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姬无病的算计,平谷一点红(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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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看不到,只会让衣服变得更鲜艳。”

“血液凝固干涸后会成为黑色,一样可以看出来,你应该穿黑色才是。”

“我穿红衣之后,杀人从来不见血。”

“这个解释我接受,第二个问题,你为什么要用剑削桃子,而不是直接吃了?”

平谷一点红没想到,大名鼎鼎的“天下第一剑”,决斗之前,问的竟然是如此无聊的问题。

不过他毕竟不是隔壁的“中原一点红”,并非惜字如金的酷哥,吕云澄既然问了,他也不介意回答。

“因为我很讨厌桃子上的毛,那会让我的手非常痒,对我来说,手比脸更重要。”

这话没有任何问题,不提那特殊的癖好,单只说剑客,手就比脸重要。

脸脏了可以洗,手不稳就只能去死。

问题已经问完,余下的话,要交给剑来说了。

平谷一点红缓缓拔出了宝剑。

他的精神前所未有的集中,这是他此生最重要的一战,赢了可以获得无上荣耀,输了,就只能去阴曹地府忏悔了。

刷!刷!刷!

平谷一点红刹那间便已刺出三剑,这三剑非但又急又快,所刺的部位,无一不是吕云澄的要害。

对付别人可以装逼,对付吕云澄务必求稳。

平谷一点红的剑法远不能算是登峰造极,比起吕云澄差了不少,但出手之迅捷凌厉、凶狠毒辣,江湖中已少有人比得上。

他挥剑的姿态非常奇特,手肘以下的部位,像是没有动,只是以手腕的力量把剑刺出来。

在没有必要的时候,他从不肯多费一分力气。

这一刻的平谷一点红,终于有了黑道第一剑客应有的霸气、煞气、杀气。

吕云澄并未拔剑,足尖在地上轻轻一点,已经避开四尺距离。

这个距离恰好超过平谷一点红的极限攻击范围。

在没有必要的时候,吕云澄也不喜欢多费一分精力。

剑光毒蛇般缠绕着吕云澄,却始终沾不着吕云澄的衣角。

闲庭信步。

如果用一个词来形容吕云澄的轻功,那一定是闲庭信步。

不像是在生死决斗,更像是在河边游玩。

脚步不快,移动距离也不远,却总能恰到好处的避开平谷一点红的剑光。

平谷一点红连出三十六剑,吕云澄仍旧闲庭信步。

寻常人在这种情况下早已失去信心,弃剑认输,或是逃之夭夭,但平谷一点红不会。

他是杀手,更是剑客,可以败亡,却不能逃避。

剑势越来越凛冽,剑招越来越毒辣,在吕云澄的压力下,平谷一点红把“搜魂无影剑法”发挥到了极限。

只要真气、体力还有剩,平谷一点红就绝不可能收手。

河畔不知何时刮起了风,狂风和薄雾混合在一起,为这场战斗再添三分死亡的气息。

蓦然,一抹亮光点向吕云澄的眉心。

那是平谷一点红出的一百四十四剑,也是他集中全身精气神的必杀一剑。

“必杀”的意思是,出招一定要死一个人。

要么别人死,要么自己死。

吕云澄当然不想死,所以吕云澄选择拔剑。

若有人想要你死,你就得要他死,这其间绝无选择的余地!

“宽恕”和“慈悲”,在这种情况下是完全不切实际的。

如果说平谷一点红的剑法是“快”与“狠”,吕云澄的剑法就是“稳”与“准”。

没有恰当的时机,吕云澄绝不会胡乱出杀招。

物极必反,盛极而衰。

平谷一点红剑势最强的一刻,同样也是他最弱的一刻,这是一个最恰当、最完美的机会。

凄厉的光芒一闪而过。

泪痕剑刺开了薄雾,刺破了剑势,刺断了宝剑,刺穿了心脏。

“好……好剑,死在这种剑法之下,我……死而无憾。”

做杀手这行,往往不得好死。

要么死在宵小算计之中,要么死在高手围殴之下,最凄惨的莫过于被朝廷抓捕,斩首示众。

死在公平的决斗中,确实称得上是死而无憾了。

“你说你,对胭脂水粉那么有研究,开个胭脂水粉铺多好,为何非要做这寻死的勾当!”

吕云澄提起平谷一点红的尸体,似乎是想要带走安葬。

就在这一瞬间,一蓬柳叶飞刀无声无息的射向了吕云澄后心。

出手的。

是一个瞎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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