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5章 要了她的小命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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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安宁无奈的叹了口气,心说小兄长再懂事,再聪明,也只是个五岁的孩子。天大地大,吃饭最大。在小孩子的心里,吃才是放在第一位的。

好吧,前世的她虽然也爱琢磨些吃的,但她还真没吃过蚂蚱。不过,小安宁的记忆里她是吃过的,还挺香的。

稍微放点油,撒上点盐,就能炒的盐酥酥的,咯嘣脆,香极了。

小安宁不仅吃过蚂蚱,吃过知了猴,还吃过青绿青绿的豆虫,她爹还油炸过蝎子给她吃。

叶安宁激灵灵的打了个哆嗦,没想到她以前竟然还吃过这么些吓人的东西。蚂蚱她挺能接受的,知了猴勉勉强强通过,想到那肥肥绿绿圆滚滚的豆虫,黑黑撅着尾巴的毒蝎子,娘呀,她有点接受无能啊!

虽然想到吃这些东西,让叶安宁浑身的不自在,但不可否认的是,每样还都极其的美味。

小小的叶安宁,唯一一次吃炸豆虫,还是在好叔家吃的。因为吃炸豆虫,一听就费油,她奶要是知道她爹给她炸豆虫吃,估计得骂她爹好几个月。

她爹为了给他们几个小的尝尝炸豆虫,她爹用两只野兔子,跟人换了猪膘,然后拿去好叔家,给几个孩子炼油、炸豆虫。

从豆叶上捉来的豆虫,被她爹用菜刀剁去尾尖一点,用手从头挤到尾,挤去内脏和排泄物。用筷子抵住头配合着从尾部往筷子上翻,如此就可以将豆虫内外翻转,套在了筷子上,放在清水里可以洗的更加干净,然后再翻回去,最后,就只剩下的一层绿皮带着内里的肉层。

如果是秋天翻地的时候,从地底下翻出来的豆虫,已经褪去了绿色,变成了土黄色,长长的豆虫,也变得褶皱缩短起来。可是这个时候的豆虫,比豆叶上的豆虫更香。

因为它吃了一个夏季的豆叶,全部转变成了黄色皮下厚厚的肉。

洗干净的豆虫,放在油里一炸,小小短短的一段,立即变得又长又胖!炸好的豆虫,金黄金黄的,酥酥脆脆的,特别好吃。

那个时候的叶安宁傻傻的,不知道害怕,但她记得青禾姐是害怕的,毕竟豆虫的头还在呢,长长的一条,直愣愣的,是挺吓人的。

这个时候,美丽婶子就给用煎饼一包,一卷,啥也看不见了,这就是眼不见,心不怕,专专享受美食就是了。

(ps:煎饼,方言为nianing,一种北方地区的传统主食,起源于山东。煎饼可由小麦经水充分泡开后,用石磨碾磨成糊状,然后在铁鏊子上摊烙而成。

煎饼可以有多种,古时,最精贵的,是白面的,再好一些的,就是纯小麦的,但农家哪舍得用纯小麦的,都是加很多,或者直接是粗粮的,比如高粱。

煎饼水分少,耐放。烙上两木桶的粗粮糊糊,几十斤的煎饼,一大家子可以吃上很久了。)

这个炸豆虫的吃法,是种奢侈的法子,毕竟费油啊,叶老太太自然是不乐意的。但豆虫泛滥的时节,叶家也是一篮子一篮子的捉,捉回来喂鸡喂猪的,太可惜了。毕竟豆虫也是肉,还是很香的肉。

不用油炸,也有别的吃法。将豆虫弄干净之后,用刀剁碎,再干炒就是了。

不用放油,豆虫的绿皮下,自带着油呢。添加了红辣椒,炒好的豆虫碎,也能炒成金黄色的。当然,这得宋清月出手,其他人炒出来的,绝对是水水的,香不起来。

豆虫碎,用筷子不好夹,用勺子挖(wǎ)一勺,卷在煎饼里,一样的好吃,这样还避免了看到吓人的虫体。

还有黑黑撅着尾巴的毒蝎子,张牙舞爪的黑甲虫,白白肉肉的竹虫子、蚂蚁蛋……

呜呜……叶安宁欲哭无泪,就问这样的美食,你敢吃吗?这可真是要了她的小命了。以后到了季节,这些好吃又吓人的东西,她是吃呢,还是不吃呢?好艰难的选择呀。

不能再想了,想着吓人但好吃的虫子们,尤其她还吃过一些,那感觉太酸爽!叶安宁感觉掐断自己七想八想的,看着叶安然脱了鞋子,赤着脚走向了打谷场周边的带着露珠的草地里。

叶安宁看了看自己的鞋子,犹豫了一下,还是没脱,她怕扎,更怕痒。鞋子湿了,大不了一会儿脱下来晒晒。

揪根狗尾巴草上毛茸茸的狗尾巴,抓了蚂蚱,串在上面。

登娄山,大了甲,嘎达剪子,草老扁……好多种蚂蚱,孩子们最喜欢的是大了甲,绿绿的,长长的,肚子里都是籽,最香了。其次是登娄山,因为登娄山的两条腿最有力,最有味,最好吃,烧熟了,脆脆的。

还有螳螂,这个家伙最凶了,它的两个前爪子,不仅带着锯齿,钩到了极疼,螳螂还咬人。虽然螳螂也挺好吃的,但叶安宁不愿意抓它。

没一会儿的功夫,叶安宁就串满了一串了,看了看小兄长,一串也要半满了,这还是叶安宁没怎么使力气,就她的身手,一抓一个准,哪需要像小兄长一样,要扑上去。

说起来,曾经叶安然因为力气大,人小又不会控制,破坏过好多东西,就这抓蚂蚱,就没捡回来一个完整的。如今,倒是能将力气控制的极好了,蚂蚱最多也就是断个腿。

等宋清月给两个小娃送来早饭的时候,他们已经抓了四串蚂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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