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章 经济账(1 / 2)
“故,臣奏议,应重定厢军拣选之章程。”
“凡老弱怯懦者,该放免,放免。”
“然,军士守备地方,纵使无功,亦有劳,凡放免者,皆应善待。”
“援先朝故事,放免归家者,皆准许其垦荒,新垦之地,前三年,免其夏秋两税,后五年,当享夏秋两税减半。”
“然,免税之地,理应有所限定。”
“以五口之家为例,人日食米一升,岁衣丝一匹,五口之家,年食米约为二十石,丝五匹。”
“天下田亩,分上中下三等,中田每亩约收一石,以此为例,五口之家,最少需要中田二十余亩。”
“不过,若是加上田税、身丁钱、杂赋、口粮、粮种等,二十亩中田,只是勉强湖口。”
田税,即夏秋两税,宋朝的普通老百姓除了两税之外,还需要负担额外的身丁钱、杂赋等。
如盐钱、农具钱、牛皮钱、酒钱等等。
其实,相比于两税,这些额外的身丁钱、杂赋的开支,反而对百姓的负担更重一点。
“综合考量,臣以为,免税之地,应以五十亩每人为限!”
这个数字,丁谓并不是随口说的,而是经过精心测算的。
丁谓虽然没有领过军,但人性是共同的,那些即将被放免的厢军,大多都是服役十年以上的。
这些人早已习惯了国家供养,某些服役更久的,甚至忘了该怎么种田。
因此,想要让他们平静的接受放免,必须要诱之以利。
三年免税,五年半税,这个利,足够大了!
如果对于田亩不加以限制,此善政极有可能变成动乱之源。
每人限定五十亩,就是丁谓交出的答桉。
五十亩地,年产五十石,前三年免税期,扣除口粮、身丁钱等,一个五口之家,每年至少能结余三十石。
一石粮食的价格大概在三百文左右,三十石便是九千钱。
九千钱,不少了!
前不久,先帝修奉永定陵期间,占了民田十八顷,根据当地地价,十八顷田,估价70万钱(700贯),平均每亩地约为400文左右。
虽然官家特给百万钱(1000贯),平均地价高达550文,但这是带佳赏性质的。
真实地价约为400文一亩地。
若是以此数据为算,结余9000钱,每年结余的钱足以购买中田20余亩,三年便是60亩。
60亩加上垦荒的50亩,足足有一顷地,不论是在乡下,亦或者是城镇,一顷地,足以让五口之家过上体面的日子。
当然,这是理想状态下的,如果归乡的老兵生活骄纵,不知节制,莫说五十亩地,便是五十顷地,也不够用。
台上。
听完丁谓的发言,李杰迅速在心中算了一遍,然后得出了一个数据。
五十亩地,确实是一个合适的数字,既具备吸引力,又不至于让人趋之若鹜。
裁军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削减军费开支。
假如放免归乡的政策太过优握,以致于高过了服役所得,到时候便不是被动淘汰,而是主动淘汰了。
虽然宋朝实行的是募兵制,很多军士都是主动投军的,但其中不乏被动入伍的,而且数量还不少。
倘若给利太厚,军心定然动摇。
另一边,曹韦也跟着快速算了一遍,但他对于这些数字,并不是很敏感。
换句话说,他不太擅长算术。
不过,哪怕他不擅此道,关于五十亩定额的限制,他亦是赞同的。
五十亩地,专心经营,养活五口之家,绝对是绰绰有余的。
然而,方案是一回事,执行又是另外一回事。
他不懂理财,但他懂下面的军官。
规定五十亩,放免的人不一定能全额拿到。
永远不要小看人的贪欲。
禁军中固然有喝兵血的,可禁军乃是拱卫京畿之军,天子脚下,禁军中的军官当然不敢做的太过分。
而州郡之地厢军就不一样了,天高皇帝远,他们的胆子远比预想中的要大,且大得多。
“丁相之策,诸卿以为如何?”
眼看丁谓发言完毕,其他人毫无反应,李杰不由再次开口。
“臣附议!”
这时,王曾站了出来,他难得的没有否定丁谓的发言。
虽然他和丁谓份属不同阵营,但他和丁谓的不同之处在于,若是政策对于国朝有益,他是不会无脑反对的。
裁军,确实能减少开支。
天禧末年,单单禁军和厢军的俸禄,一年就要一千两百多万贯。
而这,还是先帝‘裁军’之后的结果。
咸平年间,天下共有禁军五十三万余人,到了天禧末年,十几年的时间中,先帝陆陆续续裁撤了将近十万禁军。
也正因为裁撤了将近十万人,军费开支方才降低了近两百万贯。
节省两百万贯,相当于减少了六分之一的。
众所周知,宋朝是缺良马的,从游牧地区购买一匹合格的战马,价格约为30贯左右。
两百万贯,足以买下六万余匹合格的战马。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