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4、移动支付(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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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修今年没有回老家过年。

虽然俗话说富贵不还乡,如锦衣夜行,但洛修现在的知名度,用不着回老家炫耀。

他甚至把父母接来羊城过年。

洛为民和俞静女士住进别墅后,生活上各种不习惯。

特别是每天早上起来,什么都不用干。

想要打扫卫生,阿姨已经抢先做了。

想要做饭,也完全没有自己表现的机会。

两位都是老实人,不想让儿媳觉得自己年老不中用,想发挥自己的价值。

这也是他们一直不肯退休的原因。

按俞静女士的话来说,除非生个孙子让她照顾,否则她肯定要出去工作的。

她从来没想过,洛修以后有了孩子,也是请月嫂和保姆照顾。

洛修现在比较头痛的一件事是,怎样让父母找到更高的人生追求。

除了儿子、孙子之外,还能有更高的精神追求。

“你爸不是挺喜欢写诗的吗?可以让他去写诗呀。”关诗雨出主意说。

洛修不屑地说:“我爸那叫诗吗?就那狗屁不通的打油诗,你还每次给他点赞,他都快以为自己是李白转世了。”

“水平怎么样不重要,我们可以把他弄进羊城的作家协会,所有人都会哄着他,说他的诗写得好,求他赠诗。”

洛修听到这里,马上明白她的意思了。

“从今天开始,他就是咱们家的诗仙,平常没事就去作协和那些文人墨客喝茶聊天,吟诗画画,每年出本诗集,去参加各种文化交流活动……”

洛修兴奋地抱着女朋友亲了一口,“还是你们这种豪门家族会玩。”

“至于伯母,加入太太圈,去美容院,茶话会……很快就把你这儿子忘掉了。”

“忘掉好,忘掉更好!”

洛修未来注定会越来越忙,没有太多时间陪伴在父母身边。

就算一直陪伴在身边,父母也不了解自己的工作,不能真正在精神上溶入对方。

人虽然生活在一起,但心并没有在一起。

让他们有自己的追求,有自己的生活,有自己的成就感,或许才是对他们最好的生活方式。

人只有把自己的生活过好了,才能让身边的人都过好。

……

进作协的事很简单。

洛修把老爸平常写的散文和诗歌送去作协,请他们指点。

第二天就有几名作家登门拜访。

他们拿着诗赞不绝口,称先生大才,有李杜之遗风。

洛为民当然是不信的,虽然自己爱写诗,但还有点自知之明,知道自己水平也就那样。

几名作家又来了几次,再三邀请他加入。

加上洛修在旁边鼓动,他开始相信自己是有点水平,也终于答应加入作协。

爱写文章的人总有点盲目自信,过于高估自己的写作能力,并且接受不了批评。

而且文无第一,本来文章就很难分高下,大家都说好,你也没证据证明他写得差。

洛为民同志就这样成为了一名作家。

衣着打扮也变得不一样了,喜欢穿传统的服饰,手里爱拿一把折扇。

因为要帮别人题字,天天在家里练字,一手毛笔字是肉眼可见越来越好看。

由于他平常都跟一群文人来往,看的书也越来越多,写出来的文章似乎也越来越好。

有一天雅兴大发,要为儿子的公司题词。

洛修看他写完后,大手一挥,对秘书说:“好好装裱,挂到我办公室去。”

第二天有客户上门拜访,对着那幅字看了很久,赞赏说:“这幅字写得真好,一看就是出自大家之手!”

洛修听了笑着问:“哦?我也不太懂书法,请问好在哪里呢?”

“你看这字笔酣墨饱,一笔笔铿锵有力,可谓是一字千金啊!恕我眼拙,请问这书法出自哪位大师之手?”

“这字是家父所写,他听到陈总如此赞誉,想必也会很高兴。”

“原来出自老爷子之手,果然家学渊博,要是有空我想亲自拜访,向老爷子讨一幅墨宝。”

洛修听他这么说,都有点怀疑是不是真的写得很好。

不过随后一想,写得好不好不重要,老马随便画幅画,也能拍卖出天价。

只要自己的身份在这里,老爸写的字就是好字。

洛修回家后,把这件事转述给老爸。

洛为民问:“那个陈总和你的生意谈成了吗?”

“刚刚接触,还在谈。”

“你下次跟他说,要是谈成了,我就送他一幅字。”洛为民自信满满地说。

“有老爸你的字,就算我给他的条件再苛刻,他也马上答应下来。”洛修笑着说。

“那你也不能占人家便宜,做生意还是要讲究公平的。”

洛为民开始教育儿子。

“对对,老爸你说得对,咱不占他便宜。”

洛为民听后,很满意地点了点头,把自己关在书房里,继续练字。

自己写的字有人懂得欣赏,还能帮到儿子,没有什么比这更能让他感到满足了。

俞静女士也同样找到了她的人生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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