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章 不抑兼并(1 / 2)
不得不承认,丁谓酸了。
即便林特是他的人,即便林特年纪比他大,但官场上年纪大不是重点,重点是谁的职位高,谁的权力大。
林特得了使相的头衔,他本人肯定是高兴的,毕竟使相也是相。
以前别人只能叫他‘林尚书’(刑部尚书),但以后别人能叫他‘林相’。
人生在世,求得无非是名和利。
如今林特已经七十有余,已然到了致仕的年纪,能在这时候得到宰相的头衔。
哪怕只是名义上的,也足以令他心满意足了。
林特为什么要巴结一个年纪比他小的大臣?
为的还不是上进嘛!
如果按照正常的轨迹,以林特现在的职位,估计这辈子都没法带上‘宰相’的头衔。
然而,现在他得到了,并且是由官家亲赐的。
如果林特人在现场,他肯定会高呼‘官家圣明’,并且官家若是有意,他肯定会毫不犹豫的投靠官家。
对于一个半只脚踏入棺材的人而言,‘使相’的头衔太香了!
在场的朝臣中,不止是丁谓心中犯了酸水,连带着其他人心中也跟吃了柠檬一样。
酸气弥漫!
看到众臣的表现,李杰的嘴角缓缓升起一抹笑意。
诚然,林特不配荣封使相。
这一点,他当然是心知肚明的,但他却这么做了。
左右不过是一个虚衔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最多也就是每个月多发放400贯俸禄而已。
众所周知,宋朝的官员俸禄很高。
似节度使、使相、枢密使、副、知院带节度使,每月单单俸禄钱便有400贯,比宰相、枢密使还要高100贯。
不仅如此,每年春冬还能领到绢各百匹,大绫各二十匹,小绫各三十匹,绵各五百两,罗各十匹,领禄粟200石,添支钱若干,薪、炭、盐、纸等若干。
除此之外,每个月甚至还能领到50贯的餐费。
衣食住行,方方面面朝廷全都有补贴,在宋朝为官,即便不贪,也能过得很体面。
但高薪未必能养廉。
没有相应的监管,纵使薪酬在翻上两倍,也填不平心中的贪恋。
林特作为丁谓手底下的得力干将,李杰早就关注到了他,并且还特地派人调查了一番。
结果,不出意外,林特的屁股底下不干净。
林特有两子,林潍,林洙皆已入仕,长子林潍如今任江淮发运判官,次子林洙则是赋闲在家,照顾年长的父亲。
他的二个儿子倒是没什么问题,背景比较干净。
但林特的侄子林河,便不怎么干净。
林河身家巨富,是京中小有名气的茶商,生意做得很大。
京中的长溪交引铺便是林河开的,取名‘长溪’二字,林河确实胆子很大,生怕旁人不知道这是林家的生意。
(PS:林特的祖父林揆是霞浦长溪人)
林河竟然如此的明目张胆,即使用脚指头去想也知道,这背后肯定有林特的参与。
其实,像林河这样的桉例并不在少数,毕竟,这年头可没有公职人员禁止经商的法令。
满朝诸公,没有营生的又有几家?
即便不经商,家里的良田也不在少数。
宋朝是出了名的不抑兼并,凡是叫得出名的家族,哪家不是大地主?
土地兼并,是封建王朝避不开的难题,到了宋朝末期,百分之零点五的人,占据了全国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土地和财富。
而且,这个数据还存在着大量隐田,真实数据只怕会更高。
大名鼎鼎的二八定律已然不适用,应该是百分之零点五的人,占有了百分之八十的财富。
虽然宋朝的工商业很发达,但对于广大的底层民众而言,土地才是立身之本。
毕竟,只有城市才有手工业者生存的土壤。
封建时期,城市又能有多少?
大量的民众仍是生活在乡村地区。
对于土地兼并这一难题,李杰也觉得十分头疼,强行抑制兼并,多半是行不通的。
再好的政策,最终也要靠人来实行。
历朝历代的改革,归根结底,还是会回到吏治,一如着名的王安石变法。
青苗法,免役法,方田均税法,农田水利法,市易法,均输法,保甲法,将兵法等等。
从农业到商业,再到军政大事,王安石变法可谓是面面俱到,且每一项法令都是针对国家弊病出发的。
不论是立意,还是初衷,都是好的,但最终却以失败而告终。
归根结底,还是实行法令的人出了问题。
对于朝廷而言,王安石变法无疑是好的,但对于既得利益者而言,王安石变法明显是坏的。
是与民(既得利益者)争利!
正因如此,王安石变法遭到了大官僚、大地主的强烈反对,在保守派的反对下,变法最终以失败而告终。
虽然王安石变法是熙宁年间开始的,距今尚有四十多年的时间,此时的朝政还没有崩坏到难以为继的地步。
但只要政策触动到既得利益者,这些人必然会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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