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4章 狮驼王的祈愿,无法拒绝的条件(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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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驼王是一位非常特殊的妖灵。

他的一切都是在战斗中摸索总结出来的,偶尔也会杀死一些佛道修士,从他们那里获取几门高深传承。

这些传承未必都合适,但狮驼王并没有太多选择,只能在一次次战斗中融合乱七八糟的佛道神通。

或许是天地异种的劫数,又或许是天地异种的机缘气运,还真就被他逃过了死劫,融合出一门绝学。

这门绝学以身体素质为基础,把自身妖元、仙元一并炼化入气血之中。

换而言之,狮驼王体内没有如真气般流动的元气,只有磅礴的气血。

战斗的时候,气血会在体外形成一层坚韧的护罩,从原理和效果上看,有些类似于武装色霸气。

虽然许多神通无法有效催动,却让一系列的“内功”变为“外功”。

胡乱修行乱七八糟的神通,体内有乱七八糟的内劲,很容易变成任我行、萧远山、慕容博、鸠摩智那样。

可如果把内劲变为外功,把一系列的神通变为拳脚,就能有效的规避这些破绽,当真是万法源流、各有神异。

当然,这种方式和吕云澄的嫁衣神功,孙悟空的金刚不坏身不同。

吕云澄和孙悟空修行的神通,理论上而言都属于丹法,以天地为熔炉,以身体为药材,修成不朽金丹。

狮驼王的神通是纯粹的炼体,主要作用在于战斗,一切神通手段都是为了战斗,也可以说是为了生存。

狂怒的狮吼,狂暴的重拳,狂放的利爪,狂傲的气势,狂浪的强攻。

骄狂、疯狂、傲狂、癫狂!

狮驼王每一拳每一爪都表现出极致的“狂”,不是孙悟空踏碎凌霄的狂,而是先天后天融合出来的狂。

——来自于先天血脉的嗜血,来自于后天生存的历练。

天地自然好似熔炉,三界之内处处险恶,被排挤、遭敌视、受欺辱、为食物而受伤、为生存而流血。

一切的一切造就了如今的狮驼王,造就了他嗜血而疯癫的狂。

“吼!”

怒喝声中,青黑色的拳头轰向吕云澄肋下,另一只手不知从哪儿摸出一把金刚杵,砸向吕云澄头颅。

野妖怪连神通术法都少有,更何况是兵刃法宝,一向是有什么用什么。

金刚杵是狮驼王从一个和尚身上抢来的,上面镌刻密密麻麻的梵文。

梵文并不排斥他的气血,反而能够加持他的力量,是他的底牌之一。

吕云澄斜眼一扫,金阳赤月一闪而逝,已经把上面的梵文尽数看遍。

那确实是梵文,也确实是佛经,不过被一位大能修改、曲解,少了佛法的柔和,多了魔功的霸道。

佛与魔在金刚杵上和谐统一,用佛力便是降魔杵,用气血便是金刚杵。

“铛!”

纯阳宝剑间不容发挡住金刚杵,吕云澄手腕轻轻一抖,把狮驼王的力量尽数卸去,又轻轻一旋,宝剑划向狮驼王脉门上方四寸处。

任何护体罡气都是有破绽的,佛祖的丈六金身,尚有蝎子精这一克星,狮驼王自然也不例外。

日月金瞳之下,他这粗糙的护体气劲无所遁形,尽数落入眼中。

只不过吕云澄想要折服狮驼王,而不是以强力击杀,否则早就开千方残光剑或者万剑诀砍他了。

狮驼王没想到,吕云澄看起来纤细瘦弱,力量竟然如此巨大,一时不察,顿时落入到了下风。

重重剑影直指要害,每一次点挑戳刺都能给予他皮肤刺痛的感觉。

无论是以伤换伤还是愤怒嘶吼,都没有丝毫效果,反被打的束手束脚。

“吕云澄,你可敢与我硬拼三招!”

“有何不敢?不过我要加点彩头。”

“说!”

“你若输了,为我效力万年。”

“你若是输了呢?”

“我若是输了,送你一株九叶灵芝草,那是瑶池之内种植的奇珍,每隔十万年才会长一片叶子。”

“九十万年才会成熟?这岂不是比蟠桃还要珍贵?有何效果?”

“能够蕴养灵脉药田,药园之内如果有一株九叶灵芝草,天材地宝的药力会有不同程度的增加。”

“老子一向是独来独往,连洞府都没有,要这玩意儿有个屁用!”

“如果再加上一颗佛舍利,便可以用于孕育灵胎,可以打破生殖隔离。”

生殖隔离是狮驼王最大的创伤,远远胜过被族群排斥、被父母遗弃。

毕竟,对于野兽来说,孕育后代流传血脉是本能,可他没有这种能力。

名为狮驼王,背地里不知有多少妖精骂他为骡子,对他指指点点。

如果能够孕育后代,便是真的效力万年,那也绝不算亏,不过这等天材地宝,为何以前从未听过?

莫不是东华帝君在胡诌?

狮驼王自是不会随意相信别人,吕云澄虽然骗过很多人,但这次还真就没有骗人,因为这却有效果。

不是吕云澄发现的,也不是听大能讲道知道的,而是九头虫证明的。

九头虫是碧波潭万圣龙宫万圣龙王的女婿,修为法力颇为不俗,只不过和万圣公主一直没有后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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