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白秀秀的普通训练初见成效(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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圈红色的沙发,房间的中间横着大理石茶几,电视剧的旁边竖着一个古典立式麦克风,大概整个华夏绝大多数量贩式KTV都是这种风格。

服务员开了机,说马上就把啤酒和零食送过来,白秀秀转头问成默:“喜欢唱歌吗?”

成默摇头,“这是我第二次来KTV,上次是去小天鹅。”

白秀秀是知道成默去小天鹅的事情的,拿起麦克风说道:“那这也算你第一次.....第一次来量贩式KTV......”

“嗯!”

“我说成默啊!你也活的太古董了.....我这种一把年纪的人都会唱几首歌,你这种人连歌都不会唱,怎么可能有社交!”

“我并没有觉得我需要社交。”

白秀秀走到了点歌器前面,坐了下来,“那可不行,今天给你的第一个任务就是学会唱三首流行歌!”

成默有些哭笑不得,“这也算是任务?”

“当然,我先唱,你好好酝酿一下,等下我会考核你的......”

成默坚决的说道:“我不会唱歌,听你唱就行了。”

听到成默这么说,白秀秀挥舞在屏幕前的手,凝固了一瞬,刚开始还说要考核成默的话语似乎全然忘却,下意识的白秀秀就回答道:“好呀!我唱的不好听,你别嫌弃。”

成默敏锐的觉察到了白秀秀这刹那的异样,实际整天白秀秀都并不是平时的那个白秀秀,他纠结了一下,试探道:“怎么可能嫌弃,白姐的声音这么好听,唱歌一定也很好听。”

成默的这句话似乎让白秀秀略微有些失望,她没有回答,只是一口气点了十多首歌,成默瞥了屏幕一眼,虽然他不怎么听流行音乐,但关注新闻的他,还是认识绝大多数明星的,只是叫成默有些奇怪的是,白秀秀点的全是男生的歌曲,以哥哥张国荣和医生陈奕迅的为主。

第一首就十分的应景——《夜半歌声》,白秀秀拿着话筒站在小包间的侧面跟随着悠扬的伴奏唱了起来,果然白秀秀没有撒谎,她唱歌确实唱的很“一般”,没有到不能听的境地,但离好听也差的很远,和谢旻韫那种专业级的完全没办法比。

很快服务员把啤酒和吃的送过来,白秀秀拉开两罐啤酒的拉环,递了一罐给成默,“希望你不是第一次喝啤酒....”

成默看着绿色的易拉罐说道:“我真是第一次,可以拒绝吗?”

“我就随口一问,你还真敢说,都不会喝酒,还去做调酒师?”

“做调酒师的是林之诺,又不是我,我是真不会喝酒.....”成默解释道。

白秀秀稍微楞了一下,想起了成默有心脏病,于是将啤酒放了下来,装作不以为意的说道:“那你喝饮料。”

成默犹豫了一下,看着白秀秀无暇的侧脸在旋转的灯光中散发着难以言表的情绪,说道:“那我喝一瓶,多了我也没办法.....”

一手拿着啤酒一手拿着麦克风的白秀秀转了身,和成默碰了一下杯,一口气就喝了一罐,然后继续唱歌,一首接着一首。

虽说白秀秀唱的很一般,成默也不嫌弃,他本来就绝少听流行音乐,此刻的感受也很新奇,于是便认真的听白秀秀唱,因为白秀秀实在长的太漂亮,即便唱的很一般,光看着,也不让成默觉得乏味。

其间白秀秀也怂恿过成默唱歌,但成默始终以不会拒绝,白秀秀也没有过分勉强,时间就在白秀秀的歌声中慢慢流逝,眼前十二点越来越近,即将到去秦始皇陵的时间,白秀秀一个人已经喝了快一打啤酒,进入了微醺的状态。

成默有些担心白秀秀忘了正事,提醒道:“白姐,时间马上就要到了。”

白秀秀抬起手腕看了下手表上的时间,扬着微红的脸颊,带着醉意说道:“再唱最后一首我们就走.....不过你得和我合唱...要不然我就还会继续唱下去.....”

成默此刻还是希望能早点回酒店的,于是没有拒绝,“我会唱的流行歌不多。”

“《往事不要再提》会吗?”白秀秀见成默终于就范,坐在点歌器前面一边输入一边问。

这首歌成默倒是听过,旋律也记得,但他从来没有唱过,可别的流行歌曲他同样也没有唱过的经验,还不如就唱这首熟悉一点,“就这首吧!”

小提琴的凄婉的前奏过后,白秀秀拿着话筒唱道:“人生已多风雨

纵然记忆抹不去

爱与恨都还在心里

真的要断了过去

让明天好好继续

你就不要再苦苦追问我的消息.....”

成默虽然不怎么唱流行歌曲,但偶尔唱歌剧的他,实际上是个王者,唱这种苦情歌自然是信手拈来,虽然他的声音并不像李宗盛那么苍凉苦痛,却深沉的到了骨子里,“爱情它是个难题

让人目眩神迷....”(参考曾一鸣版本《当爱已成往事》)

成默一开口,白秀秀就有些惊讶的转头看向了他,成默并不是一个容易含羞或者怯场的人,在白秀秀的注视下,成默越唱越投入,将他所掌握的唱歌技巧毫无保留的灌注在了歌曲里面。

“忘了痛或许可以

忘了你却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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