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审讯(1 / 2)
大小不到十平米的金属墙壁,顶上的灯光白得有些令人发慌,一张黑色的金属桌子,一边坐着两个,一边坐着一个。
“莫寻,褐瞳种,前搜查科民间联络员。”
审讯室里,贝莱简单念了念莫寻的基本信息,又随意向下翻了翻。
“462年9月4日晚22点48分,你在监视中出现并迅速跑向梨某的牢房中。你猜测梨某将要进行越狱活动,出于私心随即向你监察员和负责你身体治疗的叶梓研究员上报了梨某被绑架的假消息。意图伪造证据,妨碍执法。”
“你,认罪吗?”
类似这样的审查摩洛斯每过一段时间都会有,作为摩洛斯最闲置的部门审查院对于审查这样的事情也是轻车熟路。
要做的事也很简单,就是把送过来的犯人送到中层区即可。
“除了监视记录的行为,后面的行为都是你们的推测。”莫寻只是简单的反驳。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摩洛斯这个所谓的监视莫寻没有看过,但是从监控里得出这么一个结论怎么看都很可笑,很明显就只有可能是有人恶意栽赃自己的一套说辞。
通过【聊天】可以捕捉到说话的这个审查员的情绪都很平淡,也就是说对方只是例行公事。
“莫寻,你是个不错的人,我们可以给你一个机会,只要你坦白交代,考虑到你的情节较轻,我们会提议减轻你这次的惩罚。”另外一个女审查员希雅开口道。
和初见自己时的卡奇一样,比起一般犯人的情绪和态度要好一些,所说的应该也不是诱供的假话,而是真的打算要这么做。
贝莱眼神凝了凝,但也没有反对的意思,这样看来自己的假档案还是有些作用的。
但莫寻没有却打算接受这种好意:“我想申请和我的研究员连线。”
“莫寻,无论你以前是什么人,你应该清楚你现在的身份。”贝莱隐晦的向莫寻提醒道,希望莫寻不要得寸进尺。
“《帝国人权法案》第四十七条;在遭受罪名指控时,可以个人名义向审查院提供证人并申请在审查过程中作证。补充条例第四条,在服刑期间的罪犯,摩洛斯的中上层诅咒之子保留此项权利不被剥夺。”
莫寻并不打算刷面前这两个人的好感,直接选择了最直接明了方式。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关于自己在摩洛斯能够享有的权利早就被莫寻熟记于心。
“我们不需要你来给我们普及人权法案莫寻,我们是学法的,你所申请的连线对象就是你被控诉制造伪证的人证对象,在审查中,他现在的人证是不能作为你脱罪的证据的。”贝莱语气中带着温怒,明显是把莫寻的行为当做了挑衅,虽然就是挑衅没错。
“行吧,给你连线。”一旁的希雅缓缓说道。
“希雅”贝莱叫住希雅。
“纵容也是应该有限度的。”
莫寻侧面的余光看过去,瞧到希雅的余光,眼神里对着贝莱有些不屑。
“你误会了,没有什么纵容贝莱。”
“他说的对,他现在就有申辩的权利,就算他的研究员不能作为人证他仍旧可以申请行使这项权利。”
“而且他的研究员还可以提供其他证据……甚至是担保他。”
说完后又是对着莫寻道:“等着吧,我去给你申请。”
希雅走后,审讯室里陷入了沉默的死寂。
贝莱被希雅狠狠的折了面子,这倒是完全在莫寻的意料之外。至于其中是什么样的原因,莫寻也不打算花时间去思考。
这其中的遐想空间甚至比不上希雅的身材数据。
而另一边的审讯室里,对于梨香的审讯同样在进行。
因为梨香具备微弱的心灵感知能力,审查院还特地派出了一个擅长心灵防御魔法的审查员前来审问,但还是收效甚微。
(心灵防御魔法收录范围属于防御魔法特殊防御类,并不是禁忌魔法。)
只要梨香不认罪,凭着莫寻的举报作为参照,即是疑罪从无,梨香也会因为证据不足被而释放。
所以最后的关键还是回到了莫寻这一边。
没一会,希雅又回到了审讯室,坐到位置上,从手里拿出一个蓝灰色的小方块,摆放在桌子上,指尖滑动着不知道什么图案,像是在解锁屏一样。
蓝灰色小方块其中一只角立在平平的桌面上,从上面的尖角投影出画面,而画面里当然就是叶梓了。
“听说你被抓了?”画面里的叶梓又在不知道忙着什么。
“嗯”
莫寻回答之后又继续问道:“你想我去中层吗?”
在莫寻的脑海里能够在这种时候对自己落井下石的人根本没有几个,而叶梓算是其中之一。
虽然她曾经说过因为是实习研究员,并不能分配到中层的罪犯作为研究对象,但是并不代表自己和梨香去了下层她就需要更换对象研究。
毕竟叶梓对两人的研究已经有了一定的进展,如果一下要换掉就会浪费掉这段时间的努力。
换言之,如果两人要被诬陷到中层去叶梓需要换研究对象的话,那叶梓就会动用自己的能量保住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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