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吉凶祸福,天运人寰(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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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生向往的元尘只能望着星空之下烟花漫天,隔着夕湖想象着歌湖祭的人声鼎沸。

抽噎的哭声还在继续,疑惑的元尘起身,想问个究竟,那哭泣的姑娘听到脚步,仓皇回首,两人相视无言,姑娘走了。

元尘看着离去的背影若有所思,这时寺里天钟响起,他叹着气,“又得去诵经了。”

十七岁的余甘泪痕未褪,回到二叔家中的她连晚饭也不吃,将自己关在房间里安静无声。

二叔一家是余甘十岁以来寄人篱下的住处,十岁那年,她的父母误吃了毒菇死去,本想照顾她的爷爷奶奶又生了长病,所以最后她只能来到二叔家。

与其来这里,余甘宁愿去那满是孤儿的苦舍,但她无法做主。

二叔示意女儿余笛去喊余甘吃晚饭,一旁的婶婶不耐烦道,“爱吃不吃,白眼狼一只,见了面招呼也不打,咱好饭好衣养她那么大,连个笑脸都捞不着。”

余笛喊了声姐推门而进,看到后者连忙抹去脸上泪水,她也没多问,只是说,“姐吃饭吧。”余甘挤出个笑容,“我不饿,我回来前吃过了,不用管我,你快去吃吧。”

面对这种情况,习以为常的一家三口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二叔问,“她白天干嘛去了?”

“还能去干嘛,去歌湖镇看歌舞祭去了呗。”婶婶没好气的说,“天天就知道玩,都十七岁的人了,该给她找个婆家了。”

“你不是问过她?她咋想的?”

“她咋想的?她以为她是神仙啊,想怎么就怎么!她说不愿意成家!她还不愿意?她有啥理由不愿意,书读的不行,学艺又不精,也就那张脸随她娘一样好看。”

二叔傻乎乎的说,“那倒是。”

“好啊,你个狗日的!你什么意思?今天狗日的你终于说实话了你!喜欢嫂子是吧?看不上俺这个糟老婆子?那赶紧下去找她去啊!去啊!”

“姐哭了。”十四岁的余笛对家里这种吵吵闹闹的气氛早已习惯,她猜道,“她连哭都忍住不出声,我看姐像是为情所困!”

话音未落,一巴掌打在余笛的头上,婶婶骂道,“你个小屁孩懂什么为情所困!吃你的饭!”

...

父母走后,旧房老院已被卖掉,每当余甘路过曾经住过的巷子,看着那陌生又熟悉的院落,便不由出神,想念父母在世一起开开心心那些简单的日子。

没了父母,余甘的生活天翻地覆,曾经开朗活泼的她变的寡言少语,每天在正院敷衍读书,心不在焉,一直到她十六岁通州科举落榜,在夕湖镇做了一名竹匠学徒。

等待余甘的,将会是说媒成亲,嫁给一个不喜欢的陌生人,整日相夫教子,财米油盐。余甘不喜欢这样的结局,她的心中一直有个身影存在。

近些日子,一连几天,余甘忙完学徒的工作后都会来桃夕寺求缘,为那个心上人和自己求缘。

心上人名叫元朗,是她曾在正堂读书的同窗,一个儒雅博学、待人和善又温柔体贴的院生,他们从相识到相知,最后依依离别。

家境殷实的元朗跟随父母离开夕湖镇去了杏林学医,虽然两人未曾许诺今生今世相守,但余甘早已芳心暗许。

时间匆匆而过,想念却似一日三秋,在夕湖镇一点也不快乐的余甘做梦都想去杏林,找那元朗再续前缘,她害怕元朗忘了她,害怕元朗已经准备成亲...所以她需要钱,一笔路费。

杏林远在通州天山郡,与桓洲相邻,过了天山郡就是剑州地界。通州的官道不像其他州水路那般便捷悠闲,很多官道年久失修,被野草吞没。

余甘一位弱女子若想跨越整座通州,去往杏林,还要保自身周全,只能一个城镇一个城镇的谨言慎行,日夜兼程最少也得一个月。

准备一个人上路的余甘已经盘算的很清楚,她擦去脸上的泪水,从枕下拿出一张通州二十一郡的地图,地图已经被她翻得褶皱不堪。她瞧着地图出神,仿佛已经在去往杏林的路上。

从夕湖镇出发,先到流荷郡再至青封郡...每日天一亮便赶路,太阳落山之前来到下一个城镇,就这样来到杏林。一共是多少座城镇,需要借宿多少天,吃多少顿,要花多少两昶钱。

最少需要五十两。

余甘拿出自己的钱袋,数着里面自己省吃俭用的存款,再加上这几日去歌湖镇歌舞祭卖折扇的钱,才二十三两,还差一半之多。

这几日,余甘想在歌舞祭卖些竹扇赚够盘缠的梦想并未实现,看着仅有的希望再次破灭,她坐在桃夕寺前的夕湖边,没忍住情绪泣不成声。

因为仅靠竹匠学徒的工钱,还要一年,可再等一年对余甘来说,太久了...

成神听到此处,悟性极佳的心中已是通透,他仿佛能看到,一位贪玩无心学习姻缘推演的天寺少年和一位一心想去杏林寻觅意中人的孤单少女,两个本该素昧平生的命运逐渐交织在一起。

随着老者讲述,成神视角一换,又来到桃夕寺的元尘身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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