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买房(1 / 2)
申城。 “哥,你不多留几天?” 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女,小腿一荡一荡地坐在沙发上,看着正在收拾行李的大哥,她的脸上不免露出几分不舍之色。 虽然大哥远在敕勒川那边,但少女依然记得小时候,哥哥对她有多好。 而今,他们兄妹之间可谓是聚少离多,一年到头,也见不了几次面,就这,还是这两年的变化。 几年前,她们一家人几年也见不上一次。 “不了,那边还有事。” 李杰笑了笑,转而道:“再说了,我前两天不是和你说了嘛,再过几年,等那边的事上了正轨,我就回来了。” “嘁。” 少女噘着嘴,脸上摆满了不信。 “谁知道你会不会回来?” “要我说啊,哥,趁着知青回城的风,你就该回来了。” “我提醒你一句,你可是家中的独子,嫂子也是家中的独女,现在,妈,还有秦伯伯、秦伯母,他们的年纪越来越大。” “是,是。” 听着少女的唠叨,李杰呵呵一笑。 “我都知道了,这话,你也不知道说了多少遍了。” “等那边的事,处理好了,我肯定回来。” 几年前,李杰定下的计划的是留在那边,但现在的情况,又有了几分变化。 去年,秦母被检查出来患有糖尿病。 以当下的医疗环境,糖尿病的特效药暂时还未被引入,所以,这个病,更多要靠调养。 如此一来,搬到敕勒川的计划,自然流产了。 毕竟,那边的医疗条件,不比申城。 秦母去不了,秦父肯定要留在申城,好好照顾老伴,他们一不去,高母也就懒得去了。 因此,李杰和秦楠商议了一下,最终决定改变计划,两三年之后,他们就准备返回申城。 另外,到了那会,家里的孩子正好也到了上小学的年纪。 “英华!” “别在那打扰你哥。” 这时,高母从门外走进了屋子,板着脸赶走了女儿。 小丫头,一天天的给儿子灌迷魂汤,也不知道是跟谁学的。 其实,站在高母的角度,她虽然想儿子,但儿子在那边做的事,更让她感到欣慰。 如果儿子和儿媳妇不回来,她也不会多说什么。 一切都看孩子自己的想法。 当然。 如果儿子和儿媳妇选择回来,她肯定是举双手双脚赞同。 等到高英华离开了屋子,高母踱步来到李杰面前,低声道。 “志华,你跟我老实说,那个钱是怎么来的?” “你没有干什么违法的事吧?” 看着高母一脸忧心的样子,李杰无奈道。 “妈,你放心吧,那个钱,都是正儿八经来的。” “肖健,你还记得吗?” 一听到这个名字,高母连连点头,虽然这几年肖健上门的次数少了,但逢年过节,还是会托人送东西。 “我跟他,一起做了点生意。” 时间进入了八十年代,肖健的事,也不用藏着掖着了,于是,李杰稍微和高母透露一点,也没什么关系。 “妈,你也知道,我经常要去花都。” “花都那边更靠南一点,开放的氛围更浓厚。” “就说喇叭裤吧,这东西,最早就是花都那边流行起来的,然后慢慢传到了咱们这边。” “我和肖健的关系,你也清楚,我找了个门路,让他帮忙倒倒货,从花都拿货,然后再到咱们这边卖。” “那这钱,也未免太多了?” “个体户能挣那么多钱?” 显然,高母的心中仍然留有疑虑,毕竟,那个账户里的钱太多了,足足有五千块。 太吓人了。 半个万元户啊! 高母这辈子也没有见过那么多钱,再说了,在他的观念里,个体户也不可能挣那么多钱。 “妈,您老就放心吧。” 李杰微微一笑:“那个钱,绝对干净。” “这样吧,换一个说法,如果那钱不干净,我能存到银行里吗?” “您说,是不是这个理?” 高母再次确认道:“真的?”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