦下这一伙人,将新郎身上的喜服扒下来吧!这样一来,咱们也不用去那劳什子镇子,更不用去赌镇子上有喜服卖了。”

王怜花侧头看向洪大福,微笑道:“洪大福,你要我穿别人的旧衣?”

洪大福这时终于听出王怜花语气中有不悦之意,他劝王怜花扒下新郎身上的喜服,本就是想要讨好王怜花,不想弄巧成拙,反倒惹得王怜花心中不悦,只得讪讪一笑,说道:“不敢,不敢!”便不再说话。

车行七八里后,到了那座大市镇。镇上百姓见这一百四五十人或骑马,或乘车,浩浩荡荡地进了镇子,身上还都带着明晃晃的兵刃,人人心生畏惧,收摊的收摊,回家的回家,偌大的街道,片刻间便空空荡荡,只剩下四五个胆子大的人还没有离开。

小何将马车停在一家成衣店门前,王怜花走进店里,向那店主问道:“老丈,你这里有没有拜堂穿的喜服?”

店主见他容貌俊俏,面带微笑,心中不禁生出三分好感,问道:“公子是要现做,还是成衣?”

王怜花微笑道:“自然是成衣。”

店主道:“我这里本来是有两件现成的喜服,但这两件喜服,昨天都被一个客人买走,听说是他家里有人成亲,因为婚期赶的很急,现裁衣服,时间上实在来不及,他们就决定多买几件现成的喜服,带回家去,看看新人喜欢哪一件。”

王怜花眼露冷光,心道:“婚期赶的很急?难道来买喜服的人,就是天公子的手下?哼,抢了我的男人,还要抢我的衣服,我若饶过你们,我就不叫王怜花!”

正待询问店主,店里有没有大红的衣裳,就听店主道:“据我所知,我们镇上这几家成衣店里的新郎喜服,昨天都被那几个人买走了,只有杨二嫂的店里还剩下一件现成的新郎喜服。

这件喜服是用最上等的大红缎子做的,上面的花也都是用金线绣的,杨二嫂的针线活,是我们方圆几百里出了名的好,这件喜服,杨二嫂花了好大的心血去做,做的精致极了。只是这件喜服原是一位姓陈的公子订的,这位陈公子仇家甚多,衣服做好以后,杨二嫂还没等到他来取衣服,就听说他已经死在仇家手上了。

虽然这件喜服做好以后,那位陈公子连见都没有见过,并且他只付了定金,还没付尾款,这件喜服还不算是他的,但大家都嫌这件喜服和死人有关,太过晦气,所以谁也不愿买下这件喜服。公子若是赶时间,又不计较陈公子的事,倒可以去找杨二嫂买下这件喜服。”

王怜花“嗯”了一声,他虽不信鬼神,也不觉这件喜服的原主人被仇家杀死了,这件喜服就会变得晦气,但他平时养尊处优,穿在身上的衣服,要么是新衣,要么是他或者贾珂的旧衣,对这件曾经有主的喜服,当真看不上眼,哪怕这件喜服的原主人,还没来得及看到喜服,更不用说试穿喜服,就已经被仇家杀死了。

但眼看贾珂与天公子拜堂在即,他在这里挑剔喜服,浪费时间,若是因此来不及阻止贾珂二人拜堂成亲,岂不是要抱憾终身?何况他已与贾珂拜过天地,今日不必再拜一次,他穿上喜服,不过是想着到时天公子与贾珂都身穿大红锦袍,他若身穿一件素服,倒衬得贾珂与天公子才是一家人一般。

倒不如他也穿上喜服,然后当着天公子的面带贾珂离开,便是再与贾珂身穿喜服,拜一次天地,那也未尝不可。如此看来,倘若这件喜服真如这店主所说,做工精致,用料极好,能助他在礼堂上风光出场,先在外貌上打败天公子,那倒是上上之选了。

言念及此,王怜花便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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