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0章 人格分裂(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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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分裂

人格分裂在学名上称为“解离症\/间歇性人格分离(Dissociative Disorders) ”,别名“分离性身份识别障碍”。它的主要特征是患者将引起他内在心里痛苦的意识活动或记忆,从整个精神层面解离开来以保护自己,但也因此丧失其自我(Identity)的整体性。此类患者在临床上并不常见,而常见于戏剧,小说中。人格分裂大致可分为两类:心因性失忆症(Psychogenic Amnesia)和多重人格症。

中文名:人格分裂 外文名:Dissociative Disorders 别名:分离性身份识别障碍 学名:解离症\/间歇性人格分离

人格分裂在学名上称为“\/间歇性人格分离(Dissociative Disorders) ”,别名“分离性身份识别障碍

其临床症状特点和病程经过与创伤体验有密切关系。临床上可见急性应激反应及精神创伤后应激障碍。通常通过变换环境、支援性心理治疗及镇静安眠治疗,效果较好。

症状表现

《中国精神疾病分类方案与诊断标准》中对分裂样人格障碍的特征表述为:

1.有奇异的信念,或与文化背景不相称的行为,如相信透视力、心灵感应、特异功能和第六感官等。

2.反常的或特殊的行为 如服饰奇特、不修边幅、行为不合时宜、习惯或目的不明确。

3.言语怪异,如离题、用词不当、繁简失当、表达意见不清,并非文化程度或智能障碍等因素所引起。

4.不寻常的知觉体验,如一过性的错觉、幻觉、看见不存在的人。

5.对人冷淡,对亲属也不例外,缺少温暖体贴。

6.表情淡漠,缺乏生动的情感体验。

7.多单独活动,主动与人交往仅限于生活或工作中必需的接触,除一级亲属外无亲密友人。

患者症状至少符合上述项目中的三项,方可诊断为分裂人格障碍。

诊断依据

1、强烈一过性或持续性的精神刺激因素,出现于起病前数日至3个月以内;

2、有敏感(对声音,光等)、紧张(将会引发自我保护心理导致极端行为)、不稳定素质(各种人格所具有的不同特点);

3、临床症状直接反映或重演精神创伤情境的内容;

4、在刺激消除,适应能力改善或转换环境之后,可迅速获得完全缓解。但当原环境恢复后,主次之间不会发生未可知的转换;

5、无自知力,通常精分患者不能自知自身患有精神分裂(精神分裂症属于精神症类别,需要与神经症区分开)。

多重人格症

多重人格症(Multiple-personality Disorders)是指一个人同时具有两种或多种非常不同的人格。此类患者

行为的差异无法以常人在不同场合,不同角色的不同行为来解释,好像是完全不同的人,每个人格有其个别的姓名,记忆,特质及行为方式。通常原来的人格并不知晓另一个人格的存在,而新出现的人格则对原来的人格有相当的了解。新人格的特质通常与原人格特质相当不同,如原人格是害羞,压抑的,新人格可能是开放,外向的。

心因性身份的障碍

多重人格(MultiplePersonality)是一种心因性身份的障碍,也即由心理因素引起的人格障碍。在1980年出版的《精神疾病诊断和统计手册》第三版中,把多重人格界定为“在个体内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独特的人格,每一个人格在一特定时间占统治地位。这些人格彼此之间是独立的、自主的,并作为一个完整的自我而存在”。一般说来,在任何特定的时间阶段,内陆诸意识层的只有一种身份,称为主体人格。此时所有的情感、思想和言行都按照主体人格的方式活动,不显出另一身份的痕迹。不定期一段时候,通常是在受到精神刺激之后,可突然转变为另一完全不同的身份,一切情感、思想和言行按照后继人格的方式行事。这时,个体对过去的身份完全遗忘,仿佛从心理上另换了一个人。从一种人格到另一种人格的转化通常是突然发生的,当后继的人格开始“执政”时,原先的主体人格刚开始是意识不到的,并忘却已发生过的事情。

人格分离

心理过程的分离

在精神分析学派看来,多重人格的实质是心理过程的分离,一部分行为和经验被单独保持,彼此之间没有交流,后继的人格通常能意识到主体人格的存在,但把它看作为客体(“他”、“她”或“它”),而把自身看作为主体(“我”),当分离尚未全面时,主体人格还有可能意识到另一种人格的存在,但通常把自身看作“我”,而把另一种人格看作为“他”、“她”或“它”。可是,当分离全面进行时,主体人格便会忘却自己的身份,并由后继人格取而代之。正如心理学家P。费登所说,在这种情况下,“主体的经验类似纪觉,从中产生的‘思想’被体验为好像它是一种由外部刺激引起的‘知觉’”。当主体人格或是客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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