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回海吉(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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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往下看,果不其然,此‘合作社’确实非彼‘合作社’。

文件中的合作社只是农民自发成立的抱团组织,大家聚在一起,彼此协作,互帮互助,集体建设一个养殖基地,坚持规范协作,开展集约化经营。

集体化经营的好处是显然易见的,首先,有利于合理分配劳力,提高生产效率,再次,也有利于机械化的推广,毕竟单人购置机械对于普遍贫困的村民来说,压力实在是太大了。

再次,对于销售方面,集体化也有独特的优势,产量越高,在出售的时候议价空间也就越多,同时,村民们也可以内部推举出一位精明能干代表,从而规避掉许多销售风险。

不仅如此,文件中的最后一页还提出了一种另外的模式,这种模式也是‘合作社+基地+农户’,但该合作社的牵头工作是由官方主导的。

相比于农户自行结社,官方主导的合作社拥有着更高的可操作性,比如在贷款方面,原材料采购方面,在种植技术推广方面,官方都有着难以企及的优势。

看完这篇文章,杨县长只觉得茅塞顿开,那几个困扰她许久的问题也随之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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