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二章 西城(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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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舞狂沙,踏进西北的那一刻,余欢便被这满目黄沙糊了双眼。

那日和秦梧商定好走一趟西北,她便着手将店铺等一概生意交接好了。

秦梧也没闲着,给了胡棣一笔银子,让他继续招揽愿意当兵的百姓。

因安南王府被封,秦江又被软禁到了都城,百姓们怨言颇深,一旦百姓对皇帝产生了不满,便会揭竿而起,他不过是当这个引导者罢了。

有胡棣和戈尔丹在,秦梧便安心了,和余欢踏上了去西北的征程。

狂风猎猎,余欢将脸上的面巾紧了紧,眯着眼上了马车。

“这边和南疆真是大不一样了。”坐了好几天的马车,余欢本想下去伸伸腿脚,没想到这风沙这么大,稍微一张嘴就吃一口黄沙。

进了马车,她喝了些水漱漱口才觉得好多了。

秦梧将车帘子拉紧,用帕子给余欢擦了擦脸上的灰尘,道:“这里是大漠,风沙多,等再往前走走,进了城便好了。”

“说的好像你来过似的。”余欢仰着脸,待秦梧擦完了,这才瞧了他一眼,玩笑般说道。

秦梧自然是没有来过的,但来之前翻看了从密室带回来的书,里面

也有对西北和胡人的介绍。

但看多少书都不如亲眼见到更叹为观止,马车行走在茫茫大漠,如同一片孤舟,人再强大,也抵不过大自然的鬼斧神工。

他将帘子掀开一条细缝,仍旧是茫茫黄沙,不知何时才能到西城。

“我自然是没来过。”秦梧赶紧将帘子放下,不一会的功夫,沙子都吹进来了,又道:“这边的天气恶劣,远不如都城舒适,一眼看不到边际,让人无端生出一股苍凉。”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余欢想起一首著名的诗词,若是没来过这里,想必做不出如此雄浑壮阔的诗篇来。

“欢儿竟能作出如此好诗。”秦梧在心里琢磨了一番,惊觉此诗甚妙。

余欢受之有愧,她不过是古诗的搬运工,哪里敢认,羞愧万分道:“我哪能这么厉害,不过是在哪本书上无意间看到的,觉得不错记下了。”

“是哪本书?等回去了我也要看看。”秦梧一脸认真,将余欢搞得哭笑不得,她总不能说是从唐诗宋词三百首看到的吧。

“嗯嗯,回去给你找找,快过来,让我靠一会,这马车走的这么慢,我都昏昏欲睡了

。”最适合行走于沙漠中的动物是骆驼,只可惜他们没有骆驼,只有马车,只是速度上便慢了些。

秦梧听话的往余欢那边坐了坐,越往这边,天气越凉,秦梧将余欢搂在怀里,将大麾披在余欢肩上,两人互相依偎着睡着了。

等再醒来时,那遥不可及的西城终于出现在视野里,有城墙挡着,风也小了许多,余欢这才伸出脑袋看西北黄昏时的风景。

余欢也不知道怎么联系江谦,不过既然他是县令,随便打听打听就能知道了。

却意外得知了一个消息,江谦升官了……

“好家伙,厉害啊。”余欢震惊了,想不到江谦文文弱弱的,来了西北反倒青云直上,当了西城知府了。

“哎呀,咱们江知府可是好官,事事亲力亲为,从不徇私枉法,咱们西北的百姓都感激他呢。”

被余欢拉住的大娘,说起江谦时竖起了大拇指,嘴里的夸赞像不要钱似的,都停不下来。

眼看着一旁的秦梧脸越来越黑,余欢捂着嘴笑起来,谢过这位热情的大娘,派十七去了一趟江府,虽然来了,也不能直接叨扰不是,总要先去打个招呼的。

西城

的城墙修建的十分粗狂,用的是成块的大石头,不知道是怎么运过来的,看起来便十分牢固结实,城门很高,得有五米,人便显得十分渺小。

二人交了通关牒文,进来西城,城中装饰也十分古朴。

“你瞧,这小虎头鞋,多可爱啊。”正巧赶上夜市刚开集,两人顺便逛了逛,瞧见一鞋摊,卖的都是孩子的鞋子,摆在最前头的是一双黄灿灿的虎头鞋,打老虎绣的夸张又呆萌。

余欢有些爱不释手,想买回去到时候给她弟弟或妹妹穿穿,秦梧却好像误会了,沉声问她,“欢儿想要孩子了?”

秦梧语气带着些失落,余欢多了解他啊,一下子听出来了,她拿虎头鞋拍了秦梧一巴掌,“想什么呢,给咱弟弟妹妹买的。”

赵氏有孕,秦梧这才反应过来,脸色顿时涨红,一旁的摊主但笑不语,见余欢感兴趣,忙推荐,“姑娘,您眼光真好,这是俺家媳妇一针一线缝出来的,拢共就三双,您手里拿的是最后一双了。”

“那感情好。”余欢闻言,自是毫不犹豫的让摊主将这双可爱的虎头鞋包了起来。

这才一进城门,还没找地方

休息,反倒先逛起街来了,也许这就是女人的天性吧。

秦梧充当壮劳力,给余欢拎东西,西北的东西便宜,像刚才买双虎头鞋,一针一线缝出来的,才买五文钱,简直就是廉价劳动力了。

秦梧一直没说话,余欢明白,他一定还在想刚才的事。

他们两个结婚也快两年了,一直没要孩子,毕竟秦梧的身体不好,解药迟迟找不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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