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拜神不如信我(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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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新中式的服装风格设计越来越出色,件件都是君子如风的锦绣华服。

裴欢这件也喜欢那件也要,等店员把十几个袋子递到她手上的时候,她才发现自己一股脑买了这么多。

宋辞也就在江镇待这么一个月,每天换一件都绰绰有余。

不过买都买了,爱穿不穿。

日头正毒,不知不觉,过了清明,夏日的浪潮就已经开始悄悄预热。

才出门不到多久,裴欢就被晒得难受,随处找了个小凉亭休息下来。

吴侬软语,小桥流水,往来过客皆是文雅安静的文青或者垂暮老者,俗世红尘也动人心。

裴欢一开始不太适应被开发成热门景点的故乡。

但在这里待久了,她也渐渐接受现在全新面貌的江镇。

在刚才的店里消费太多,店员也不苛待她这个大客户,送了她一把手工制作的团扇以表敬意,现在派上了用场。

裴欢侧身而坐,单手撑着下巴,另一只手缓缓摇动手中团扇。

凉亭里有人走了进来,裴欢没在意,天气炎热进来避暑的人多的是。

可来者却低声开口:

“你知道吗,当年在江镇第一次看到你,你穿了一身浅绿色的汉服从我家门前跑过,像个仙女一样,老子就这么爱上了你。”

裴欢吓得差点一把扔掉扇子,等她扭头,陆逸已经坐在她旁边不到半米的位置。

陆逸被她逗笑,难得心情好,也不吓她,看着她刚才远眺的方向,缓缓说道:

“别紧张,我不会对你做什么的,我没有畜生到那种地步。”

差点忘了,陆逸这混球也是江镇人。

江镇人都注重传统,清明回家祭祖,在江镇碰到他不是什么稀奇事。

怪就怪裴欢今天出门没看黄历。

被他接二连三算计的恐惧还萦绕心头,裴欢默默挪开,和他隔得更远一些才放心。

裴欢不理自己,陆逸并不气恼,继续耐着性子问她:“你知道为什么这些年我会有动力一步一步往上爬吗?”

一阵凉风刮过,过半晌,裴欢才敷衍:“我怎么知道?我又不是你肚子里的蛔虫。”

神经病。

陆逸笑了笑,不知道从何处抽出一把折扇,学着她的姿态有模有样扇风:

“你不会明白的,我们这种出生底层的人,能接触到你这个阶层的本来就是天方夜谭。不过你十五岁那年就出现了,出现在江镇,喜欢穿着汉服大街小巷乱窜。”

他说的没错,早在汉服还没复兴到现在这种程度的时候,少女时期的裴欢就已经喜欢经常穿着汉服出门,自然能引来无数目光。

陆逸就是其中之一。

一个生活在江镇古镇里最底层的少年,家徒四壁,上学都成问题。

一个懦弱却辛劳的伟大母亲,一个常年酗酒家暴的父亲,原以为这就是他人生的全部。

直到裴欢出现。

陆逸这辈子都没见过第二个比她还漂亮的小姑娘。

这种粉雕玉琢一看就娇生惯养的小姑娘,陆逸以前不是没见过,但这种小姑娘却绝对不会为了买百年老店的桂花糕,就舍得放下身段踏足这片社区。

偏偏裴欢就是这种小姑娘里的另类。

她踩在凹凸不平的石板路上奔跑,青绿色的裙裾在夏日清风中飞扬,头发丝儿都带着清香。

陆逸无药可救的,一见钟情了,跟在她身后,趁她从卖糖葫芦那个朱老头摊位走出来,把她堵在小巷里。

“你长得这么漂亮,做我女朋友怎么样?”

少女两腮还塞着软糯糕点,眼神中全是毫不掩饰的嫌弃:

“有病吧你。”

地痞流氓的小混混能善良到哪儿去?偏他陆逸这副皮囊生的也卓越出挑,耍起流氓来都带着挑逗邪气:

“这里是老子的地盘,老子说了算。”

陆逸刚想伸手去摸她那头漂亮的长发,就被狠狠一棒子打在手臂上:

“别拿你的脏手碰她。”

别拿你的脏手碰我们家的东西,别拿你的脏手碰这个馒头,别拿你的脏手碰我的衣服!

陆逸最讨厌“脏”这个字眼,扭头就和前来英雄救美的少年打起来。

结局自然是两败俱伤,双双挂彩。

他和那个细皮嫩肉的小白脸不一样的是,他没有人家那么幸运,小姑娘眼巴巴就贴上去了,费劲地搀起他,声音柔得能把人溺死:

“宋辞,你疼不疼啊?”

清清瘦瘦的小白脸却不领情,冷脸凶她:“不用你管。”

裴欢带了哭腔:“我、我没事的,都是我不好,非要跑这么远。”

小白脸继续凶她:“自己没什么本事就别来这种地方。”

可陆逸在背后看的真切,他明明把小姑娘护得很紧很紧,他那双拳头砸在身上的时候就像要挫骨扬灰一样痛。

后来他知道那个小姑娘居然是裴氏千金,比他有限认知里的任何一个人都要高贵。

他想得到她,想正大光明站在她身边,想看她像缠着宋辞那样缠着自己。

所以他不厌其烦地去堵裴欢,去纠缠她,去吓唬她,去恶作剧,去捉弄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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