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这一吻(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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颗少女的玲珑心。

这对少年少女轻轻地拥在一起,天地间,云淡风清,鸟语花香,却好像瞬间消失似地,只剩下他们两人。这一吻就像打破的酒坛一样,很远便闻到香味;就像香水瓶,晒过香料的味道飘在空气中。

莎士比亚说:亲吻是爱的封印。

爱情是心灵最裸露的接触,还是心灵最修饰的接触?没人分得清哪种更真实,但心灵至少是有接触的。那么触动许子衿心弦的又是什么呢?明知道这少年是她不应该喜欢上的,可是为什么他却深深印记在了自己的心上?除了他,自己的心里还能装下其他人吗?

这一吻好像很久,又好像是一瞬,似是雪花飘落在冰面上刹那间的纯洁。

良久,两个人才缓缓分开。

叶云没有夹杂丝毫男女之间的情欲,只是兄妹间的情谊,故依旧心平气和,神态自若,轻柔地摸了摸许子衿的小脑袋。而许子衿眼中却渐显迷离之色,只是泪水濛然,那娇艳柔嫩的玉靥,红得几乎能滴出水来了,心中更是一片紊乱。

叶云恢复平静,回味着许子衿的那一吻,似乎带着樱花般淡淡的清香,那样的温柔而缠绵,看到许子衿害羞若兔的模样,轻笑一声,调侃道:“丫头,你的脸怎么和那小樱桃一样红,不会是害羞了吧?”

许子衿稳了稳心神,“呸”了一声,要强道:“不要脸,谁害羞了?只是这正午的阳光过于猛烈,晒的。”

“好吧,那就当成是晒的吧。”叶云笑容玩味。

许子衿鼓着腮帮子,急眼道:“什么当成?就是晒的!就是!就是!”

叶云微微一笑,安慰道:“好好好,就是晒的。丫头,你的要求我也做了,我们上山吧,老爷子和你薇姨这么久没见到你了,都快想死你了。还有罗妈,整天问我小丫头在哪,怎么这么久了都不来看她一眼,我都不知道怎么跟她说了。”

许子衿点点头,双颊犹若盛开的桃花般鲜艳,却已经不再像一开始那般的心神俱乱了,反而有种看透了的清澈感,柔声道:“我也想他们,我们这就走吧。”

说着,许子衿转身就往回路跑去,留下一串异常动听的笑声,跑没几步,回头看着叶云道:“小七哥,今天的事你可别胡思乱想,我只是想着要离开川蜀了,不知什么时候才能见上你一面,这才让你亲我的,没其他意思。”

叶云微笑点头,平静道:“我当然知道了,你放心吧。丫头,你去宁州后,要好好读书,不必担心我们会多久见不了面,我有时间就会去宁州找你的。再说了,虽然这云浮山用不了手机,也用不了电脑,我们还是可以写信联系的。不过你得把字练好,太丑了,你的字。”

由于云浮山是军事重地,这里的一切信息传递形式都会被屏蔽或者截留,所以电话不能用,传真机不能用,收音机也不能用,更不用说电脑了。

“丑就丑。”许子衿冷哼一声,吐吐香舌,吐槽道,“谁像你一样呀,可以静下心来,几个小时静静地对着虞世南的那本《北堂书钞》练字,真是寡淡无趣,还没我练琴好玩呢。”

叶云尴尬一笑,他练字的时候当真是两耳不闻窗外事,全神贯注,没有什么事情能够让他分心的。

虽然他最喜欢的是北宋皇帝宋徽宗的瘦金体,还有北宋名臣米芾的刷体,但唐朝不少名家他也是欣赏有加。

在初唐四大书家中,叶云最欣赏的是欧阳询的字,但由于欧阳询的字太过于传奇,“不择纸笔,皆能如意”,已经属于神品之列,只能赏不可彷。而虞世南是王羲之的七世孙,出身书法世家,字体外柔内刚,笔致圆融冲和而有遒丽之气,叶云一观其字便爱上了,由此无日无夜地对着虞世南的那本惊世稀品《北堂书钞》练字,日积月累,颇有“秀岭危峰,处处间起;行草之际,尤所偏工”的境界。

叶云走快两步,跟她并肩走着,忽然想起什么,轻声问道:“丫头,那你以后打算考中央音乐学院啊?”

许子衿摇摇头,憧憬道:“我想出国,去大不列颠皇家音乐学院,那里才是音乐的天堂呢。”

叶云微微一笑,附和道:“你以后肯定会成为最出色的钢琴家之一。”

许子衿笑了笑,低声呢喃道:“我的琴键只为你一人奏起。”

叶云没听清许子衿的话,疑惑问道:“丫头,你又在嘟囔什么东西呀?”

许子衿掩饰过去那一丝惊惶,莞尔道:“没什么,只是想到不知还要为你担心多久,我是指,那些不知来历的杀手。”

“放心吧,现在已经没人可以轻易地杀我了,再加上有影子在,这云浮山是固若金汤的。”叶云自信道。

许子衿带着些许忧心地点了点头,忽然“咯咯”笑了起来,分享道:“小七哥,关于杀手,我想起了我班的一个男同学闹的一个小笑话。他家是杀猪的,那天在班上念作文,他念道:‘我爸跟我说,杀猪杀屁股,各有各的刀法,我想也是,有人杀脚,有人杀手,电影中杀手好像是一种很赚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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