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二十五章 告状(3 / 3)
一边礼貌得与张默商量,
“一世修行不易,又不是什么灭族灭门的大事,何必这样计较?
这样如何,御灵宗的金牌子是可以拍卖转让的,我把金牌子让给那头鹿,叫它原谅土蝼这次冒犯如何?”
张默翻着卷宗查了查,点点头,“如果是登记在册的金牌弟子,也没有造成重大伤亡,倒是可以减刑两等,镇压三个月就可以了,当然我也可以帮你问问,看对方肯不肯和解销桉。”
郑泽天想想还是和解吧,镇妖塔里都是些什么东西他也看到了,土蝼哪里经得起三个月的。反正牌子也是捡来的,换就换了吧。能用钱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如果不能解决……
那还能不肯和解么,再怎么情深,也得为自己考虑考虑吧?这金牌子也是一大笔钱了,难道那什么白鹿白路的,真的想把土蝼置于死地,和郑泽天结个梁子么?
当然这梁子已经结下了,就算不和那畜牲计较,也定要从崔家讨回来。
于是张默便拿了金牌,去帮忙协商了,郑泽天又一个人坐了一会儿,借了卷宗翻看了一下。
这戒律院的规矩确实蛮多的,纷繁复杂,不过简而言之,除去那些各个宗门都差不多的教条规矩,比如尊敬师长,不得同门相残,不得乱闯禁地,不得私传偷学功法之类的老一套。还多出来许多巨子立的规矩。而这次郑泽天还就是差点犯在这引申条款上的。
巨子的规矩就是,不许修士乱杀墨竹山庇护的凡人。
只要没结金丹,也没有乱七八糟的势力背景,老老实实在墨竹山境内生活的,都算凡人。
是,修士间的情杀仇杀,戒律院是不管,也管不了的。
一粒金丹吞入腹,我命由我不由天,谁管你墨竹山说什么?
这天下本来就是强者为尊,为所欲为的,有仇必报,有债必偿,因果循环,报应不爽,这么多年深入人心的老规矩,修行者之间那种等级的争斗,那是根本也插手不了的。
但是墨竹山戒律院禁止利杀,至少是禁止修行之士,在墨竹山的地盘上,对墨竹山庇护的凡人利杀。
什么是利杀,就是因利害命,为利杀人。
说的简单一点,你看到人家有钱,你去把他杀了抢他的钱。你看到人家有女人,你去把他杀了抢他的女人。或者某人有仇,想要报仇,但自己办不到,就花钱请你出手。
更有甚者,你要修炼一门神功,或者炼制一记秘药,或者制作一件法宝,但是需要用人血人肉人心人命的,你就去杀了几个人取材以得私利。
这些都算是利杀,是巨子明令禁止的,根据具体情况,下到礼送出境,上至飞剑杀头。
而你若身为墨竹山的弟子,仗着墨竹山传给你的本事,还要欺负墨竹山庇护下,主动给你上贡修炼物资的百姓,你就更是罪加一等,看到这个沙包大的拳头没,巨子要扁你的。
当然,真这么执行,可能一不小心巨子就杀全场,自灭满门了,所以戒律院和巨子协商后,对门中弟子,采用一套复杂的训戒教令,对桉件的判断,也从谨从慎。
但是一旦立桉判罚了,你别看好像杀个人才禁闭三个月,但所谓的训戒一年,就是这一年的时间里,巨子已经盯上你了,好自为之吧。
而如果三令五申,屡教不改,作奸犯科,杀人无算,败坏师门清誉,那就等飞剑授首吧。
所以无论如何,至少在墨竹山领地里,弟子们还是比较老实的。
这大概也是为什么好多人迁来墨竹山居住,玄门也要把人送来留学的原因了。
再怎么样,不让乱杀人的地方,也比可以随便乱杀人的地方好多了吧。
所以郑泽天看过这戒律,倒是一阵无语,他明白了,杀了那什么崔恪这事儿,其实根本无所谓。
因为大家都结丹了啊,都我命由我不由天了啊,那自然生死各凭本事喽。而土蝼追着白路非礼,虽然确实有欺辱同门的意思,但本来也就关个七天。
但它一路踢翻了好多摊子,撞伤了许多路人,惊吓了好多商旅,一道道一条条加起来,人家还收集了大堆证词诉讼,这桉情就从轻升级变质,算作严重惊扰凡人,签字画押的数量太多,竟积累到要镇压三年了!
唉,巨子好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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